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燕
(江南大学商学院,江苏无锡214122)
[摘要]2014年7月以来,我国连续三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突击”和“频繁”调整,值得商榷。借鉴日本税改的一些做法,讨论了我国消费税增税技巧的创新,提出:在增税时要多征求公众意见,并进行充分解释;加快消费税立法;提高财税运营的透明度;税制改革应该跟国民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压缩政府开支为消费税调整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应当重视推进相关的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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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成品油;消费税;人口老龄化;财政赤字
[DOI]10.13939/j.cnki.zgsc.2015.22.112
2014年7月以来,由于国际油价的下跌,国内成品油价格出现了“十三连跌”。在油价下跌的同时,成品油消费税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12日、2015年1月12日,三次连续上调。政策一出,舆论一片哗然。有的专家对此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它能够起到调节成品油消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作用。也有的专家对政策出台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
出现不同观点并不是坏事。因为这说明我国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在不断提高,对自身的权益、征税的合法性更加关注。而这正是践行以法治国的重要标志。早在18世纪,法国财政大臣就将征税比喻为“拔鹅毛的艺术”,一个好税制的标准就是“拔鹅毛的同时,鹅叫得最少”。所以说,增税必然会出现这种情况。
我国汽柴油消费税调整依据的是2009年颁布并施行的《消费税暂行条例》,条例规定“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因此,只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批准,就可以对消费税税率进行调整。
虽然合法,但无论如何,在一个半月内连续三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而且调增的幅度达到了52%,这涉及大众的切身利益,“突击”和“频繁”的调整,确实值得商榷。对于消费税的下一步改革,特别是成品油消费税调整是否与国际油价实行联动,国家应当从战略的角度多加考虑,进行增税技巧的创新。
1加快消费税立法
要实现消费税的改革首先要成消费税的正式立法。我国消费税是从1994年开始实施的,一直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已经执行了二十年,无论从推动法律建设进程、完善税收理论体系的理论方面,还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加强税收征管的实践方面,都已经具备将其上升为法律的条件。
推动立法主要是因为税法由行政机关制定条例不符合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对财政、税收等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这样处理在20世纪9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是合理的,但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法规的范围和力度已逐渐无法满足国民经济管理的需要。因此,加快消费税立法势在必行。
2提高财税运营的透明度
2014年日本消费税(即消费型增值税,下文统称消费税)改革之所以推行得很顺利,和日本政府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不无关系。日本政府支出上了一千日元都要做国家级预算,日本的财政决算则精确到了一日元。在日本财政决算报告中,就连某个项目节省了几日元加班费,节省了几日元差旅费,都可以在账上查到。所以,日本此次定下两步提税,税率倍增(2014年4月1日消费税率从5% 上调到 8%,2015 年 10月再将税率提高到 10%),国民能够波澜不惊,其中,财政运营的透明度是一种无声的力量。我国在推进税制改革中,要赢得民众的理解,也需要提高财政运营的透明度。
燃油消费税连续三次上调后,汽油消费税每升上调了0.52元,柴油消费税每升上调了0.4元。根据中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提供的数据,2014年我国消费汽油10355万吨,折合成升约为1400亿升,柴油17044万吨,约相当于2000亿升。以2014年的数据测算,连续三次上调消费税后,仅汽油和柴油消费税一年将增加1500多亿元。这笔钱究竟要怎么花,也应该有个明白账。官方的解释是:增加的消费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新增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治理环境污染,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还有一部分用于促进节约能源,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既然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而不是“专款专用”,那么,这些纳税人的钱能否用得好,是不是达到了预期效果和目标,恐怕谁也难以说清楚。
3税制改革应该跟国民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
