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有焕 平先秉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2)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高职院校的快速发展,高职院校商科类专业的教育规模也在迅速扩大的同时,构建高职商科类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的必要性也在不断增强。在对高职商科类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述的基础之上,对高职院校商科类专业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构建的内容与实施途径进行了详细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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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职商科;质量评价;监控体系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0-217-02
一、高职院校商科类专业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构建的必要性
首先,构建高职院校商科类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是高职院校商科类专业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从上个世纪 90 年代开始,我国开始教育体制改革,新一轮的高校合并引发了教育改革的热潮,传统的教学质量评价方式和方法已经不能适应我国高校教育改革的需要;随着改革的不断进行,教学管理重心不断下移,传统的、宏观的教学质量评价的转变势在必行。
其次,构建高职院校商科类教学评价与监控体系,将商科类实践教学纳入了教学质量评价中,使得高职院校更加重视商科类实践教学,为学生的实践教学构建更加完善的学习环境,不仅增强了高职院校商科类专业在应用型人才方面的能力培养,也是高职院校商科类专业适应教育体制改革步伐,促进高职院校商科类专业教学水平提高的重要举措。
最后,建立科学、规范、可操作、行之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加强学院内部自我约束、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保证。为配合高职院商科类专业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院内部商科类专业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对教学质量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评价与指导,提高商科类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
总而言之,在高职院校中建立商科类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旨在通过这一体系,对高职院校商科类专业中不利于提高教学质量的行为进行纠正,并同时对有利的教学行为进行鼓励,从而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二、高职院校商科类专业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1、建立集中监控与评价和日常监控与评价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集中监控与评价主要包括:第一,开学前和开学初期各项准备工作情况检查。第二,期中教学检查。每学期期中教学系统进行集中教学检查,以监控和评价教学过程的组织安排情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各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等。第三,期末及年终考核。学校教务处对各项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和考核,检查相关工作完成情况。
日常监控与评价主要包括:学院教务处和二级学院督导办,校外教学合作企业对教学过程、教学组织、课堂教学质量等日常工作和质量进行的不定期监控和评价。
以上两种方式分别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进行监控、评价,对于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确保教学质量和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为学院教学管理改革的决策提供主要数据。
2、引入企业从业资格标准,完善课程考核机制
引入公司各工作岗位的评价标准,将行业从业资格证书与成绩考核相结合,对学生的岗位能力及素质进行综合考核,通过从业资格考试相关科目考试的学生,可以依此认定学生该课程的学分。改变传统单纯以教师为主体的评价方式,由教师、小组成员、学生本人、企业人士作为教学评价的主体,以考查、实践操作、项目测评、调研报告、口试等多种考核形式,替代以往单纯用闭卷、开卷考试评定成绩的片面做法,着重考察学生的能力与素质。
建立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课程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各占总评成绩的50%。平时成绩考核的内容包括:出勤情况、课堂参与程度、小组研讨表现、平时作业完成情况、实训测试成绩等。期末考试侧重考核应用能力,凡有30%以上的行动实践课时的课程,要求必须进行技能考核。
3、建设教学运行与管理组织子系统
商科类的教学管理组织系统由商科类领导小组与合作企业人员共同组成。在商科类领导小组中,由合作企业负责人、二级的院长和书记任组长,各分管副院长、副书记和相关商科类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商科类教学运行与管理系统由学院、合作企业、学生共同参与建设与管理。
①教学运行与管理目标
通过构建“运行流畅、合理、有序、高效”的教学运行与管理系统,做到权责分明使商科类教学运行与管理适应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需要,体现商科类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并不断形成特色。
②教学运行与管理系统
教学运行与管理系统包括:管理流程、管理制度、管理评价。商科类教学运行质量管理监控组织是依据标准明确、操作有序的教学质量标准体系而运行的。包括对对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控、对学生学习质量的监控以及对示范商科类专业建设部门的监控。重点是通过合作企业相关人员的安排,加强顶岗实习检查等工作,落实保证了各教学环节的质量管理。
三、高职院校商科类专业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实施途径
1、完善监控机构,建立监控体系
(1)完善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机构——教学督导委员会
依托商科类建设,进一步完善校企深度融合的教学管理与监控机构——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企业技术专家、商科类带头人、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议;参与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制订;组织安排督导委员对全院范围内的教学过程、顶岗实习过程、教学秩序、教学效果进行检查;组织学院教学质量和毕业生质量评价活动;根据反馈信息完成动态调控。
(2)成立教学质量督导组织
成立教学质量督导组和顶岗实习督导组。由院长和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合作企业的技术人员、商科类带头人及骨干教师。
主要职责:组织系教学质量分析会议;参与商科类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制订;负责对本系的教学过程和顶岗实习过程管理与监控。
(3)规范教学信息员队伍
在全院所有教学班级中,择优选择一批热情务实、善于沟通、责任心强、品学兼优的学生骨干担任教学信息员。
主要职责:及时了解所在系各商科类有关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对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管理及教学条件等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四周填报一次《教学质量信息反馈表》。
2、制订质量标准,强化保障措施
(1)管理制度建设
以实现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规范化为目标,制订和完善《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教学信息员工作条例》、《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暂行办法》、《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听课评课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为学院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工作的规范化提供制度保障。
(2)完善商科类专业教学质量标准
由企业专家、技术人员和学院共同组成商科类建设委员会,通过对职业岗位能力分析,确立人才培养目标,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体系,制订课程标准,校企共同实施教学过程,共同参与教学过程考核评价,以此构建校企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保障措施。
(3)学生顶岗实习教学质量保障措施
以满足学生顶岗实习为目标,修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以工作过程导向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建立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校企共管机制,实现实习岗位对口、实习过程可控、实习管理规范。建立由“三位一体”、“四定”、“双经历制”等构成的顶岗实习管理模式,完善顶岗实习管理运行机制;建立由企业指导教师、学院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组成“三位一体”的顶岗实习管理和考核制度;实行“四定”制度:定实习单位、定岗位、定学院指导教师、定企业指导教师;建立实习学生手册,实行“月总结”、“月考核”、“月鉴定”制度,指导和记录学生的实习过程;实行学生校内学习经历和校外工作经历的“双经历证书制”,校企联合为顶岗实习的学生颁发顶岗实习经历证书。
3.强化反馈机制,实现动态监控
完善教学评价反馈机制,注重对评价结果的综合利用,建立评价——反馈——调控“三位一体”的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动态系统。
一是制定《教学信息员工作规范》,并定期进行培训。充分发挥教学信息员作用,负责及时收集与反馈教学质量信息,了解学生对任课教师的看法及对学校教学管理及其他工作的意见建议,学校对收集到的反馈信息作出及时处理。
二是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商科类建设等方面的意见,获得第一手资料,适时把握问题,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对某些问题作出解释,理顺师生的情绪。
三是每学期定期与不定期进行例行教学监控。定期监控有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同时,对教学某环节进行专项检查,以及每学年定期滚动式监控。每学年结束时对课程进行总结性监控,形成考核成绩。不定期监控包括:随时对商科类系的教学管理、教师课堂教学、日常教学纪律、顶岗实习等情况进行监控。如课堂督导听课、日常教学纪律检查、顶岗实习抽样督查等方式进行不定期监控。
四是学生跟踪调查。利用学生顶岗实习、毕业生就业洽谈会等机会,征求企业和用人单位对学校毕业生的意见。通过企业、行业填写调查表进行调查,派专人到毕业生相对集中的用人单位全面收集各种反馈意见,跟踪调查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及时了解企业和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信息,从而达到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全面监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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