张蓬云
“岂能为五斗米折腰”,是晋朝诗人陶渊明的名句。那么,陶渊明在什么情况下说出这句话的?据萧统《陶渊明传》记载,东晋安帝义熙元年(405)岁终,“会郡谴督邮至县。县吏请曰:‘应束带见之。’陶渊明叹曰:‘我岂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即日解绶去职,赋《归去来兮辞》”。就是说,有一天,郡派了个督邮来检查工作。陶渊明的下级小吏提醒说,要穿戴整齐去迎接上司。于是,习惯潇洒自然的陶先生就有了点儿情绪,大意是一天只挣五斗米,还要给如此小儿点头哈腰?于是不干了,回家莳弄其菜园子。
陶老先生是有个性的人,且不说他辞职的对错,只说这五斗米是多少呢?这五斗米是否就是一位县令当时的收入?非也。据说西汉时官吏的俸禄是年薪制,全发粮食。每年领取的粮食以重量计,也就是他们的“品秩”,于是,有万石、二千石、六百石等种种名目。从东汉开始,俸禄形式有了改变,还是称为“石”,实际是发给一部分粮食,一部分现银。这个变化颇受官员们欢迎。因为在此之前,要用些银两了,必须先卖出一些粮食换钱,然后才能去买些物品,很不方便。按史料记述,东晋时县令的年薪是400斛(1斛=10斗)粮食,一般发给一半粮食一半折合银两——如果按月发,则是发15斛粮米,余下发银钱。15斛粮等于150斗,分到一月30天,刚好一天5斗。当时,一斗10升,1升约4斤,五斗米约200斤。不算另外发的银钱,一天收入200斤米的官员,应该是高收入人群了。可见,他的离去并不是瞧不起这五斗米。而是看到当时的官场是个“真风告退,大伪斯兴”的大染缸,令人失望。所以,就算五斗米不要了——不能“徒为所污”。当下有些人喜好自嘲,工作一多,常说“不为五斗米折腰”,以为这是低收入。其实是不知五斗米的实际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