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 雷
2014年12月11日中午,四川南充市民母萍收到银行短信,得知自己通过大额交易收入4.96亿元,刚开始以为是短信诈骗,后通过银行查询属实。于是,联系了银行职员将钱悉数退回,这件事被母萍的单位知晓后,对她进行了嘉奖。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财产自然不能堂而皇之的收入囊中,但能做到这点的实际上并不多,普通市民面对巨额资金不为所动着实让人敬佩,予以嘉奖理所应然。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银行的“傲慢”态度:开始说“好像是系统出问题造成的”,后来相关人士却均以“不清楚这个事情,不方便接受采访”为由拒绝记者采访。
通过银行产生大额交易,而且金额已经达到了4.96亿元,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属于必须报告的事项,但为何在市民已经退钱之后,银行还“不清楚这个事情”?难道这笔大额交易并不是“系统出问题”那么简单?尽管金融机构的大额交易并不需要向公众公开,但“不清楚这个事情”自然也将银行的傲慢呈现给了公众。
稍懂法律常识都知道,吃了“天上掉下的馅饼”,实际上属于“不当得利”,将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好几年前发生的“许霆案”,更是生动地教育了市民。从银行飞来横财,并不是市民之错,还承担了精神心理压力,退还也耗费了时间、精力成本。银行作为另一当事主体,不仅没有任何补偿、感谢,而且是以“不清楚这个事情”来敷衍,银行的当事主体社会责任如何体现?
近年来,银行业负面新闻增多。类似母萍这样收到“飞来财”的新闻,也不是一例两例,但每次的理由都以“系统出错”或者“银行调试”为托辞,这背后实际上说明,银行业内部管理、系统维护、突发事件应对都应加强,银行要尊重客户的知情权。
银行也可能出错,这是能够理解的。然而,在人们与银行交往的过程中,得到的待遇却是一边倒的“离柜概不负责”、“出了什么事都有理由怪别人”。面对如此善良的市民,银行应该以此为契机反思自己的管理和服务。应该拿出实际行动让市民在“飞来财”的干扰后,做好善后工作,这点要求不算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