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互联网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立足国情、统筹全局,对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
《指导意见》是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
文/本刊记者 翟永平
7月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项备受期待的顶层设计,在字里行间引领着未来新业态的发展方向。 《指导意见》明确确定了“互联网+”的11个重点行动领域。
专家认为,这11个重点行动领域都是发展空间较大、能形成新产业模式的领域。这些领域可以基于互联网技术,将技术革命与整个行业结合起来,使行业发展更加的丰富化,从而带动整体经济发展。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曹淑敏表示,经过20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互联网基础日趋坚实,创新力、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正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前景广阔、潜力巨大。进一步发挥优势,加快互联网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层次的融合创新,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发展所需。
提纲挈领发展重点领域
《指导意见》明确的“互联网+”的11个重点行动领域分别是: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和人工智能。
业内认为,“互联网+”作为一个不可避免的技术革命方向,通过对这些行业的改变,可以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
曹淑敏表示,“互联网+”强力支撑经济转型,有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大力促进创业创新。《指导意见》提出了11个互联网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这些领域事关经济发展全局,或贴近人民群众关切,或创新变革潜力巨大;同时也是互联网能够发挥关键作用、融合大方向、指导性非常明确的领域。
当前在我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 “互联网+”可以说是亮点纷呈。7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总部演讲时指出,前5个月,我国网络零售增长38.5%,5月当月我国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产量同比分别增长2.8倍和1.3倍。李克强总理在这次演讲中所说的“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也囊括“互联网+”商业模式。
事实上,就互联网经济本身而言,中国的确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理论测算结果表明,2014年中国信息经济总量达16.2万亿元,同比增长21%,占GDP比重超过26%,已成为拉动GDP增长的主要力量。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信息经济占GDP比重依然较低,未来增长的空间仍大。麦肯锡全球研究院发布的报告预测,自2013~2025年,互联网将帮助中国提升GDP增长率0.3~1个百分点,带动中国劳动生产率提高7%~22%。
曹淑敏认为,《指导意见》从夯实发展基础、构建包容环境、开拓国际市场等多方面突出保障措施,加快形成需求拉动、创新驱动、产业带动、政企互动的“互联网+”发展新格局。《指导意见》体现了全局统筹与重点突破相统一,线下发展与线上融合相统一。
本刊记者看来,目前各种行业向“互联网+”融合的大背景下,一些被看好的领域,比如电子商务等将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多部委全力支持电商发展
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副司长聂林海表示,2014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13.4万亿元,同比增长28.8%-;网络零售交易额提升2.8万亿元,同比增长49.7%;移动端成交额达至11.243亿元,同比增长42.6%。在互联网经济巨大的发展潜力下,《指导意见》的发布,将给社会的各个领域带来新的机遇,尤其是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指导意见》要求,巩固和增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领先优势,明确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网信办等负责。9部委共同培育电商,足以显示政府对发展电商的重视。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7亿网民中有近4亿的网购用户。在如此巨大的市场规模下, “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发展更是“如鱼得水”。
业内专家表示,电商产业能够有效地推动流通业、制造业、物流快递、宽带、支付等产业的发展,特别是作为一种创新,电子商务通过提供新的服务、新的市场和新的经济组织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另外, 《指导意见》明确,要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发展空间。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不断深化,网络化生产、流通、消费更加普及,标准规范、公共服务等支撑环境基本完善。
对此,曹淑敏表示,《指导意见》覆盖面广,涉及国民经济三大生产领域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每个行动充分考虑了行业属性、所处阶段和融合水平的差异性,针对传统产业,重在转型升级,如制造业、农业、物流等。针对成熟度高的新兴业态,重在深度拓展,如电子商务向农村电商、跨境电商、产品溯源延伸等。
电商力促现代农业大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对此,研究农村发展的专家认为,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对于和三农息息相关的现代农业建设、电子商务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用互联网工具、思维、方式来提升农业的经营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它可能就体现为智能农业、农业的物联网等。目前来看,农业物联网的可追溯系统包括农业大数据,互联网对于农业大数据的促进是很明显的,尤其是通过互联网对现代农业进行改造之后,农产品的生产会更加的数据化、标准化、安全化,这就为下一步农产品的产销直接对接奠定了基础。
发展农村电商的企业相关人士向本刊记者表示,《指导意见》明确了几个方面:首先是现在我们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这主要是解决农民在农村的电子商务消费问题,也就是说农民在农村也能淘宝,再就是农产品在网上销售,以及农资下乡问题。
本刊记者认为,在当前农业信息化的大背景下,“互联网+”既能促进一、二、三产业的融合,也是农业现代化进入新阶段的最好推动力。现实是农业信息化到了互联网时代的一个完整的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通过互联网完成了对农业生产端的改造,第二个层次是用农业互联网改造了农产品的销售端,第三个层次是通过互联网形式把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全部串联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实现这三个层次就意味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已经进入一个新的更高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