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三联三增”活动,生动党课进乡村
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濮阳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开展“三联三增”共建活动,于2014年9月12日走进城关镇联系村为当地党员上了一次生动的党课。
(苗江红)
机关党委突出抓创新,助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2014年以来,濮阳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通过开创性地抓好创先争优活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提升,有效地促进审判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苗江红)
三项建议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
最近,濮阳县人民法院提出“三大补偿原则”、进一步明确补偿范围和制定灵活的补偿标准三项建议,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得到群众好评。
(徐朦朦)
开展“计生行政执法”辅导讲座
2014年9月16日,濮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应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邀请,为80余名计生干部作了一次题为“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执法”的辅导讲座。
(徐朦朦)
宣传塑造行政诉讼的社会影响力
濮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庭以诉权保护为重心,对有关法律知识加大宣传力度,使行政诉讼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密切法院与行政机关、人民群众的关系。
(徐朦朦)
开展行政巡回审判方便当事人诉讼
2014年以来,濮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庭的干警改“坐堂问案”为巡回审判,主动到当事人身边去办案,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及时、妥善地化解了行政争议,深受当事人和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徐朦朦)
五项措施加强行政诉讼案信访源头治理工作
濮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庭以“坚持源头治理,多元化解结合,建立长效机制”为指导原则,通过五项措施加强行政诉讼案件信访源头的治理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徐朦朦)
因耕地纠纷打架受惩罚
最近,濮阳县人民法院坝头法庭审结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侵害案,一审判决被告万某赔偿原告刘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24.02元。
(刘运勇)
成功调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最近,濮阳县人民法院坝头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被告支付原告4.7亩土地两年的承包款3760元,并将土地恢复原状,淤灌平整。
(刘运勇)
结婚只办典礼不领证,分手须返还彩礼
9月25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坝头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经查明,原、被告双方举行了结婚典礼但未领结婚证,后女方提出分手。法院判决女方返还男方彩礼款1.8万元。
(刘运勇)
遵循乡情风俗巧解民生纠纷
2014年以来,濮阳县人民法院徐镇法庭坚持从辖区社情民意出发,对涉及民生的案件,巧借乡情风俗,适时调处、化解矛盾。该庭的做法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王国伟)
“三个到位”全力维护留守妇女合法权益
2014年以来,濮阳县人民法院受理的332件离婚案件中涉及留守妇女的离婚案占四成左右。为最大限度保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该院结合审判实践,坚持做到“三个到位”,收到良好效果。
(闫静)
三举措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
濮阳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和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在2014年上半年审结的1214个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加的案件有146件,陪审率达57%。与2013年同期相比,陪审率高出34%。
(梅靖)
辛苦干活不容易知法懂法更有利
2014年4月15日至5月15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开展了“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对农民工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宣传及详细解答,增强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闫静)
用法律武器讨回农民工血汗钱
最近,濮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审理了一起农民工案件,帮助在蔬菜大棚中干活儿的原告高某追回被拖欠的1111元工资。
(闫静)
三项举措打造廉洁型法院
濮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采取深入落实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加强对干警的纪律监督工作和建立群众监督体系等措施,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闫静)
维护”三留守”人群权利
最近,濮阳县人民法院为维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开展了巡回法庭下乡、评查“三留守”卷宗等措施,维护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
(闫静)
劝君莫赌前途尽苦
最近,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原告李某诉被告张某的离婚案件。被告张某因赌博导致妻离子散,其酿成的苦果终须自己承担。
(闫静)
做好摸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自2014年以来,濮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开展矛盾纠纷摸底排查活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收到良好效果。
(闫静)
城关法庭创新调解方法收效好
针对濮阳县系农业大县、民事纠纷多以邻里纠纷为主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案结事了,濮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对受理的全部案件均要求调解前置,努力促成当事人自愿和解,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闫静)
审判上下功夫关爱留守儿童
针对留守儿童无法享受正常家庭温暖的情况,濮阳县人民法院要求法官在民事审判中关注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重视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其身心健康。
(孙社娟)
寓教于审维护留守儿童权益
濮阳县人民法院以关爱留守儿童为己任,以保护留守儿童为立足点,以教育留守儿童为着力点,以服务留守儿童为延伸点,坚持“寓教于审”和“寓教于判”,有效地维护了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孙社娟)
法官进校园慰问留守儿童
最近,濮阳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进校园看望慰问留守儿童,为他们带去衣物、学习用具等物品,受到师生们的一致称赞。
(孙社娟)
发挥审判职能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多年来,濮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及留守儿童案件的审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留守儿童维权力度,依法保护留守儿童权利,使他们在温暖、安全的环境和氛围中健康成长。
(孙社娟)
成立巡回法庭关爱留守儿童
近年来,濮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专门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巡回法庭”,充分延伸司法职能,为其身心健康做好司法保障,为留守儿童提供基本生活和学习保障。
(孙社娟)
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环境
近年来,濮阳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创建青少年维权岗、“一加一”帮扶结对等有效措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维权工作,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孙社娟)
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工作制度化
为切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濮阳县人民法院坚持贯彻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围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定工作方案,改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的法治环境。
(孙社娟)
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行动进行时
最近,濮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行动,法官们用真心、爱心关爱和帮助留守儿童,不定期开展电话沟通、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爱心捐赠等帮扶活动。
(孙社娟)
为留守儿童送法进校园
5月,濮阳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到辖区中小学开展“关爱留守儿童,送法进校园”活动,提前给该校的贫困留守儿童过了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儿童节。
(孙社娟)
畅通留守人员维权渠道
在审判工作中,濮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和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优先立案,畅通维权渠道,努力为他们撑起一把权益保护伞,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孙社娟)
设立留守人员维权合议庭
在开展“三留守”专项维权活动中,濮阳县人民法院设立老人、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专项审判组织,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强化审判各环节的衔接,确保他们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孙社娟)
为“三留守”人员送法律大餐
针对老人和儿童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薄弱的现状,濮阳县人民法院采取经常性的校园法律宣讲、乡村巡回审判、庭审现场观摩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为其提供充分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孙社娟)
保护“三留守”工作见成效
最近,濮阳县人民法院通过多项措施开展维护“三留守”人员权益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广大农村和谐稳定、安居乐业,取得良好成效。
(孙社娟)
延伸职能维护“三留守”合法权益
濮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延伸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职责,开展到乡、镇、村慰问留守儿童,看望孤寡老人和妇女儿童维权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孙社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