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岁末,韩国发生的一起因坚果导致的航班返航事件,让寻常的坚果为“有钱任性”增添了新的佐证,在韩国引发轩然大波,甚至波及海外。
文/雷池
任性的返航
2014年12月5日,美国纽约天气阴冷。一架大韩航空公司的航班号为KE086的空客380型飞机,正准备从纽约肯尼迪机场飞往韩国仁川国际机场。
乘客们按秩序排队登机,一切平静。在飞机缓慢地在跑道上滑行时,飞机头等舱里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接着,飞机停飞,开回登机口,有乘务人员走下飞机。简短的变故后,航班重新起航,飞往仁川机场。该航班推迟起飞约20分钟,抵达仁川机场时晚点11分钟。当时,机上的乘客并未得到航空公司的情况说明。搭乘航班的250名乘客对飞机晚点早巳习以为常。很少有人知道,这次航班引发了一系列的事故。而一波三折的事故调查至今未能平息。
当时,大韩航空社长的大女儿、大韩航空副社长赵显娥就在该次航班上。在飞机尚未起飞、仍在跑道上滑行时,坐在头等舱的赵显娥因不满空服人员没有把坚果放在盘子里而是放在包装纸里递给她而大发雷霆,要求机长将飞机重新开回登机口。
韩国国土交通部就该航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这份调查结果认为赵显娥从未有过暴力行为,也没有下令“使飞机返回登机口”。赵显娥没有责任。
为防止证据被隐藏、销毁,很多勇敢的人站了出来,并通过媒体呼吁尽快惩治相关人员。
该航班乘务长朴昌真还原了2014年12月5日那天,飞机头等舱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赵显娥大发雷霆后,将跪在地上查找服务指南的乘务员拉起来,推搡了其肩部。在闻讯赶来的乘务长朴昌真请求赵显娥原谅后,赵显娥用一本乘客安全需知手册的尖角戳打了乘务长的手背,并将朴昌真推到机长室入口。一名头等舱乘客朴某(32岁,女)也陈述,“她曾把书砸到乘务员胸口”。虽然该航班机长在接受国土交通部调查时表示“是我自己决定返航的”,但检方认为机长很可能受到航空公司的压力而被迫作出了虚假陈述。
朴昌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为了与国土部的调查一致,一位航空公司的高管让我写了十多次事实关系确认书,还让我用电子邮件重发确认书,以便看起来像我亲自发出去的邮件。”他还说:“(从纽约机场下机后)公司方面不仅命令我删除最初的报告邮件,还对当时其他相关人员下达了这一命令。
与此同时,检方调查赵显娥的手机时发现了大韩航空市场营销部专务理事、赵显娥的妹妹赵显玟于2014年12月17日向赵显娥发送了一条内容为“一定会复仇”的短信。很快,赵显玟在推特上表示:“对于短信内容被曝光感到无言以对,心怀歉意,不想为这一幼稚的错误辩解,望得到谅解。”有推测认为,赵显玟没有明确指出复仇对象,但披露赵显娥暴行及语言暴力的“坚果返航”航班乘务朴长昌真可能是其复仇目标。
反水的调查人员
2014年12月29日,韩国国土交通部发布消息说,有关“坚果返航”丑闻的调查在内部审查中被发现存在不实之处,8名公务人员将因此被追责。其中,在对当事人、乘务长朴昌真展开问询时,国土交通部通过大韩航空方面通知其出面接受调查并在问询时允许大韩航空高层在场停留19分钟。此外,前大韩航空职员、国土交通部航空安全监督官金某还涉嫌向前东家实时透露调查内容。目前,金某在接受调查后已经被捕,另外7人也将受到警告和处分。检方认为,如果赵显娥还具有销毁证据的嫌疑,对其进行拘留调查的必要性将进一步升级。
12月30日,韩国首尔西部地方法院针对前大韩航空公司副社长赵显娥和大韩航空的一名主管人员吕某签发了逮捕证。
检方指出对赵显娥适用了四项犯罪嫌疑,包括涉嫌改变飞机航道而违反《航空保安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暴力妨碍飞机安全飞行、强迫他人和妨碍工作。吕某则涉嫌事发后指示下属职员删除报告记录等,试图隐蔽事实,且与国土交通部调查员金某多次联系,并将从金某处获得的国土部调查内容汇报给赵显娥,还恐吓当事乘务长。随后,两人被送进首尔南部拘留所。在法院签发逮捕证后,赵显娥由工作人员押送,低头走出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并向公众道歉。
事件背后的大韩航空
大韩航空是韩国最大的航空公司,也是亚洲最具规模的航空公司之一。这次因大韩航空富二代任性引起的“坚果返航”丑闻在韩国掀起轩然大波,并被国际媒体广泛报道,法国某国际学校甚至拿“坚果返航”事件作为辩论题目让学生展开讨论。此外,美国、英国的媒体也对韩国“财阀经营”的弊端展开讨论。一家英国媒体称:“飞机已经开始滑行,机长不应再听从公司领导的指示改变路线。然而,韩国的‘财阀系统’却让这名机长做出下跪的举动。”
韩国一家媒体引述政府高层人士的话称,大韩航空是民营企业,但海外媒体把大韩航空介绍成“国营航空公司”。为了消除这件有损国格的丑闻,网友在韩国一个门户网站的讨论区发起请愿,要求将“大韩航空”改名为“韩进航空”,或“不要使用太极图案”等,类似请愿活动截至目前已有约2000多人签名支持。一名网友说:“原则上只有总统专机、军用飞机等才能使用太极图案,但大韩航空也在使用太极图案。应该让大韩航空改名,禁止其使用太极图案。”但韩联社指出,从现实角度来看,韩国政府意图强制变更公司名称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是否更改“大韩航空”这一名称完全取决于该公司。
韩国国土交通部方面表示,不会涉足私人公司名称的相关问题。该部相关人士表示,更改像大韩航空这样的私人企业名称不在政府职责范围内,社会上期望政府要求该公司更名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大韩航空方面也表示,大韩航空是多年来在韩国内及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的著名品牌,“公司不会将其弃之不用”。韩国还有舆论认为,作为法人的大韩航空有可能会因为“坚果返航”事件被起诉。我国航空法律如何对待任性乘客
类似于大韩航空的“坚果返航”事件,在我国并不偶见。
2014年12月11日,在亚航FD9101航班上,曾发生中国乘客向乘务员泼开水而导致航班返航的事件。早些时候的9月2日晚上,由于两名中国乘客发生斗殴,一架由苏黎世飞往北京的瑞士航空的LX196航班也被迫返航。
我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25条规定,航空器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在禁烟区吸烟;(二)抢占座位、行李舱(架);(三)打架、酗酒、寻衅滋事;(四)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五)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
我国著名航空法律专家张起淮律师表示,如果乘客违反了上述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民航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