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作者:李亚杰(1991—),男,汉,籍贯:河南濮阳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国际政治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政治理论
第二作者:范丽媛(1990—),女,汉,籍贯:河南濮阳人,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与传播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大众传播与媒介
摘要: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每天发生的资讯快速在人群中传播,因此,危机公关变得越来越重要。2012年爆发的中日钓鱼岛危机,是对中国政府的极大考验,面对日本的无理之举,中国政府如何做好危机公关是一件值得探讨的事情。通过分析中方应对钓鱼岛危机的公关举措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在一步步赢得主动权,但此次政府危机公关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强化政府危机公关意识;建立危机管理体系。
关键词:政府危机公关;钓鱼岛问题;危机管理
中图分类号:K54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035(2014)06-0382-02
一、政府危机公关相关概念的界定
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危机做了多样的理解和判断。在英文的韦伯辞典中危机是指有可能变好或变坏的转折点或关键时刻。“危险与机遇”共存是中国传统的危机观,危机是组织命运转机与恶化的分水岭。赫尔曼(Hermann)认为危机是一种情境状态,在这种形势中,其决策主体的根本目标受到威胁且做出决策的反应时间很有限,其发生也出乎决策主体的意料之外。福斯特(Forster)指出危机具有四个显著的特征:即急需快速做出决策、严重缺乏必要的训练有素的员工、相关物资资料紧缺、处理时间有限。
由于危机具有突发性、紧急性、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等特征,这就要求我们随时做好应对突发危机的准备,做好危机管控,做好危机公关。努力实现“转危为机”。国内学者唐钧给危机公关下的定义是:危机公关是特殊状态下的公关,就是在危机状态下,为了妥善处理危机事务,为了顺利化解危机、渡过难关、重塑形象,公关主体与社会各界交往时开展的、应对公共危机的各种公关活动。
政府危机公关是指政府在应对潜在的或已经发生的危机事件时,所采取的公共行动。政府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减少危机事件所带来的损失或不利影响。会在危机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对危机进行管控,以期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灭公共危机事件及其不良影响,同时实现沟通传播、协调关系实现树立政府负责任形象的目的。
二、钓鱼岛问题上中国政府的危机公关
2012年4月,日本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开始导演“购岛”闹剧。9月10日,时任日本首相野田佳彦宣布将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实行“国有化”:“今天的内阁会议决定,从政府一般会计预备费中拨款20.5亿日元,用于对尖阁诸岛(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中的钓鱼岛、北小岛和南小岛实施购买。今后政府将和三岛的‘所有者’进行接触,争取尽快签订购买合同。”9月11日,日本政府签署“买卖合同”宣告钓鱼岛“国有化”。至此,中日钓鱼岛危机全面爆发。面对这一突发性危机,我国政府需要正面应对,做好危机公关,否则,不仅会使国家的领土主权受到侵犯,而且还使民众对政府处理危机的能力感到怀疑。
(一)明确立场,正面回击
面对日本“购岛”闹剧愈演愈烈的形势,2012年09月09日,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同日本前首相野田佳彦交谈时郑重指出:在钓鱼岛问题上,中方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日方采取任何方式“购岛”都是非法的、无效的,中方坚决反对。中国政府在维护领土主权问题上立场坚定不移。日方必须充分认识事态的严重性,不要作出错误的决定,同中方一道,维护中日关系发展大局。09月10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发表讲话明确指出:“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在主权和领土问题上,中国政府和人民绝不会退让半步。”时任国家副主席09月19日在同美国防部长莱昂•帕内塔交谈时,谈及钓鱼岛问题:“日方应该悬崖勒马,停止一切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错误言行。”中国政府面对日本非法“购岛”采取了正面回击的举措,明确中方立场,这对我国民众是一剂强心剂,我国政府在此次危机公关没有失分。
(二)快速反应,引导舆论
2012年09月10日,外交部长杨洁篪在外交部紧急召见日本驻华大使丹羽宇一郎,就日本政府非法“购岛”提出严正交涉和强烈抗议。同一天外交部发表声明,进一步明确中国是钓鱼岛等岛屿无可争辩的主人。09月11日国防部新闻发言人耿雁生就日本“购岛”发表谈话:“中国军队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抗议。我们正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同一天,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和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都发表声明,严正抗议日本的非法行为。自此,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每次举办的例行记者会上都会谈及钓鱼岛问题,向国内外的民众和各国政府明确表明中国的立场,积极引导公众舆论,做好政府危机公关。危机爆发后,各界新闻媒体不断跟进,全面报道钓鱼岛危机,央视做系列节目报道,各大报纸也纷纷报道钓鱼岛问题,网络上也积极发动群众讨论钓鱼岛问题,使民众第一时间了解钓鱼岛危机的最新进展情况。这些积极的危机公关行为,赢得了民众对政府的支持。
