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战争的道德问题总会被人们从两个方面来谈论,一方面是“战争权利伦理”,另一方面是“战争行为伦理”。所谓“战争权利伦理”是指一场战争是否正义,是否应该存在这场战争。而“战争行为伦理”则是指战争中用到的手段和武器是否符合伦理道德。当今战争对科技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而战争的毁灭程度也越来越强,对“战争行为伦理”的讨论也越来越多。在当今世界,高技术武器被各国军事家广泛关注并极力提倡发展和使用,但是高技术武器却对伦理道德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使人员伤亡更加惨重、国家经济负担更加巨大。
关键词:高技术武器;伦理问题;美伊战争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2-0069-02
2003年3月20号,美英等国绕开联合国安理会,对伊拉克发动军事打击,仅用21天的时间便占领了巴格达等重要城市。在这场迅速、有效的军事行动中,高技术的威力可见一斑。集束炸弹、“炸弹之母”、贫铀弹等高技术武器相继亮相,伊拉克被人们形象地称作是美军高技术武器的“试验场”。但是,在国际人道法中有一条被各国普遍承认的法则:任何作战方在战争中所使用的作战手段和作战方法都是受限制的,使用的武器也必须符合国际人道法的规定。
一、高技术武器的伦理缺失
人类战争经过了冷兵器时代、热兵器时代,如今进入高技术时代,战争的残酷性丝毫没有减弱。高技术武器的应用对道德的冲击使我们不得不关注武器本身的伦理问题。2003年以美国为代表的联军对伊拉克发动的军事打击,美军先进的装备让所有人吃惊,其高技术武器对国际人道法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高技术武器的杀伤力对伦理的冲击
在高技术广泛应用于现代战争的年代,用“正义”和“非正义”来判断一场战争的伦理道德已经不能说明问题。毁灭性武器被战争任何一方使用,人类都将蒙受巨大灾难。国际人道法中很重要的一项规定:交战双方禁止使用具有过分杀伤力的战争手段。在战争中使用武器的杀伤应该在一个范围之内,“这种致命指数是在一个假设理想环境内,以武器自身的射程、发射速率、精度、杀伤半径及战场机动能力等综合计算来确定的。根据这种方法。当今越来越多高技术常规武器的致命指数已经达到小型核武器的水平。”[1]美伊战争中,美军使用了被称作“炸弹之母”的新型燃料空气炸弹,爆炸之后会使局部地区温度骤然上升到2 500摄氏度,局部杀伤力绝不亚于核武器。美军在战争当中还使用了集束炸弹,这种炸弹内含无数小炸弹,这些小炸弹增加了爆炸覆盖面。美军还使用了饱受争议的贫铀弹,给伊拉克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这些武器的应用不仅违反了国际人道法不得使用有过分杀伤力武器的规定,还违反了“区分原则”“平民豁免原则”等重要国际规定。
国际人道法明确规定,要明确区分战斗人员和非战斗人员。“区分原则”在现代高技术战争中受到极大的挑战,高技术武器具有打击精准、杀伤强大、覆盖面广的特点,很难将战斗人员和平民加以区分,通常是覆盖式打击,战斗人员和平民都会受到重创,甚至平民的伤亡远远超过作战人员。伊拉克战争中,伤亡总人数超过一百五十万,其中伊拉克平民伤亡就有一百万以上。“区分原则”中还包括将军用设施和民用设施加以区分的含义,现代社会基础设施大都是军民两用,所以“区分原则”中将军、民设施区分的规定就很难实施。比如一个供电站即为军事设施供电也为居民供电,所以要想达到军事目的就必须使平民的生活受到影响。美国在战争刚刚开始时,在伊拉克各个重要城市投下石墨炸弹,使很多城市断电,严重破坏了当地民用基础设施。
联合国在1980年10月10日颁布《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公约的目的就在于限制战争中极端武器的使用,减少战争对平民及作战人员的痛苦。这是人道主义关于武器在战争中应用的限制规定,正式确认了武器使用的道德标准,但是美军在伊拉克战场使用的多项高技术武器对这一规定提出了挑战。
(二)高技术武器对经济的冲击
高技术武器的使用还会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直接影响参战国的人民生活水平。“高技术武器系统大都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对知识和技术的要求极高,因而研制的难度大、风险高、周期长,需要非常巨大的投入。”[2]由于高技术武器属于高精尖领域,在前期准备、研发、使用和后期维护上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不仅物质资源需求量大,对于高级人才同样要求严格。由此可见,高技术武器的研制和使用费用远远高于常规武器。如果过分发展高技术武器,一定会造成资源配置不均和资源浪费的问题。
美伊战争中美军大量使用高技术武器,给美国经济造成巨大威胁,美国7 630亿美元的战争开支和500亿美元的重建资金给美国人民带来巨大负担。如果这些资金用于改善人民生活、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科学研究,带来的将是另一番景象。同时这场战争造成国际油价大幅上升、旅游业和航空业受到重创,投资者和消费者信心受到严重打击,美国经济复苏困难。
(三)信息战的道德问题
