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潘洪其
最近,民政部主管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在第三届慈展会上发布《2014年度中国慈善透明报告》。这份抽样调查了1000家公益慈善组织的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慈善透明指数为44.1(总分为100),比去年提高2.3%。
我国现有的慈善组织中,既有像红十字会那样带有官方背景的准政府机构,也有大量与官方无涉的纯民间公益机构。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由于从事的是公益慈善事业,决定了慈善组织都具有公共机构的特征,决定了慈善组织必须具有高度的公信力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与支持。而慈善组织要建立高度的公信力,必须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此提高内部事务的透明度,增强与外界的信息沟通与互动。
数据显示,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我国慈善组织的年度透明指数分别为33、45.1和43.11。结合2014年的数据,可知近年来我国慈善组织透明指数稳中有升,慈善组织透明度保持相对平稳状态,反映了慈善组织总体发展水平有所提高。在社会全面转型时期,慈善组织透明度得以保持平稳颇为不易。作为慈善专业研究机构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连续6年发布年度中国慈善透明报告,本身也是我国慈善透明问题受到高度重视、慈善组织透明度稳步提升的一种体现。
具体来说,《2014年度中国慈善透明报告》透露的信息让人喜中有忧。
喜者之一:2014年的监测组织中,信息透明度达到“卓越”(得分在90分以上)的慈善组织为81家,比2013年增加了11家。这表明中国主流慈善组织的信息更加透明,从而引领整个行业公信力逐步回升。
喜者之二:与2013年的监测结果相比,慈善会、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的透明指数都有稳步提高,这得益于我国基金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备,基金会受到的监管比较严格,在信息披露、年检报告发布等方面做得比较到位。从上市公司监管到基金会监管,经验一再证明,强化信息披露责任并严格问责追究,对完善公共机构的内部治理和提高透明度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忧者之一:与慈善会、基金会透明指数稳步提高不同,民办非企业透明指数则有所下降。长期以来,由于对一些官办慈善组织的低透明度、低公信力颇有微词,人们转而对民办慈善组织寄予很大希望,认为民办慈善组织天然存在于民间,更易受到社会公众的监督,并且民办慈善组织为了赢得社会的信任与支持,天然具有加大信息公开、提高自身透明度的动力。然而,事实远未尽如人意。借鉴监管慈善会、基金会的经验,应当制定、完善民办慈善组织监管的法律法规,通过完备的法律和严格的监管,督促民办慈善组织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切实提升慈善透明度。
忧者之二:红十字会透明指数与2013年的37.72分相比,下降了5.46%。这是一个不小的降幅。近几年,红十字会爆出一系列负面新闻:郭美美事件、捐赠信息不透明、财务管理混乱、“官僚化”倾向严重、违规出租救灾用仓库等,受到舆论的质疑和诟病。红十字会透明指数下降,不排除另一个原因,即红十字会屡屡遭受舆论“习惯性质疑”,从而对信息公开产生恐惧心理或“逆反心理”,担心信息公开会招致更多的批评质疑,于是缩小信息公开范围、减轻信息公开力度。如果这一假定成立,则更应引起人们高度警惕。慈善组织不能抗拒公众的批评和监督,越是容易招致批评监督的慈善组织,法律越要严格监管约束,越要施加信息公开的责任和压力。只有这样,才能让慈善组织适应、习惯批评监督的“新常态”,避免形成“惧怕批评监督一拒绝信息公开一透明指数降低一遭受‘习惯性质疑’一惧怕批评监督”的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