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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打拐第一案

  • 投稿diba
  • 更新时间201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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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区倚

2003年3月16日下午3点,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罗平县城体育中学召开公判大会,对影响7省、17个市(县)被称为“云南第一拐”的李所荣、赵建珍等28人拐卖妇女、儿童案进行公开宣判。

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李所荣、赵建珍等28名被告人,从1999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结伙流窜到云南省、福建省、安徽省、江苏省、河北省等地,采取拐骗、偷盗、收买、中转、接送、贩卖等手段作案22起,拐卖女青年15人、儿童21人。

2002年4月20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分别判处李所荣、赵建珍等9人死刑;判处陈某、王某等4人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俞某等14人3年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处方某无期徒刑。宣判后,李所荣、赵建珍等10人提起上诉。

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作出终审判决:改判李某等3人死刑缓期2年执行,改判毛某等3人无期徒刑,改判张某等3人有期徒刑15年,改判王某等3人有期徒刑5年至12年不等,其余人维持一审判决。同时,判决维持李所荣、赵建珍死刑。

“该案主要以家庭成员或亲属为单位结伙作案,时间长、次数多、涉案人员广、手段狡诈、气焰嚣张,危害极大,在云南乃至全国都极为罕见。”该案合议庭法官、曲靖中院刑事审判庭的王亚琼法官说:“拐卖妇女、儿童,给不少家庭造成了悲剧和不幸。严厉打击该类违法犯罪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从根本上制止这种犯罪活动。”

以招工为名拐卖女青年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随着沿海地区的开放,大批乡村农民涌向沿海大城市“淘金”。正因此,李所荣、赵建珍团伙拐卖妇女的手段大都以“介绍工作”为名引诱被害人。

1999年3月29日,在外面闯荡多年的陈粉仙姐妹在罗平县城与正在闲逛的晓梅及两位同窗好友套上话。三人一直商量着到大城市打拼,却苦于没有熟人介绍。几句搭讪后,陈粉仙将三个女孩带上一辆面包车。晓梅她们没有想到,第一次离开家乡就被带到了几千里之外的安徽省颍上县。还没有明白做什么工作的她们,被人推搡着进了“洞房”。

1999年8月的一天,王文英(已判刑)、李所荣在师宗县城与一位叫小翠的姑娘搭上话:“姑娘,你这么漂亮,在这山旮旯里真是埋没了。走,大姐带你到大上海工作,顺便找个好人家。”两人不停地诱惑小翠。最终,小翠被带到江苏省建湖县城,被以8000元的价格出卖给一位付姓男子为妻。

拐卖团伙连自己的同学也不放过,2000年4月,陈会仙、李所荣、赵建珍伙同赵海燕以打工为名,将赵海燕的同学晓燕等三人从罗平县牛街乡骗至贵州兴义,随后带至江苏阜宁贩卖。晓燕等两人被拐卖后,迫于严打声威,陈会仙等人抛下没有出手的晓莉回了罗平老家。后来,流落异乡的晓莉被人以3000元出卖。

为讨受害人喜欢和卖个高价,陈会仙等人在受害人上当后,还买来脂粉、衣物,将受害人全面“包装”,打扮得花枝招展。

为超生儿找“好人家”

由于经济不发达导致农村山区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加上传统思想作怪,当地人为了生出一个男孩只有超生,而已出生的女儿又养不起,这就给李所荣团伙带来了“商机”。他们借口为熟人领养孩子的方式,将超生孩子转手倒卖。

1999年8月,罗平县的萧良家超生了一个孩子,不知如何是好。这时,邻村的李桂花主动找上门,夸大所谓强制执法案例,并提出想为自己的弟弟领养这个孩子。萧良夫妻深信不疑,主动将刚满3个月的儿子交给李桂花。为表诚意,李桂花拿出1300元作为孩子母亲的“营养费”。