现代战争中,信息武器被广泛应用到战场,目的是获取战场的“全频谱控制权”,以便对战场进行信息控制。与传统战争相比,信息战似乎对人体的直接伤害降低很多,但是信息武器却可能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后果。信息战对国际人道法主要产生了两方面冲击:一是冲击了国际人道法的基本范畴,如“侵略”“中立”;二是动摇了武装冲突法的基本原则,如“军事需要原则”“区分原则”“相称原则”。信息战的应用,已经冲破传统意义上军事打击的含义,并不以消灭敌方军事目标和作战人员为目的,而是以信息去攻击敌人,搜集情报,给敌军造成心理伤害,并保证自己信息不被盗取。信息战中,以单纯盗取敌方信息和造成敌方心理压力的“软杀伤”并不会给人体造成伤害,但是盗取信息之后利用武器打击的“硬杀伤”却会给敌方带来超出传统作战的伤亡,甚至危及平民。所以信息战是对国际人道法的巨大冲击,也是对高技术武器伦理道德的巨大挑战。 现代信息战的几大特点对伦理道德的冲击不容忽视。首先,使得军民界限更加模糊。随着时代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一般文化知识的军人已经不能满足战争的需要,需要国家雇佣大量具有高技术和专业技能的人才从事军事服务。这样就很难区分军人与平民,给国际人道法也造成了一定冲击。其次,对抗的暴力行为更加隐蔽。“战争是迫使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战斗无非是扩大了的搏斗。”[3]克劳塞维茨对战争下的定义在现代信息战中依然适用,信息战的杀伤更多的是隐蔽的和滞后的。
信息战冲击了国际人道法的原有范畴,国际人道法规定了武装冲突的各种限制,但是现代信息战却不一定会发生武装冲突,比如美国刚到达伊拉克战场就用各种媒体造势,宣称已经攻陷巴格达,造成恐慌,使各项军事行动顺利进行。不仅给军人、平民心理造成巨大伤害,还会增加以后的高技术武器打击的杀伤,无视道德的存在。
二、科学家进行武器研究的伦理责任
人类在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和冷战之后,深刻认识到和平的重要性。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高技术武器的开发依然是各个国家科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原子弹开始,高技术成果无一例外地被考虑应用到军事领域,每一个国家都希望利用高技术武器来换取本国安宁,甚至是世界霸主地位。所以科学家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高技术武器的研制过程中。首先,科学家可能由于政治压力和经济诱惑参与其中。科学本来不应该有禁区,但是一个国家必须考虑到自身安全和利益,一定会在政治上对科学家提出各种要求,科学家就会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其中。其次,出于单纯科学研究的目的一些科学家会将自己的研究领域延伸到军事领域,进行高技术武器研发。科学家的科研活动会受到经济、兴趣、领域及实验要求等因素制约,为了摆脱这些制约,进行科学研究,可能会致力于高技术武器的研究。最后,一些科学家对高技术武器道德、武器价值负荷的认识不足导致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产生。
科学家大部分精力都集中在科学研究,但是部分科学家自身道德素质不一定很高,出于名利和经济等方面原因可能会参与到高技术武器的研制过程中。提高科学家的道德素质,已经成为各个国家的重要议题。科学家不应该仅在其专业领域有所成就,更应该承担起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艰巨任务。
三、利用道德制约高技术武器战争
目前关于限制武器使用的国际性文件主要集中在国际人道法,《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特定常规武器公约》《化学武器公约》等。武器的负面效应是在武器使用之后才体现出来,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而武器的伦理道德体现的是人的伦理道德。我们需要为人类制定相应的伦理道德规范来限制高技术武器的使用,国际人道法也有待于我们不断完善。
在规范高技术武器使用道德时,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道德的冲突乃是文化的冲突。由于文化的差异,各个文化圈之间的人对道德范围的界定也不同,一些在某些文化圈中不符合道德的现象可能在其他文化圈道德范围之内。所以我们在制定道德标准时,必须考虑到不同文化圈的道德标准不同的问题。由于高技术武器对人的杀伤是不分种族和文化的,所以制定时要以最严格的态度进行,不能太松散,达不到效果。其次,我们也要认识到道德在战争中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场战争将道德抛弃一旁,单纯为了胜利和政治目的而战,那么人类的末日也将不远,诸如原子弹、生化武器之类的毁灭性武器将大量使用。我们必须在一场战争中考虑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将武器的使用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最后,道德的约束力也是一项重要的考虑因素。道德的约束力始终具有局限性,破坏战争道德的现象存在于每一场战争之中,我们也不能单纯依赖于道德对高技术武器的约束,要制定相应的国际法律和制裁措施,并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针对高技术武器应用不规范的问题。
当今时代,我国以和平与发展作为我们的行动宗旨,我们不威胁其他国家,但是我们的高技术武器也不能落后。当今国际虽然没有大规模战争,但是局势并不稳定,在经济、科技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发展高技术武器用以自卫。但是对于军人的道德素质也要加强,用具体高技术武器使用规范加以约束,在军事类院校和军队中将提高军人道德水平作为必修课,提高军人技战术水平同时,道德素质不能放松。
参考文献:
[1]朱之江.对高技术战争的伦理思考[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1,17(2):53-56.
[2]王继芳.辩证地看待科技应用于现代战争的伦理问题[J].枣庄学院学报,2011,28(6):36-39.
[3][德]克劳塞维茨.战争论上册[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