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翁的成长经历
莎士比亚的出生地,据说是英国中部小镇——埃文河畔斯特拉福特,位于伦敦西北方向约120公里的地办。在这里,一座美丽的尖顶教堂倒映在埃文河上。教堂内记录着:1564年4月26日,约翰·莎上比亚和玛丽·阿登的第三个孩子威廉·莎上比亚接受洗礼,而这个孩子就是日后闻名遐迩的戏剧家莎上比亚。
莎士比亚的母亲玛丽·阿登是富农家的女儿,父亲约翰·莎上比亚将家里的产业让给自己的弟弟后,在1552年之前来到斯特拉福特。莎上比亚的父亲富有经商才华,他通过销售和制造小盒子、手套等皮革制品发家,后来开拓出皮革、木材以及羊毛加工的买卖,成为当时成功的商人。此外,莎士比亚的父亲还于1568年被任命为镇长。
1576年前后,莎士比亚的父亲从事的生意开始萧条,他几乎不再参加小镇的会议,并因借钱而失去公职。莎士比亚也由于家庭经济原因无法上大学,从主要学习拉丁语语法的中学毕业。尽管如此,莎士比亚却被评价为“在其作品中拥有对古典文学、宗教、医学、音乐、心理学、哲学以及其他自然科学非常广泛的知识,并毫无束缚地巧妙运用这些知识。同时,他对法学了解甚多,至少掌握法律术语以及简单的法制史知识”。尤其是在《威尼斯商人》等作品中,可以看到诸多与法律相关的知识。
探秘《威尼斯商人》的法律难题
我认为,在莎士比亚的作品中,从法律角度来看,最有意思的莫属《威尼斯商人》。《威尼斯商人》不属于莎士比亚的原创,相关素材包括意大利故事集《罗马人行为记》、克里斯托弗·马洛的《马耳他岛的犹太人》等。即使参考了以上这些著作,能创造出这样的杰作,尤其是如此精湛的法庭剧,也是旁人难以企及的。
为了方便后文的说明,在这里我先介绍一下故事情节:《威尼斯商人》的人肉合同很有名,在发放高利贷的犹太人夏洛克借钱给威尼斯的贵族安东尼奥时,由于夏洛克平时对安东尼奥没有好感,因此他提出如果到了清偿期而安东尼奥不进行清偿时,则从安东尼奥的身上割下1磅肉,在这一约定下借钱给他。然而,安东尼奥到了期限没有清偿。因此,夏洛克为了追究安东尼奥的1磅肉,在法庭上进行争辩。安东尼奥的老朋友巴萨尼奥的女朋友鲍西娅化装为年轻的法律博士,作出命令说:“按照法律,1磅肉属于夏洛克。因此,切割吧!”但同时,她向洋洋得意的夏洛克说:“不允许割掉多于1磅的肉,且不能流一滴血。”就这样,她驳倒了夏洛克。
对观众来说,这是拍手喝彩的场面。但很多法学者对这份判决提出异议。如耶林主张:如果法律人对此进行批判,即由于其借条包含有失人道的内容,法官应该从最初以上述理由拒绝这一借条的有效性。然而,法官没有做出这样的判断,以“智者但以理”承认其借条有效,并承认夏洛克有权从活人身上切割1磅肉,而不让他流出与其一体的血。那是卑鄙的逃避之词或凄惨的狡辩。即一旦法官承认合同有效,那么,拒绝流下血以及不允许切割1磅以上的肉,这种说法属于诡辩的判决。对此,法学家科勒解释称,在那个时代,“合同应当严格遵守”这一原则作为不可动摇的法律规范被社会认可。因此,应当按照其约定履行。因为那个时代的人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法律生活的稳定性。
不局限于此,《威尼斯商人》在国外法学者间早有争论。1863年,学者富勒(R.F.Fuller)在加拿大的法律杂志上主张人肉合同因违反社会秩序而无效。他主张从法律角度来说,诉讼的判决不以实现特定事物的恢复原状为目的,而以其标的物的金钱价值的恢复为目的。而该商人的心脏不具有金钱上的市场价值。因此,夏洛克通过其诉讼应当被恢复的是金钱价值。虽然按照衡平法特定的履行可能被允许,但衡平法并不强制债务人履行不合理的合同。
对于《威尼斯商人》的相关法律争论,里昂大学法学院保罗·伍维琳教授的观点被认为是最深思熟虑目.专业的。他主张:“1磅肉”这一手法源于原始日耳曼文化。虽然《威尼斯商人》的舞台设定为16世纪的威尼斯,但合同以及法律手续的形态为16世纪后半期的英国。按照严格的普通法解释,经过3个月后债务的标的物不是3000达克特(编者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的欧洲贸易专用货币),而只是罚款。但是,按照衡平法,不允许债权人取得本金以及利息以外的东西。“1磅肉”这种罚款按照原始的法律不得而知,按照近代法应属违法。但基于严格的法律解释,他倾向于判决合法的观点,其理由为该案件是在普通法法院被审理的。此外,他指出,夏洛克在合同中没有规定安东尼奥流血和割取1磅肉的偏差这两个内容,这是他的愚蠢之处。
在中世纪,债务人通过合同约定严酷的制裁是自由且有效的。回顾这样的史实,《威尼斯商人》中的安东尼奥不履行债务时,夏洛克切割他的1磅肉这种惩罚性盖章债务证书,在当时的有效性毫无疑义。这种合同处于因违反公序良俗而认定无效的近代法律思想以及强制债务只限于通过国家机关的财产执行的现代法制转移的过渡期。在债权保全的发展史中,这种惩罚性盖章债务证书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