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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审计组织结构现状分析

  • 投稿蔡的
  • 更新时间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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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我国国家审计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推进反腐倡廉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家审计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决定着国家审计活动的效率和国家审计成果的大小,本文从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和分工、结构形式三方面对我国国家审计组织结构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国家审计,组织结构,现状 
  国家审计体制包含了国家审计的框架设计和相关的组织体系、机构设置与制度安排,其中国家审计组织作为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的机构,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的国家审计组织结构经过多年的发展,初步显现出了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和分工、组织结构形式等方面的特征, 
  一、我国国家审计组织结构 
  第一、我国国家审计组织结构的领导体制 
  我国国家审计组织结构的领导体制是指审计机关的隶属关系和审计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我国采用双重领导体制,即审计机关由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领导,也就是说,地方审计机关首先受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领导,归本级人民政府管理并有义务向其汇报工作;应同时受上一级审计机关领导,归上一级审计机关管理并有义务向其汇报工作, 
  第二、我国国家审计组织结构的机构设置和分工 
  我国国家审计组织结构的机构设置和分工是指:我国审计机关有两个级别,一是中央审计机关,二是地方审计机关,中央审计机关是在国务院总理直接领导下的审计机关,即审计署,审计署作为中央政府的部门,要接受国务院的领导,执行国务院的各项法规、决定和命令,组织和领导全国的审计工作;同时它以独立的行政主体从事活动,直接从事审计工作,地方审计机关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直辖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审计组织,负责下列事项的审计,包括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与政府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等组织的财务收支;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政府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外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等, 
  第三、我国国家审计组织的结构形式 
  我国国家审计组织结构形式为事业部门类型的组织结构形式,我国国家审计组织有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一共四个级别,中央级的是审计署,它是审计业务的最高领导机关,归国务院总理的领导,主管全国审计工作,领导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 
  二、我国国家审计组织结构的优势 
  第一、时效性比较强。审计工作紧跟政府出台的重要工作部署,能顾全大局,加强对重点领域、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从而促进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管理,完善法制,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 
  第二、审计发挥权威性和约束力。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审计机关发挥行政权威和力量,能够及时抵御、处置各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违法违纪现象,从而达到免疫作用、威慑作用和净化作用, 
  第三、审计工作整体协调发展。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可以保持审计工作在业务上的统一性,使全国审计工作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行政管理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可以保持地方审计机关的针对性,根据地方经济建设需要及时调整审计工作方向的重点,更好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我国国家审计组织结构的劣势 
  第一、双重领导体制影响审计职能发挥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升温,国家审计的情况不容乐观,全国人大对中央政府监督的一个方面是政府预算执行,预算管理事关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也事关每一个公民的利益,如果全国人大和纳税人作为审计委托人,委托审计机关去审查经全国人大审批的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但是同时审计机关又是中央政府的一部分,我们知道,中央政府也是在全国人大监督之下,那么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因为审计机关与政府之间的直接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扭曲,全国人大与中央政府本身就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现在如果让审计机关为二者服务,那它的独立性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地方审计机关受上一级审计机关及地方政府双重领导,大部分的地方审计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办公经费由地方政府任免和提供,当发生利益冲突时,审计机构只能投鼠忌器、委曲求全,从而造成审计职能和作用不能发挥出来, 
  第二、审计管辖权导致审计漏洞 
  审计管辖权的相关规定决定了,中央管辖下的单位不属于地方审计机关管辖范围,驻地县的省直单位也不属于地县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如果本地的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涉及到相关单位,还要向上级提出申请并得到授权,如果在上级审计机关没有及时关注,下级审计机关也没有获得授权审计,就会导致审计漏洞和失误,以及其他严重的后果, 
  第三、国家审计组织结构的其他问题 
  现行的国家审计体制中,有些审计部门在利益驱动下,权利意识不断扩张与不作为、乱作为、渎职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致使审计部门的组织行为偏离利了正常轨道,还有就是权力结构不合理,决定性和制衡性的权力过分集中,导致人治而不是法治,领导一言堂,拍脑袋说了算,我国的审计监督情况反映出了这个问题,由于审计机构隶属于政府,作为政府的内部设计机构,这种设置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国家审计机关在国家治理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综上所述,我国国家审计组织结构虽然有一些优势,但是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只有进行国家审计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才能增强了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优化国家审计资源的整合,为扩大国家审计影响,提升国家审计成果,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参考文献: 
  [1]曲芳芳.试论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国家审计 [J].河北金融.2013.4. 
  [2]胡耘通.论国家审计在宪法框架内的定位 [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3.4. 
  [3]李向辉,张庆龙.宪政思维视角下的国家审计权力简析 [J].财政研究.2013.8 
  [4]隋学深,奚冬梅.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哲学关系辨析 [J].审计月刊.2012.8. 
  注:本论文系河北省审计厅2015年重点科研课题《我国国家审计组织结构创新研究》(项目批准号:20152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