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旭
催眠是平时人们在生活里很少遇到的新鲜事。在电影里,人们可以经常看到这样的场面:催眠师一发功,就能让一个清醒的人马上进入睡眠状态,甚至你问他什么他就说什么,相当神奇。这事不光在电影里有,从2013年开始,一位自称催眠大师的神秘人物在全国多座城市频繁出现。只要他一出现,不仅场面非常火爆,而且白花花的银子也来得响当当。
听众缘何心甘情愿地掏腰包
这位催眠大师名叫陈志华,今年35岁。在他出现的培训现场,不仅有令人不可思议的直接催眠表演,而且在他主导的整个培训过程中,人群还不时地会有人在恍恍惚惚中莫名其妙地刷卡付款,自愿成为陈志华的代理商。
催眠大师陈志华在2013年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在全国很多城市疯狂地复制这种狂热的培训活动,轻轻松松地月收入百万元,仅几个月的入账就高达400多万元。那么,他究竟是什么人,是什么生意能让这么多人心甘情愿地给他送钱?那种不可思议的催眠表演和他月入百万元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催眠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早在5000多年前的埃及以及中国,在古老的道术或其他民族的巫术中,催眠都有迹可循。只是西方定义催眠只有200多年的历史。美国的催眠大师汤姆·史蒂福在一次电视节目中成功地将一名男子催眠,让他产生幻觉,认为眼前的假人模特是真实世界中的妙龄女郎。在观众面前,这名男子充分表达了对妙龄女郎的爱意。
陈志华来自江苏淮安地区。早年,他的性格内向、孤僻,后自称通过学习催眠,其孤僻的性格得到改善。中专毕业后,陈志华先是从事电脑培训工作,后加入培训师陈安之的培训机构。通过在培训机构工作的经历,陈志华感到,自己利用催眠术可以自立门户,大干一场的机会来了。
事实上,陈志华在培训现场展示催眠表演的目的,是让人们相信他的能力,从而心甘情愿地交钱当他的代理。当然,这个代理权不是想拿到就能拿到的。要取得代理权,需要付出不菲的代价。说白了,得拿钱。不同级别的代理费从1.98万元到300万元不等。
陈志华销售的并不是实物商品,而是所谓的“微信营销”课程。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介绍说,陈志华的微信营销培训就是教人怎样通过微信加陌生人,加入不同的微信群,根本没有多少市场价值。
人的情绪在密闭空间内被绑架
现在,人们都喜欢使用微信进行沟通交流,这款应用软件既方便又快捷。可是,在商人眼里,微信却蕴藏着无限商机。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微信上活跃着几亿用户,那是多大的资源啊!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现在,微信营销成了一个时髦热词,甚至具有了点石成金的魔力,人们对此趋之若鹜。
陈志华微信营销培训活动的市场价值并不高,就是教一些对微信群、朋友圈进行基本操作的知识,而且,来参加陈志华培训的人大多数都是在商场打拼多年的生意人,他们能轻易被忽悠吗?
在陈志华三天两夜的培训过程中,他到底做了什么,能让这些精明的生意人像着了魔一般争相交钱代理这种毫无价值的课程培训呢?
江西人袁先生是经济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从事五金制品生意多年。2013年3月,他收到朋友发给他的一条微信,邀请他去上海听陈志华的微信营销课,说是免费培训。
抱着享受免费培训的心态,袁先生如约赶到上海。进入会场后,他立马被现场热烈的气氛震住。在一阵狂风暴雨般的掌声后,陈志华在一对穿着黑色制服的工作人员的簇拥下出场了。主持人介绍说,陈志华是陈安之的首席弟子,是亚洲首席催眠大师。
在现场狂热的氛围中,陈志华开始了他精心准备的洗脑过程。劝人们不要安于现状,要大胆追逐财富。此时,一个只能容纳200人的会议厅已经涌入了三四百人。很显然,这是一个特意安排的相对狭小的空间。在音乐的感染下,在黑暗的环境中,人们的情绪很容易被“绑架”。心理学上称之为“密闭空间内的催眠效应”。
当人们的情绪被调动起来并开始相互传染时,陈志华觉得时机成熟了,开始切入主题。他声称,只要跟着他干,就能实现日人百万元、月入千万元的梦想。
在会场上,陈志华大肆宣称只要参加学习,学员108天能买奔驰轿车、6个月能买房子,一年就能开上劳斯莱斯轿车。他极力鼓动人们交纳一定的费用,成为他的微信营销课代理商。然后,再努力发展下线,从下线交纳的代理费中赚取提成。
陈志华会同代理商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的约定,代理的级别不同,提成也不一样。入门级代理发展一名下线,可以从该下线交纳的代理费中获得25%的提成,省级代理的提成比例则高达50%。
催眠大师锒铛入狱
在高额提成的诱惑下,在完全失去理性的会场中,经历了一遍又一遍情绪宣泄,袁先生同其他学员一样,渐渐地把持不住自己了。
袁先生在交纳了5.98万元后,获得了陈志华给予的微信营销培训个人城市代理职位。就这样,几个月下来,一共有300多人成为陈志华不同级别的代理商。由于培训课程本身是免费的,所以,要想获得收益,不同级别的代理人的工作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可能多地去发展下线,从中获得高额提成。
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陈志华凭借着催眠和洗脑的把戏,靠传销的手段在全国各大城市大肆圈钱,获利400多万元。
2014年3月12日,陈志华的好运气走到了尽头。当天,陈志华的微信营销课正在南京火车站附近一家酒店内如火如荼地举行。中午时分,会场来了40多位老学员。随即,他们与培训活动的组织方发生冲突。接到报警后,警方到达现场。通过现场调查,南京警方发现,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随即,警方迅速控制了酒店会场。通过从现场查获的证据,警方作出判断:这是一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的刑事犯罪案件。但主犯陈志华却趁乱逃之天天。
第二天凌晨,南京警方在一家小旅馆内找到了陈志华并将其抓获。但陈志华坚决否认自己是在传销。
2015年4月17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陈志华涉嫌传销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志华有期徒刑8年。
在采访陈志华的过程中,记者了解到,真正的受害者远远不止警方查明的300多人,涉案金额也不只是警方查明的400多万元。本案中,还有很多受害人不愿意出来指证陈志华,甚至在陈志华被捕后还幻想着陈志华会很快出来继续帮他们挣钱。
这么多的参与者,为什么会这么容易地被陈志华利用并被洗脑后加入传销的犯罪活动中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们渴望得到成功的捷径,被一夜暴富的欲望催眠了。他们之所以轻易被骗,是因为他们心里住着一个魔鬼。
小贴士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传销活动必须具备三级以上的层级才能构成犯罪。本案中,陈志华始终保持两级的层次,即他本人是第一级,代理商是第二级,再发展代理商是第三级。但第三级的代理商再发展第四级代理跟原来第二级代理商没有关系。从形式上看,它不像传统的传销层级那样层层返利。但是,所有参与者都跟陈志华有关系。在本案中,陈志华是最大的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