(三)步步为营,全面行动
2012年09月10日我国政府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声明,公布了钓鱼岛周围的17个领海基点名称和地理坐标。这意味着外国军舰、公务船未经中方允许进入钓鱼岛海域将被视为入侵,中国海监、渔政、军舰有责任和义务到钓鱼岛海域巡航,维护国家主权。11日中国海监46、49抵达钓鱼岛海域,开展维权巡航。同一天,国家海洋局印发了《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与保护办法》,明确了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点保护。14日中国驻联合国代表李保东向联合国提交了中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坐标表和海图。完成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规定的义务和法律手续。在国际上更加明确了我国对钓鱼岛列岛的主权。18日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专题地图。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白皮书以翔实的史事,客观的叙述,梳理了钓鱼岛问题的历史脉络,揭露了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从私有到国有的丑恶闹剧,从暗窃到明抢的公然挑衅,从承认默契到否认争议的无信之举。接下来我国又开展了渔政船只护渔巡航常态化,空中巡航,立体巡航,并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通过这些切实的举措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在钓鱼岛的主权存在。这些都是我国在钓鱼岛危机公关中的增分举措,使得我国在钓鱼岛危机中一步步赢得主动权。
三、政府此次钓鱼岛危机公关的启示
在此次钓鱼岛危机的应对中,也暴露了我国政府危机公关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方面,关于钓鱼岛危机的发生,我国政府对其估计不足。这导致了我国政府在开始阶段的被动。此次危机的发生,无论是在心理上还是物质上我们都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2012年09月09日,胡锦涛主席与野田佳彦的会谈,充分显露出了这一问题。中国明确表明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的第二天,日本政府就通过了购岛协议,并于第三天签署合同,这无疑是对中国政府的巨大挑衅。如果我们对日本购岛决心有充分的预判的话,相信胡主席在亚太会议期间是不会与野田会面的。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在进行危机公关时存在部门分工不明确,协调不周,合作意识不足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外交部,国防部和军方等多方都在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此次危机,开展危机公关,但是没有一个统筹的机构来协调各个方面和部门,各个部门都有职责,但是又没有办法统一行动,存在着应对能力差,处理效率低的问题。因此,我们要做出调整,提高政府危机公关能力。
第一,强化政府危机公关意识。政府危机公关意识的增强,有利于提高我们对危机发生的预判能力,便于我们提前着手准备,既有心理上的准备,又有物质方面的准备,中国有句古话讲:“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们现在缺乏的是对兵会不会来,兵何时到来,水会怎么来,水会有多大的规模,预估不足,没有危机管理的预案,没有危机发生后公关的意识,这些都将会使政府和社会陷入被动状态。因此,我们要增强危机公关意识,进一步加强危机管理。意识的培养有赖于教育,我们要加强对政府公务人员的危机公关的教育和培训。同时,我们在物质层面上也要加大对危机管理的投入,尽早发现问题,尽早预防危机。
第二,建立危机管理体系。危机管理体系的建立,有助于政府部门在进行危机公关时做到分工明确,行动协调,合作统一,保证快速,高效,进而赢得民众的信任和支持,实现危机的化解,减少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要加强顶层设计,从上到下建立危机管理体系。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一项决定: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这一举动是非常积极主动的,对我国建立健全危机管理体系是非常有意义的。国安会作为中共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制定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研究解决国家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这些都将从战略层面上加强我国危机管理能力,使得我国政府能够更加主动预见危机,管控危机,进而减少危机对国家和社会的冲击和危害。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应建立多部门的统筹机构,协调各部门的分工,在危机公关过程中保证灵活高效。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是一个值得我们借鉴的统筹机构,该机构在美国处理各种危机时发挥了重要作用。另外,我国政府还应该积极建立和完善危机应急授权机制,确保在危机发生时全国的资源能够为中央统一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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