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
缺失及其培养对策
余滢
(西昌学院,四川 西昌 615000)
【摘要】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共有56个民族,其中最多人数的为汉族,其余人数较少的就称为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的分布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西南地区针对中原地区相对来说比较落后,从政治上来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决定文化背景,也正如此落后的西南地区人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作为少数民族大学生来说也是样的道理,少数民族大学生生长的环境决定了他们的思想意识,因为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的落后导致民族大学生所在地文化水平偏低,各方面的意识不够,在就业上没有竞争力,对待法律意识缺失,针对民族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该如何提高他们对就业法律意识才是最为关键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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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意识;民族;大学生就业
0前言
在临近就业季时,各种类型电视媒体均报道关于大学生就业的新闻就业难成了冠冕于大学生的头衔,因此大学生的就业难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就业情况更为明显,在当下市场经济调节下,国家主要实行宏观调控,对特殊群特给予一定的优待,少数民族大学生在当下产业中发展国家的国情下来说属于特殊群体,但是针对这一群体的教育中,高校并没有针对学生的就业法律意识进行专业性的指导,导致民族大学生群体在得到优待的同时,也可能随时陷入困境。学校要在传输知识的同时也要授予面对社会的技能,这就需要我们加大对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指导与培养。
1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缺失原因
下面我们围绕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几大特征来分析,少数民族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的相关因素。
1.1学生自身因素
语言不通文化背景,风俗习惯等不同都会使个人对待看法以及相处方面有所区别,这些障碍就如代沟一样难以逾越。从学生的角度出发来说,这些在障碍就学生本身。因为这些障碍导致了学生忽略了法律。对少数民族学生来他们大部分是以聚居的方式一起生活,在单独的情况下人的防备能力也会减弱。大部分少数民族学生即使接受了高等教育,但由于其交谈时会有方言口音,因此在语言沟通上有一定难度,导致在外与人沟通上缺少自信,在遇到自己不愿意不平等的情况下也只能往下咽。少数民族的生活环境基本上都是在较为偏远,没有城市乡镇上的纷扰,这也让这种环境下的人缺少竞争意识,通过上诉分析得知,民族大学生特殊群体在就业上缺少对工作力以及选择的竞争,总是以任劳任怨的形象存在,也因此才让部分用人单位对他们的“缺陷”进行压榨[2]。
1.2高校施教因素
从目前的各民族高校来看,大学里以法律课程为基础的课程基本上比较少,这样一来学生真正接受到的法律教育就更少了,对劳动合同签订法、就业促进法等都没有相关的了解,导致在就业上法律意识薄弱,甚至不知道法律,通常在进入到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不理解合同中哪些内容对自己有益或有害,对企业的协定里一些是否合法的内容无法进行判断,导致在签订之后自己的权益受损。更为严重的是进入传销组织最后害已害人,因迫切的需要得到工作,一般在工作HR的诱导中,学生在签订合同时不一般不会多想,待到被骗的时候为时已晚。所以高校要担当起“拯救”起学生的责任,重视就业法律的教育,开设就业法律有关课程,把就业法律课程作为必修课程,与此同时还要多结合实践进行教育,多进行就业实训的实践,这样才能学以致用。本文分析的少数民族大学生与普通大学生部分情况相似,还要根据其民族特征进行分析,民族大学生与普通大学生最大的区别就是生活环境背景不同,在普通地区像民事家庭纠纷等较多,家长们偶尔也有些人会采取法律的手段,在这样的背景下学生都会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在其利益受到侵害时会报警处理,但民族大学生在环境背景下几乎没有法律字眼出现,遇事总是先自行判决。这就导致了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如果学校再不重视就业法律意识的教育,学生在就业的道路上就会失去法律主导权。
2拯救缺失就业法律意识的民族大学生
拯救缺失就业法律意识的大学生已经成了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校给予一定的帮助,学生本身加强认识和学习,依靠着三方面来达到拯救的效果。
2.1高校的准备工作
从上论述民族大学生针对就业法律意识缺失的观点需要高校在这些方面更加用心,学校应进行换位思考制定合理的教学方案和相应的规划,例如,把目前有关法律的选修课程,统一制定为必修课程,以此达到传授的目的。根据目前少数民族大学生法律意识比较薄弱的环节进行培养,借助有效的教学资源,组建专业的大学教育团队,投入更多的教育经费建立更加专业化的法律教育机构,以此来加重对学生的培养。同时因为对象是少数民族大学生高校应重视民族地区文化教育背景落后的现实特征与少数民族学生个体差异性与特殊性做到因材施教。
2.2对学生自身建议
作为学习的主体,在学习课本知识之余,还需练就一身技能才能在社会上保护好自己,目前许多学生初步出到社会思想尤为幼稚还不够成熟,对事态方面没有一定的了解,做事情也比较冒失,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会认为法律对他们来说没有太多的帮助,因此在学习法律上缺少主动性。从学生自身角度出发,需要学生提高对法律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从各方面合理的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这样在未来社会上才能找到防身之技。本文研讨的民族大学生原本就是法律意识的薄弱群体,在这前提之上更加需要从自身出发才能获得永久性的帮助[3]。
3结束语
目前解决民族大学生对就业法律认识的问题任重而道远,不仅是教育者当务之急要解决的,同时也是社会国家必须思考的问题。就业法律意识是学生顺利走向职场的重要保障,高校要保障好学生对待就业法律意识的认知之外,还要重点了解缺失具体原因,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后才能有针对性的培养。除此之外国家制定有效的政策对也很重要,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未来关乎着千千万万的民族家庭以及未来社会发展,因此,国家要把关好每一步,让学生们更好的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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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阿不力克木·艾则孜,谭刚,麦买提·乌斯曼,阿力甫·那思尔.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指导教育的现状及对策优先出版[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5):107.
[2]张明录.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就业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对策[J].职业时空,2012,(02):141.
[3]芮国星,袁祖社.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创业教育问题与对策研究[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109.
[责任编辑:刘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