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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职业回归困境及对策

  • 投稿沈星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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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会的歧视与偏见常导致康复后的精神病人在寻找工作时“四处碰壁”,工作环境的压力也会使他们再次发病。帮助出院后症状稳定的精神病人回归社会、重返工作岗位,将产生深远的社会影响。本文通过分析康复精神病人面临的职业回归困境,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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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精神病人;职业回归;对策

随着社会的变革,工作、生活压力和竞争的加剧,精神病患病率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成为当前中国疾病分类中较为严重的一类疾病。目前,我国各类精神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重症精神病患人数超过1600 万,但治疗率不足3%,康复率更低。由于自身疾病特点和社会歧视等诸多因素,只有20%~30%的出院精神病人找到了全职的竞争性工作。

对精神病人来说,“就业就是一种康复”。充实的工作会使他们增强自信,建立自我认同感,并体现自我价值。长期以来,工作被认为是精神病治疗和康复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但精神病人在工作选择、求职和维系工作等方面存在很大困难。如何帮助出院后的精神病人尽可能地找到并从事喜欢的工作,从专业工作者那里得到所需技能的培训,和正常人一起工作并获得经济收入,得到长期的持续支持,是我们面临的重大挑战。

一、精神病人的职业回归困境

1.企业缺乏支持精神病康复者的良好氛围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市场需求等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企业间的竞争愈加激烈。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必然会出现雇佣偏好。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对精神病人的歧视随即出现,企业员工也会无意识、自动的产生对精神病人的偏见和不接纳。由于普遍认为精神病人能力低下、工作难以胜任、有危险性和暴力倾向,人们易引起对他们的恐惧和担心、嘲笑甚至侮辱。被贴上病态标签的精神病人给人留下刻板印象,而受到孤立和歧视。

虽然国家原则上没有什么行业绝对不允许有精神病史的人就业,但我国很多企事业单位将曾有过精神病史的人拒之门外,将他们与其他人区别对待,没有保障他们在就业方面享有同等待遇。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由于歧视,招聘雇佣时也对精神病人设置了就业门槛。精神病人即使进入企业工作,企业不平等的氛围也会使他们经常看到同事的异样眼光,无形中带来外部的环境压力。由于长期住院使他们缺乏一定的社会交往能力,又由于心理自卑、缺乏自信,与同事不能很好沟通,无法恢复到正常的人际关系。再加上自身技能不够、面临的任务繁重、工作压力大等因素都有可能使他们重新陷入疾病的困扰。因此,企业制定没有歧视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和构建平等的企业文化和氛围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2.公共劳动部门缺乏对精神病人职业能力的重塑

精神病人的职业回归不仅是精神病人家庭面临的问题,更是整个社会和谐发展、社会管理人文关怀应尽的责任。精神病人家属已支付大量医疗费,出院后精神病人找不到工作,长期呆在家里,又增加了家庭成员的负担。精神病人的再就业问题,除了依靠家属的精神支持外,国家公共劳动部门也应最大化地发挥政府部门职能,通过建立一些公共社会福利事业机构,提供工作岗位,帮助精神病人进行职业能力重塑。

由于忽略了精神病人出院后存在劳动力弱化和缺失的问题,公共劳动部门对他们缺乏职业能力训练。许多精神病院未摆脱封闭式管理为主的旧模式,仍将康复期患者整日关在病院内看管和治疗。有些医院甚至为了追求经济收人,未能及时向家属建议病人出院。只要家属不接,就让患者长期住下去,使患者产生医院隔离综合症。此外,医院内的康复活动开展得不够,对精神病人采取的开放管理措施仅是为丰富生活而增设的一些娱乐活动项目而已,未从根本上创造一个开放的、类似社会生活的环境。忽视社会技能的培养,加重社会功能的衰退,致使患者出院后难以适应社会环境压力。当社会功能缺损时,精神病人的就业能力就会降。病人出院前没有接受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出院后公共劳动部门又没有对他们进行职业能力重塑,这种情况下,病人虽已康复出院,却不能适应现实社会生活,更不用说实现职业回归了。

