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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育人模式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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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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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甲田,张文闻

(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南京211816)

摘要:育人是资助工作的灵魂。独立学院要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色的发展型资助育人模式,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全面发展和成才为目标,将资助和育人有机结合,助人自助,构建融“经济帮扶、精神鼓励、素质强化”于一体的发展型资助育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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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育人模式

DOI:10.16083/j.cnki.22-1296/g4.2015.06.007

中图分类号:G648.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5)06—0016—02

课题来源:南京工业大学2013年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SZYB2013027)。

收稿日期:2014—12—24

作者简介:张甲田(1985— ),女,江苏江阴人。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张文闻(1982— ),女,江苏南京人。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助教,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育人模式的探究

一、独立学院资助育人模式存在的困境

(一)资助政策缺失和资金投入不足。独立学院成立之初由于发展的不成熟,并未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惠及,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无资助和自筹资助的状态。直到2007年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明确将独立学院纳入国家政策资助范围。但随着高校的扩招,独立学院由最初的“贵族化”向“平民化”转变。以笔者所在大学某学院为例,困难生比例从2009年的10%上升到2014年的31.7%,而国家助学金的分配名额五年来基本维持不变,甚至有所下降,国家助学金覆盖率从2009年的85.5%下降到2014年的53.8%,受助范围逐年缩小。国家助学金、各类校外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政策的缺失也使得独立学院贫困生受助比例和金额受到很大限制。

(二)贫困认定存在主观随意性。目前,独立学院的困难认定工作一般以学生生源地出具的贫困证明为依据,地方民政部门由于不涉及直接利益,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本着“送人情”的态度随意加盖公章,并未对学生的详细家庭情况进行深入调查。较少有学生提交家庭收入证明、户口信息、低保证明或重大疾病证明,证明材料单一、欠缺为学校审查学生家庭真实经济状况带来现实阻碍。在困难等级认定上虽然要经过“班级评议—辅导员—院系测评—学校评议”等看似合理规范的程序,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贫困生本人的人际关系往往会直接影响班级评议结果,因而辅导员认定在其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在缺乏对困难等级的细化和量化标准的情况下,认定的结果很可能存在主观推断而有失公平性和客观性。认定不准确直接导致补助分配不恰当,极大地浪费了资助资金,为资助工作带来很大困扰。

(三)助后监督机制缺乏。由于助学金的评比主要依据的是学生家庭的困难程度,不需要学生付出任何代价,许多贫困生争相抢夺这块“肥肉”,甚至产生“等、靠、要”的不良心态。更有学生在得到助学金后并未将其用于学习和正常生活开销,而是进出高档餐厅、购买高档化妆品和电子产品,随意挥霍助学金。独立学院的资助工作更偏重资助前的评比和分配,助后的跟踪调查和监督管理仍未及时跟进,难以对所有受助学生产生有效的制约,极大地影响了资助资金的使用效果。

(四)资助与育人工作相脱节。目前,独立学院对贫困生的资助更多的还是以上级下达的资助工作任务为硬性指标,对贫困生的精神关怀、心理帮扶和素质支持仍相对薄弱。现有的育人实践活动也主要依赖于辅导员、学院层面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新生入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依托班会、学生会和社团等组织形式,教育对象一般是全体学生,缺乏独立性,教育效果难以显现,专门针对贫困生的教育活动缺少常态化的有效机制。独立学院贫困生家庭经济贫富差距较大、学习基础差,更容易出现自卑感、自尊心强、封闭、焦虑、抑郁等不良心理,严重影响贫困生的自身发展和校园的和谐稳定。独立学院很少设有单独的心理咨询中心,在实际工作中涉及贫困生心理辅导的也是少之又少,“素质支持”突显出薄弱与不足。

二、以人为本,构建独立学院发展型资助育人的有效模式

(一)开拓资金来源和经费渠道。随着2013年全国各省市高校学费的普遍上涨,一方面,国家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应加大对独立学院资助政策的重视,增加资金投入比例,逐步放开国家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政策,上调生均贷款额,在执行过程中指导学生做到“应贷尽贷”,保障学生学业的顺利完成;另一方面,独立学院要依托母体高校的优势,努力挖掘杰出校友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在校设立专项奖助学金,为独立学院的贫困生捐资助学。最后,独立学院还可以充分整合自身内部资源,发动经济优越的学生、家长和教师自愿捐款成立“爱心互助基金”,专款专用,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和家庭发生突发事件导致贫困的在校生。

(二)规范困难认定体系,科学界定资助群体。困难认定是资助工作的基础,独立学院首先应对学生申请中涉及的家庭困难状况进行严格把关,要求提交相关证明,避免学生虚报造假,提高申请材料的可信度。其次,建立科学量化的困难认定指标,结合生源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对各认定指标进行标准化的量化考核。再次,规范困难认定程序,学院应成立专门资助工作小组,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民主评议的量化考核结果结合日常表现,赋予不同权重,以最终的叠加分值确定困难等级,减小辅导员专断和个人主观认识、偏好等原因带来的偏差,最终在班级、学院层面审核公示。最后,对贫困生的困难等级实施动态调档,根据经济状况的变化和平时表现,及时增减认定人数、调整等级,杜绝“一次认定、四年不变”的状况发生。

(三)建立健全贫困生资助系统,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独立学院的贫困生受辅导员单方管理,在各种奖助学金评定中,学院各专业困难生之间缺乏直观的横向比较,也容易造成资源分配的不公平。因此,学院应组建专门化、专家化的资助工作队伍,开发资助信息化系统。一方面,建立健全贫困生数据库,归档学生困难基本情况和所获资助;另一方面,进一步开发现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与资助信息系统同步对接,直观反映学生的平时消费、成绩和获奖、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信息。指导贫困生进行资助项目网上申报,申报信息对所有学生公开,并设有匿名举报邮箱,便于学生有效监督,促进各项资助评比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创新独立学院教育模式,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独立学院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应用型”人才。但目前不少独立学院不仅与母体学校共享师资,在学生教材、课程设置、教学方法上也并未体现出明显的差异化和个性化。独立学院应找准定位,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另外,深入开辟第二课堂,通过社团、学生会和班委开展贫困生知恩、感恩、报恩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微博、微信、人人网等媒介开展诚实守信教育,使诚信意识入脑入心;通过选出学生榜样、邀请社会典型人物做报告帮学生树立自立自强意识。

(五)广泛搭建自助平台,建立资助育人长效机制。首先,为贫困生搭建心理咨询服务平台,联合心理咨询中心,为贫困生开展网络咨询、电话访谈、约谈服务,定期组织户外素质拓展和团体活动,帮助贫困生建立自尊、自信。其次,开展贫困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学院重点培养职业指导师,对学生的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实践能力等进行全方位指导,帮助学生制订成长成才计划,合理规划大学生活。最后,搭建贫困生创业就业和实践平台。整合师资力量,组建就业指导服务团队,筹集贫困生就业指导专项经费,开拓贫困生实践和创业平台,为贫困生最终走出校园、适应社会、走向未来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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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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