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决定力量。因此,我们要将广大的人民群众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坚持“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路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将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作为我们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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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以人为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者;评价者
我们所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的创举,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性和真理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又对改革开放的实践给予巨大回应,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系列新的理论成果——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这些理论成果,蕴含着马克思主义浓浓的人文情怀和当代中国真挚的人文精神。在当代中国,以人为本要求将人民群众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以满足全体人民的需要、提高和改善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我们的终极价值追求。21世纪中国人民的历史任务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发展好和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者
既然,以人为本中的“人”是“现实的人”、“活生生的人”,现实的人在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现实的人要想生存和发展下去,必须要在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关系中,从事一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这就是——实践。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也是人的存在方式和区别于动物的主要特征之一。正如马克思所说“: 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社会是人的实践创造的产物,反过来又塑造人,使人结成特定的社会关系,从而获得了社会的规定性。人“创立了——并且每天都在创立着——现存的关系”。人们借助一定的中介,经过实践,进行着主体对象化或者客体非对象化的活动,不断的将“自在世界”变为“人类世界”,将自然界打上人类的烙印。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说道“: 哲学家在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当然,作为实践主体的人民群众,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是不能随心所欲的创造历史的,而是要在尊重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前提下,在一定的社会意识、目的和动机的指引下,经过实践活动来创造社会历史的。实践的过程可以被看做是实现主体意识、目的、动机和利益需要的物质手段,是把主体的利益需要转化为社会利益需要的中介和桥梁。人民群众通过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实践活动来追求、创造、满足、实现自身的利益需要,历史活动主体和利益主体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历史的具体的统一。因此,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唯有实践的主体——人民群众,才是社会利益的需求者、生产者、实现者,也只有人民群众,才是社会利益的真正享有者。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夙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它由实践来展开,由实践来推进,由实践来检验,由实践来发展,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每一步发展都是通过实践达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必然要求实践的主体,即:广大的人民群众,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指引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团结一致,为完成中国人民梦寐以求的夙愿努力奋斗。
以电子革命、信息革命、新生物学革命为主要标志的现代科技革命浪潮迅速席卷全球,生产力水平的极大提高,物质产品的极大丰富,人们生产方式的极大解放,使一些人产生了现代机器化的生产似乎可以取代人的实践的错误想法。之所以说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是因为: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的每一次进步都能从人的实践方面找到验证,并且也只能来源于人们的实践。人在各种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生产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再促进社会的进步,社会的进步又会更好的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可见,要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创造社会发展所需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都不能离开人的有目的、有意识的自觉参与,也就是:社会的任何活动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进步,都是不能脱离人(惟一能动的因素)的积极参与。
当今世界已步入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在这一时代前提下,一个地区、国家或民族,要想在激烈的世界性竞争中获得主动权,就必须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和管理等软实力的作用。建立起区域性的、国家性的知识创新体系,在整合、发掘和利用智力资源的基础上,提高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有力支撑。当今的国际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科学、技术和管理的竞争,衡量一个社会发展进步的尺度,不仅要看物质财富的增加程度,更要看人力资本的增加程度。增加人才培养投入,坚持以教育为本,把教育和科技摆在同经济、社会发展的同等重要位置,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加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评价者
社会的发展进步是由人的历史活动实现的,人是社会的主体,人所追求的社会发展进步归根结底在于人本身的发展,它的最高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发展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相互依赖而又相互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依赖于社会的发展进步,又促进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的发展进步也依赖于人的全面发展,又促进着人的全面发展。“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为了实现社会的健康发展和真正进步,就需要树立正确的社会进步观念和合理的社会进步评价标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步的动力和源泉来自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又来源于社会对他们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需求的满足程度。
马克思从人的解放层面来考察人的价值取向,认为每个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解放的最高目标。马克思和恩格斯将“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看作是实现人类解放的理想社会状态。共产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每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社会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的一个发展阶段,其终极目标应该是与共产主义一致的,这就决定了我们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要任务和最高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要求我们党在制定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一切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都应该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衡量尺度和评价标准。邓小平在阐述社会主义本质论断中就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的目标就是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十八大报告依据新的历史背景,再次提出“: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强调“必须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使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人民群众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和实践者,必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评价者,全体人民应当享受到的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更多、更公平的满足。李瑞环在新著《看法与说法》一书提出了“: 把群众情绪作为第一信号”的观点,他指出:我们所做的任何决策和措施,都必须顺应群众的情绪,符合群众的愿望。多数人的愿望,多数人的利益,多数人的意见,多数人的情绪,是我们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所依靠的主体力量必须是也只能是人民群众。我们搞建设、谋发展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实现社会中每一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并且发展速度的快慢、发展成果的好坏,也要由人民群众来检验。因此,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情况、需要的满足程度、素质的提高水平、潜能的发挥状况,是我们衡量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状况和社会公平的实现程度的最高标尺。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促进人民群众全面自由发展的逐步实现,是我们党制定发展战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是一切决策和工作的最终评价者和裁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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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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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