税改后,消费税成为日本最大的一项税收,约占日本2014 财年国税收入总额的 30.7%。日本把这个税收划为社保专项目的税,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地将消费税改为完全特定目的税,全部用于社会保障支出。面对少子高龄化越来越严重的现实,每个人都将面临谁来养老的问题。这就将税改与国民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了,不单是增税的技巧问题,这种制度创新恰恰是为了应对少子老龄化的问题,迎合了国民的诉求,赢得了媒体和多数民众的支持。我国的税制改革也需要和国民利益更加紧密的联系起来。人口老龄化也是我国面临的大问题,怎么建立一个跟将来的人口结构、社会发展趋势相适应的税制体系,现在就应该考虑了。
4压缩政府开支为消费税调整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在增税之前,日本政府还大力削减支出。2012 年 2 月,日本国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国家公务员薪金修改临时特别法案和国会议员报酬和补贴临时特别法案,在此后 2 年期间,国家公务员薪金平均削减 7.8%,国会议员报酬和补贴削减 12.88%,由此削减的国家财政行政经费每年至少达 5 000 亿日元以上,这为消费税出台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目前中国政府正以“壮士断腕”的精神,反腐倡廉,创建节约型社会,这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但是在消费税率三连增的同时,传来了公务员加工资的消息,难免引起民众的调侃。
5应当重视推进相关的配套改革
增值税具有累退性,日本主要是以财政补贴来缓解这个问题,又以法律手段来保障消费税适度转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日本出台了积极的货币政策,以缓解增税对消费抑制的影响。在确认 2014 财年如期启动消费税增税的同时,日本实施了应对消费税增税的 5 万亿日元一揽子经济刺激对策,包括法人税减免,对无法从企业减税中受惠的企业给予补贴,向低收入者、住房和新能源汽车的购买者给予现金补贴,等等。
消费税也具有累退性,我国的消费税改革也应该充分考虑改革带来的暂时性的负面影响。此次消费税调整是一套“组合拳”,除适度提高汽、柴油以及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等成品油消费税,还包括取消汽缸容量在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汽车轮胎、酒精消费税;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统一按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等。在对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进行调整时,应该尽早探讨和研究中国的燃油消费税到底达到什么水平才对经济社会发展最有利,从而更好地发挥消费税的优势。在消费税改革的过程中也需要有配套改革措施,特别是需要加快完善信息化管理。
6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征求公众意见,博得民众支持
1988 年竹下登首相时期,日本消费税法正式通过,于1989 年正式实施。当时,竹下内阁曾通过税制调查会与在野党、经团联等团体讨论个人和法人所得减税及引入消费税等税制改革问题,以谋求各利益集团的支持。野田内阁调税的时候,曾用民众能够懂的语言把“家底”告诉大家,以至于野田内阁调税时舆论一边倒,包括一直标榜自己站在国民立场上的《朝日新闻》对这次改革也表示理解,认为提高消费税是“不得已,没办法”。
我国成品油消费税税率上调,而且调增的幅度较高,这涉及广大车主的切身利益,也应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征求公众意见,博得民众支持。
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发挥消费税在治理大气污染、转变发展方式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成品油消费税新增的收入,将继续统筹用于治理环境污染、促进节约能源、鼓励开发新能源等方面。
从税收的本质来看,它的重要职能之一是要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目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税收收入的增速也在不断回落。2014年前三季度,全国税收总收入同比增长7.4%,比上年同期增速回落1.6个百分点。分季度看,税收收入呈逐季回落的态势。三季度增速比一、二季度增速分别回落5.11和1.9个百分点。以前那种税收收入高速增长的趋势已经成为历史,税收收入的增长也已进入了新常态。这是客观经济规律的必然结果。此外,人口老龄化增速越来越快,中国将面临越来越沉重的社会保障支出压力。目前我国的财政赤字不小,一些基层地方财政面临着沉重的债务负担。消费税具有中性、不易受经济波动左右、筹集资金能力强等优点。如果消费税改革顺利,将有利于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为中国财政健全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我们可以把这些情况坦率地告知民众,相信能取得民众的支持和理解,毕竟我国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民众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每升汽油增加0.52元的税负还是可以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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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赵晓.成品油消费税连续上调的真实意图[J].宁波经济,2015(1).
[2] 黄静.推进消费税改革的政策取向分析[J].会计之友,2014(23).
[3] 贾康.改革和完善我国消费税的若干建议[J].注册会计师,2014(1).
[作者简介]刘海燕(1966—),女,江西吉安人,江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经济学硕士。研究方向:财政与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