2000年2月,俞利方在邱北以3500元的高价买到一个男婴。次日,他将男婴带到罗平县,发现是个女婴。接手该女婴后,李正珍伙同他人一起连同拾到的一个女婴带到河北浑泽县出手。

得知姐姐陈会仙做孩子生意赚钱,陈官仙(另案)以4500元的高价买到一个男婴带到福建,联系线人最终以7000元出手。

拐卖团伙还将主意打到亲人头上。2000年8月的一天,得知妹妹家超生一个男婴,杨家武夫妇竟然以把孩子送给条件好的家庭为由,将妹妹家的男婴骗出后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罗桂群。随后,男婴又被以8000元转手到福建尤溪。

据李正珍等人事后交代,买来孩子后,就进入了运送环节。她们往往采取“夫妻”或“母女”搭档的形式逃避打击。在运送过程中,为了让孩子安静,她们甚至在奶粉里加上安眠药。

明目张胆偷骗孩童

“好孩子,要辆大车车吗?走,阿姨给你买。”2000年11月15日中午11点左右,陈会仙、李所荣窜至贵州省兴义市水泥厂门口,见4岁男童小伟独自在骑车玩耍,遂以去买新车为名将孩子骗至罗平。联系上二道贩子王永昆后,陈会仙、李所荣以4500元的价格将孩子出手。同年12月15日,陈会仙等人回到罗平县城,将在县城路边哭泣的5岁男童小海偷走,转手交给王永昆。值得庆幸的是,小海丢失后,经及时登报找寻,同月20日,深知孩子亲生父母心焦的买主联系上小海的姑妈,小海被领回。

2000年12月29日,俞利方弟兄在罗平县城水产站,直接将两个3岁的男童偷抱至贵州兴义,找到中转人佘新菊,将男童带到福建王素燕家出手。2001年1月8日晚上,陈会仙、李所荣等三人回到罗平县城,发现2岁的小斌在自家大门口玩耍,临时起意,联手将孩子拉下院坎抱走交给王永昆。1月29日中午,陈会仙等三人将在县城闹市区玩耍的晓林等2个男童、1个女童偷抱至附近私人旅社,当晚连夜送出。

2001年2月18日,陈会仙、赵建珍等人来到曲靖市麒麟区建设路菜市场,发现6岁的晓冰在独自玩耍。几个大人反复哄骗无效,赵建珍指使自己4岁的儿子以买冰淇淋吃为名,将晓冰骗走。同年3月3日下午5点左右,陈会仙、赵建珍窜至曲靖市沾益县城,发现路边玩耍的晓华,采取以赵建珍的儿子买土豆丝共同吃的方式,将晓华骗走。

拐卖团伙难逃法律严惩

不到3年的时间,李所荣、赵建珍团伙拐卖了15名妇女和21名儿童和幼儿。妇女和儿童丢失案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由于案情重大、复杂、涉及面广,公安部和云南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特别督办案件。

天网恢恢,2001年3月l8日,陈会仙从福建回到罗平时,被等候多时的民警擒个正着。当年5月7日,专案组民警在文山邱北县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永业。随后,专案组民警先后两次赶赴广西西林,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抓获了罗桂群等3名犯罪嫌疑人。至2001年5月17日,警方共抓获了这一特大拐卖妇女儿童团伙中的28人,并在罗平县和福建省内解救了5名儿童。

被抓获的28人中,多为云南、福建等地的人,且多为女性。他们中年龄最大的已达55岁,最小的25岁。其中,文盲和半文盲者高达21人,高中文化者仅3人。他们中有夫妻、有兄弟、有姐妹、有母女。这个拐卖妇女儿童链中,犯罪的“亲联性”表现尤为突出,他们集盗抢、诱骗、接应、运送、贩卖“一条龙”,形成专业化、集团化网络。

2002年2月11日,当地检察机关以李所荣等28人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受害人陈先生等附带提起民事诉讼。经过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级审判后,最终,李所荣、赵建珍等人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