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丽华
一、乡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一)进行财务内部控制的时候,相关制度不够完善
现在,虽然乡镇已经根据需要进行了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但是其完善和健全程度还不够,并且在执行的时候,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执行,出现了监督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会计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监督流于形式。
(二)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
乡镇领导干部对财务管理知识欠缺,法制观念不强。对于自己争取到项目资金,领导便认为自己可以素以的进行支配,在支配的时候不听取财务人员建议,而会计的作用也没有发挥出来,仅仅进行款项的支付。
(三)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
随着乡镇农田水利、新农村建设、集镇建设等项目日益增多,项目建设中存在诸多问题。如项目完工后没有进行决算审计,而是根据双方决算的价款来支付,没有核算清楚工程项目的实际付款情况,这会导致超额支付的情况出现;有些乡镇盲目上项目,导致大量工程款拖欠长期挂账。
(四)财务明细核算不规范
在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设立的“收入类”会计科目中,仅仅包含了“投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并没有针对无经费领拨关系资金以及相关的收入进行规定,这也导致了很多单位将这些收入和资金放在暂存款项中,通过对制度漏洞的利用来进行财政监督检查的规避。
(五)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化
预算编制时没有按照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要求设置,有的甚至凭想象乱设置会计科目。有的乡镇直接将往来款科目作为收支科目使用,不进行明细核算。没有对年度计划进行客观分析,仅仅进行了一定的增量预算,这便导致资金使用的时候不确定性出现。
(六)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对购置和已完工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有的乡镇对购置、划拨、捐赠的固定资产不及时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导致资产流失现象发生。出借、转让、擅自处置等行为随意发生,导致资产虚增或虚减, 固定资产不及时盘点和清理,导致资产账实严重不符。部分物资和工程项目没有通过政府的采购和招投标,导致其在采购方面出现了不透明情况。
(七)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
目前乡镇账面反映的各项应收应付款项有欠发工资、欠拨及欠付的各种专项资金及基建工程款、欠拨及欠付的各种经费、财政担保及周转金扣款债务等。部分领导干部离任移交手续不完备,使这部分或有债权债务游离于财务监督之外,甚至有时形成“新官不理旧债”的现象。
二、相关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部分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和监管滞后乡镇在内部管理上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有效,有些领导对现行的有关财经法规一知半解,随意更换会计人员和使用专项资金、处置国有资产;而外部监督,虽然各乡镇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但独立性不高,且财政、审计等部门在任务重、每隔几年才监督检查且无有关线索的情况下,很难在有限的范围内发现乡镇“财务黑洞”的存在。
(二)乡镇建设项目多,财力紧张
一方面部分乡镇项目多,投资又不足,各类达标升级工程太多,形成“事业性”赤字和经费超支;另方面乡镇领导考虑各类考核因素只顾上项目、争进度,忽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形成“行为性”赤字和经费超支。
(三)“问责”机制不健全
较长时间以来,无论是审计监督或是财政监督,在查出违纪问题时,一般只是对单位收缴违纪违规资金、罚款,很少按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个人责任。这种财务监督的不到位,使乡镇“财务黑洞”越积越重,进而导致乡镇财务管理混乱、挤占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四)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
乡镇财务人员不但需要执行领导的命令,还必须根据国家的制度来办事,并且领导对财务人员的评价以及看法会给其利益造成重要影响,所以很多财务人员在工作的时候都是根据领导的意思办事,没有严格遵守国家制度。并且监督和制约也不够到位。
三、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一)完善各项制度,增强监督效应
1.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执行会计基础行为规范的相关要求,既要建立制度,又要执行到位。根据需要做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相关的规定和法律,来对会计机构以及人员配置进行完善,明确分工和职责,并有必要的制衡措施。
2.重视支付费用报销相关制度的完善。部门应该通过建章立制的方式对招待费、购置费进行控制,避免出现铺张浪费的情况。在进行费用报销的时候必须保证票据的合法性,对于不合规定的相关票据,绝对不能够报销。
3.重视专款专用。对于那些下拨的专项资金,必须根据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对于专款必须做到专用,并且还应该做好跟踪反馈方面的工作,对于那些违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必须进行责任的追究。
4.完善预算控制与执行标准。在进行乡镇部门预算的时候必须细化,并判断其资金使用有效性,衡量的时候可以通过绩效进行,做好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的过程中不但需要做好预算控制以及纠偏工作,还应该参考下一年的预算编制条件。
(二)加强财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1.做好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对于账外财产必须及时的进行等级和入账,并且严格进行相关制度的执行,保证账目的真实程度。
2.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并提高管理力度。根据相关的固定来对资产等级制度进行健全,对产权关系进行明确,这样能够保证国有资产本身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在进行国有资产处置的时候,必须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房屋、机动车辆及金额较大资产的出售、转让,必须报县国资局审批。对于那些已经投入到使用中去的基建工程,必须在年底前做好决算工作,做好国有资产等级工作。
3.及时清理往来款项。除了正常清偿各种往来款项之外,对于长期没有发生变化的款项和呆账,必须在核实并通过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才能够调账。
4.把好政府采购关。对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实施采购。严格基建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凡项目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的,都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三)加强教育,强化培训力度
1.建设好乡镇财务人员队伍,提高其整体素质。在选择乡镇财务人员的时候,必须保证其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都非常的出色,并且还应该保证队伍本身的稳定性,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做好财务工作。
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于乡镇的相关领导干部必须对其进行财经法规以及财政财务管理知识的培训,重视干部法制观念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这样在干部开展工作的时候其遵纪守法自觉性以及工作主动性会有一定的提升,能够降低领导干部违法情况出现的概率,增强依法理财、管财和治财的自觉性,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3.强化监督检查力度。财政、税收、审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作者单位:浙江省淳安县财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