3.职业压力给精神病人职业回归带来新的威胁

当前,招工难与就业难的结构性矛盾

十分突出,由此造成的严峻形势必然导致职业压力增大。许多地方和部分行业技能劳动者供不应求甚至严重短缺,下岗失业人员又不能满足要求,而一大批高校毕业生、新转移的农民工等都需解决就业问题。由于精神病人本身具有的精神疾病史,康复后虽然生理功能得到恢复,但心理和社会功能存在不同程度缺陷,从而使得他们面临更高的职业压力。帮助这一特殊群体减缓职业压力,保持良好的心态适应工作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精神病人长期不接触社会,一旦出院便会适应不良。企业下岗职工待业较多, 精神病患者康复后的就业安排就更难。有的患者出院后,完全可以担当的工作,所在单位却推来搡去, 不予安排。已康复的精神病人长期呆在家中,思想负担过重,极易病情复发。个别患者因悲观厌世, 甚至产生自杀念头和自杀行为。此外,社会歧视使患者有严重的不被尊重的感觉,和同事一起工作时,他们自信心下降、自尊心受损,对社交恐惧和回避,社会适应能力下降。同时,自身劳动技能的退化使他们内心焦虑、自卑,又不擅于与他人沟通交流,往往不能很好地处理工作压力,对各种应激因素心理承受能力低下,病情多在短时间内复发。职业压力因此给出院后的精神病人职业回归带来了新的威胁。

二、促进精神病人职业回归的对策建议

1.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公益性服务

扩大舆论对精神病人的支持,倡导、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唤起社会各界对精神病人的关爱、理解和支持,从而更好地帮助精神病人职业回归。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传媒,提高公众对精神病人的正确认知。现实生活中一些将精神病与犯罪、危险联系在一起的报道,强化了人们对精神病人的负面印象。应通过加大对精神病人社会工作能力的正面报道,改善他们在社会活动中的形象。在世界精神卫生日前后,各地政府应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扩大《精神卫生法》的社会影响力。举办医院开放日、康复期患者生活和技能竞赛,组织咨询义诊,入户为居家患者提供服务等。让公众走近精神病人,了解精神卫生中心的服务内容。医院也要深人社区,广泛开展精神卫生康复工作宣传, 讲解有关精神病防治康复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病患者的恐惧心理与歧视态度,使患者单位、街道等社会各界都来关心精神病人出院后的社区康复工作,为精神病人就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要开设心理卫生课程,编写精神卫生科普读物。政府有关部门要牵头开展公益性活动,适时建立捐助社区精神卫生康复工作的民间机构,广纳社会各界对精神病人的财物捐赠。由政府出资购买粗加工过的产品,如塑料制品、小手工艺品等,分发给各个工疗站,由精神病人进行装饰、包装等再加工,再由力所能及的残疾人、轻度智障人员进行义卖,所得利润分给参加劳动人员。

2.建立企业容纳精神康复者的激励机制

201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指出:“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精神障碍患者的实际情况,安排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保障患者享有同等待遇,安排患者参加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患者的就业能力,为患者创造适宜的工作环境,对患者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予以鼓励。”目前,国家为精神病人的就业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持,通过法律形式保障精神病人的相关权利,但各单位对聘用精神病人的积极性不高。建议国家采取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式,促使企业经营者帮助精神病人实现职业回归。

建立企业经营者容纳精神病人的激励机制就是要根据不同激励方式的特点,把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有机组合,使企业逐步消除歧视,构建平等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提供精神病人更多就业岗位,实现对企业经营者的有效激励。从物质上,国家应对安排精神病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企业相关优惠扶持政策。此外,企业经营者非常重视市场声誉、形象、地位和荣誉。可以通过颁发给企业一些社会荣誉等措施,对他们进行长期的精神鼓励。对企业经营者的精神激励,除了评奖、选优之外,,还应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经常性的业绩记录。对经营业绩好、符合要求的企业经营者记录在册,并在媒体上予以表扬;二是关心企业经营者的合理愿望,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全身心地投入到事业中去。

