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俊芳
(濮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河南濮阳457000)
[摘要]建设科学、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最主要的目的在于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本文在概述何为交易成本等理论内容基础上,探析了当前农产品市场体系中农产品交易成本居高不下问题的原因;最后,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探索性提出有效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改进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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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易成本;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有利于进一步加速农产品的交易和流通,对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产品销售范围、促进地区经济的健康与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目前,虽然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但还不能称得上完善,这也是当前农产品市场体系条件下农产品交易成本居高不下及交易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因此,为达到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目的,改进与完善当前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势在必行。本文尝试专门从交易成本角度,分析当前农产品市场体系中导致农产品交易成本居高不下的深层次原因,并探索性提出改进策略与建议。
1交易成本理论概述
交易成本概念源于商品交换、交易活动的产生,随着商品交易活动的深入,经济学家们开始将与商品有关的生产费用、运输费用及生产效率等纳入与运用到交易概念中。最早提出交易成本概的是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其在著作《企业的性质》中指出:交易成本就是“市场上发生每笔交易的谈判和签约费用”。自此,经济学家们开始将交易成本概念运用于经济学分析之中。本文所探讨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农产品交易成本,主要是指与农产品交易活动有关的信息搜寻、交易谈判、契约签订、契约执行、交易实施、交易监督及保证必要交易秩序和相关制度变迁等的“成本”总和,交易成本伴随商品进入市场直至交易完成的全过程。
2农产品市场体系中“交易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
2.1市场主体发育程度过低、谈判无话语权,导致交易成本高
农户、农民经纪人、运销大户和农村合作组织是最主要的农产品市场主体。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我国普遍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以来,农户始终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生产规模普遍较小,逐渐发展起来的专门从事农产品购销活动农户、农产品经纪人和运销大户等,由于受到落后经营方式、专业化水平低等因素的影响,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到目前为止,还是不能解决农户“小生产”与需求“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更多的农户、农产品经纪人和运销大户在进行农产品交易谈判时无话语权,也就无法掌握农产品价格谈判的主动权,在农产品交易过程中始终不能摆脱低价格、高成本的压力。
2.2市场客体结构层次过低,服务功能单一,导致交易成本高
当前,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中的客体结构,除了包括传统集贸市场外,还包括如批发市场、各类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这些市场有的是现货交易市场,有的则是期货市场。目前,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中的客体结构层次普遍较低,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其农产品市场主要是集贸市场,有价格决定功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中西部地区规模普遍较小,批发市场的基础设施也较为落后,基本不具备完善的采购交易、展示展销、物流配送、检测认证和信息发布等市场服务功能,中西部地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普遍表现出辐射、带动功能不足,不能与超市无缝对接,加之流通环节数量的过多,农产品在竞争中基本不具备价格优势。
2.3农产品交易方式、经营业态相对滞后,不能降低交易成本
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农产品交易方式,已经基本实现了向订单购销、专业批发、产地拍卖、电子商务和期货交易等的过渡、转变;但是就全国范围而言,农产品交易中传统交易方式仍占据着主导地位,现代交易方式的应用是显不足;特别是电子商务交易技术、方式在农产品交易中的应用率过低,中西部地区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基本都是采用传统交易方式。经营业态方面,专门的农产品超市等新型经营业态在我国的发展相对滞后,与发达国家80%的农产品由农产品超市销售相比,我国的这一比例还不到15%。加之,农产品贮藏、运输所需要冷链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在我国的发展相对落后,导致生鲜农产品在采摘、运输和存储等环节的损失率高达20%以上,而西方发达国家则能够控制在5%左右。交易方式、经营业态及高损耗直接导致我国农产品的交易成本居高不下。
2.4农产品信息系统不完善,信息搜寻成本、农产品损耗过高
伴随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社会信息化水平普遍提高,农产品信息系统在农产品交易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所谓农产品市场信息,主要是指农产品的价格、产量和品质等信息,这些信息具有鲜明的公益性特征。但是,受到我国农产品信息系统不完善、农产品信息获取渠道不畅通的影响,导致我们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来搜寻市场中的农产品购销信息,也就出现了所谓的“农产品交易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农产品信息的不对称,特别是缺乏对组织化农户、运销大户、甚至是农产品龙头企业信息的快速、及时掌握,导致不能及时开展所需农产品交易活动;信息搜寻成本高也是农产品交易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3完善当前农产品市场体系的有效策略与建议
3.1加大农产品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提高主体谈判话语权
为了有效提高农产品市场主体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特别是提高主体交易谈判话语权能力,提高农产品交易定价能力,降低承担的不必要的交易成本,必须进一步加大农产品市场主体培育力度。相比较而言,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市场体系较为完善和发达,它们的农产品交易费用之所以很低,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规模相对较大、生产组织化程度较高,在农产品市场交易中有更大的话语权和定价能力。因此,要有效完善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必须多措并举加大农产品市场主体培育力度。
3.2完善市场体系客体结构,丰富服务功能,创新交易方式
在当前我国大力推动传统农产品集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大形势下,进一步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真正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农产品生产、批发、运输、销售等环节中的衔接作用,逐步完善我国农产品市场客体结构,逐步丰富农产品批 发市场服务功能,特别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套设施的建设,发展以鲜活农产品冷藏、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冷链物流系统;以及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创新流通、交易方式,积极采用交易成本较低和交易效率较高的电子商务、期货、拍卖等交易方式,促进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3.3建立实时农产品信息系统,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对现有农产品信息系统、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实现各农产品信息、资源的共享,逐步建立起实时、高效、完善的农产品信息共享与交易体系;借助实时的农产品信息系统,让农产品市场主体更多的获取到更有价值的交易信息。为了保证建立农产品信息系统的有效与过程的顺畅,有必要由政府相关部门出面来做农产品及其交易信息的搜集、整理和筛选等工作,旨在保证农产品及其交易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通过实时农产品信息系统的应用,提高农产品交易效率,及时化解农产品交易风险,达到降低损耗、降低成本的目的。
4结束语
成本居高不下,是制约我国农产品交易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完善当前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必要性所在;完善当前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目的在于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及提高农产品交易效率。针对上述问题,经研究发现有必要采取加大农产品市场主体培育力度、进一步完善市场客体结构、逐渐丰富市场服务功能、创新交易方式和流通业态及建立与完善农产品信息系统等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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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王春赢.我国农产品市场营销现状浅析[J].科技经济市场,20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