3.通过社交技能训练加强社会适应能力

许多学者研究表明,社交技能是成功就业的重要预测变量,拥有较好社交技能的精神病人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水平。早在上世纪70年代,社会性技能训练就被An-thony和Liberman等应用于精神病人的康复,目前较为系统的方法是由Wal?lace 等开发的“ 工作场所基本原则”训练]。Solinki指出社会技能和求职成功高度相关。此外,Tsang的研究指出,社交技能训练能帮助精神病人获得竞争性工作,成功就业率达40%。

我国精神病人康复的主要地点在社区。目前,我国精神病人支持性就业研究相对较少,引入国外的先进职业康复理论和方法势在必行。但必须注意理论方法的适用性。可以在借鉴西方基础上结合实际,建立适于我国精神病人的职业康复新模式。要根据精神病人的心理特点制定专门训练程序,并通过训练达到积极地心理效应,因地制宜地做好对精神病人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工作,如劳动就业指导、人际关系处理等。成立社区防治康复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康复工作。同时,建立社区康复机构,其所在单位或街道应及时、主动地为精神病人提供工疗和就业条件,为他们的社会能力重构训练提供场所和条件。通过社区居住型康复模式让精神病人走向社会,为其职业回归提供重要准备。要注重在现实环境中提高精神病人的能力,将社会学习的原理、人力资源开发的训练以及职业恢复的技能训练,逐渐融入社区精神疾病康复工作中,强调在社区环境中帮助精神病人学习处理生活压力、与他人建立有效的人际关系的技能,调动精神病人的社会支持网络,帮助他们重返工作岗位。

4.建立“两站”为精神病人创造就业机会

经济改革使以社区为基础的工作站(庇护工场)难以维持运作,虽然不用付税,但经营成本必须自己筹集。因此,近年来很多工作站已经关闭。由于工作站人员更新非常慢,且人员位置有限,所以大多数病人出院后需要呆在家中。由于精神病人工疗涉及卫生、民政、公安等多部门,目前仍处在协调阶段。在深圳、北京及苏州等地,已有了较为成熟的工疗模式。南京市以前存在不少精神病人重返社会的机构——工疗站,几乎每个区、大企业都有。但近些年来由于经费等原因,工疗站已逐步消失,只剩一家秦淮区精神病工疗站。

为提供精神病人就业机会,实施“解锁工程”是一项可行的方法。待精神病人情绪及病情相对稳定时,可以采取在郊外建立“工疗站”(边工作边治疗)和“农疗站”(边务农边治疗)集中管理方式,让他们在边工作边治疗的良好环境中走出患病的阴影。工疗站是一个为社区内有智力缺陷的人员、残疾人和已大致康复的精神病患者提供工作、治疗的生活场所。工疗站主要借助当地企业多的优势,组织部分企业提供操作较为简单的半成品让康复者加工,使他们体味到自身的价值。同时,通过一个交流和学习的场所,培养人际交往能力。农疗基地发挥部分农村康复者会农活的优势,通过种植一些经济作物及花草,为患者提供以种植为主的康复训练项目,提供康复、农业劳动、心理治疗等服务,使患者通过这些职业康复项目,工作技能和社会功能得到有效地恢复。

三、总结

就精神病人而言,只有努力提高劳动技能,才能防止自身劳动力弱化、缺失。精神病人要正视自己、增强自信心;就企业而言,要构建平等的企业文化和氛围,制定没有歧视和偏见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和实践体系;就社会而言,政府可以倡导公众尊重精神病人,通过加大资金投入,为精神病人创造更多平等竞争的就业机会。只有个人、企业、政府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精神病人的职业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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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