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丰市镇级财政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财政“两基”建设工作部署,以支持镇级财政建设为中心,以全面推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结合“镇财市管”、非税收缴、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银行账户清理撤并、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等一系列财政改革举措和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实施,对全市镇级财政基础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实现了基础管理“四统一”,大大提升了全市镇级财政基础工作水平。
一、统一资金拨付程序,强化财政资金监管
规范的资金拨付管理流程,既是财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更是财政资金安全的重要保障。该市根据上级银行账户清理撤并工作要求,结合镇级财政管理实际,对全市镇级财政资金拨付程序进行了重新规划设计和完善统一。一是清理撤并银行户头。全市清理并撤销镇财政所各类银行帐户65 个,每个镇财政所只保留了结算、经费和专项资金三个户头。镇级财政及各预算单位需新增银行户头的,必须报市财政批准方可开户。充分发挥镇级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管理的“龙头”作用,镇级财政所有资金全部纳入镇级财政结算户统一扎口管理,一个笼子进、一个口子出。对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镇级各预算单位资金全部纳入经费户分户核算管理,对各类要求单独核算反映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专项资金户统一分项核算管理。二是加强资金监督管理。通过“四抓一规范”加强镇级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四抓”即通过紧紧抓住非税收缴、镇财市管、一折通、政府采购四个财政管理平台,从而实现对镇级财政所有资金和项目监管的全覆盖。对上级财政和部门下达到镇级财政以及镇本级财政资金全部通过非税收缴管理系统缴入市财政专户,市财政再通过镇财市管平台拨付到镇级财政。对各级财政和部门发放的所有涉农财政补贴项目以及在镇域范围内实施的项目,全部纳入一折通和政府采购平台监管。“一规范”即全面推广应用江苏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充分利用监管系统为基层搭建的县乡联动、县财政业务科室互动的工作平台,对镇级财政就地就近监管基础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同时紧紧扭住资金账户这个“牛头”,明确规定结算户非基本户,不得提支现金。各镇各明确一名经费和专项资金会计,具体负责经费户、专项资金户的会计核算管理。日常资金拨付,除小额零星开支为各预算单位保留少量备用金外,其余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全部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由财政所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商品或劳务供应商。三是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市财政对镇财政拨款,统一全部拨付到各镇财政结算户。总预算会计收到市财政拨款后,根据资金来源、性质、用途和预算安排进行资金分解,然后相应拨入镇财政经费户和专项资金户,最后由镇各预算单位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向经费和专项资金会计申请使用资金,做到结算户、经费(专项资金)户、预算单位资金收付及核算环环相扣,确保各环节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二、统一会计核算办法,提高核算管理水平
针对以往镇级财政相关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各自为阵,外行看不懂、内行难看懂的弊端,该市对镇级财政会计核算办法进行了统一。一是统一账套设置。全市镇级财政统一设置总预算、“经费户”、“专项资金户”会计核算账套,对实行镇级财政报账制的所有专项资金全部归并到“专项资金户”一个会计账套中分项核算。对纳入镇级财政集中核算的所有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账套,由各镇根据自身管理需要自行设置并报市财政局备案,纳入市财政局日常会计互审监管范围。二是统一会计核算制度和科目。对总预算、“经费户”、“专项资金户”等会计账套的一级会计核算科目、会计电算化编码及科目使用说明进行了统一,二级以下科目由各镇根据自身管理需要和相关专项资金具体核算办法规定设置。对纳入经费户管理的政府、事业单位等预算单位统一执行新行政事业会计制度。该市从今年起,全面实施R97 财务系统向用友政务GRP-U8(R10)政务专版迁移工作,按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将目前在用的账套,在不用新建账套的情况下,升级成新会计制度的科目编码体系和科目体系,保证2014 年及以后年度账能在同一帐套延续使用,解决了新旧制度更替造成的账套重复设置、新旧财务数据查询难的问题。三是规范凭证传递及账务处理。从总预算会计收到市财政拨款开始,到镇级预算单位申请使用资金结束为止,对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之间原始凭证的传递和交接手续及相关账务处理进行了具体规定,特别是重点明确和强调了各个岗位的资金安全管理责任。
三、统一票证单据样式,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该市首先对会计凭证封面、封底、记账凭证、差旅费报销表、节级单据封面、原始凭证粘贴单等常用单据的样式、大小、纸张规格等进行了统一,并通过政府招标统一印制采购。在此基础上,结合镇级财政管理实际,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借鉴各镇资金监管的好做法,着重对镇级财政内部管理相关审批单据如总预算会计资金分割单、经费户用款审批表、现金和银行(财政专户)存款对账单样式、大小、各联用途等进行了统一,并就单据填写、使用传递、签字确认、装订保管等进行了具体规定,从而也将财政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嵌入和具体到了内部管理审批单据的使用上。其次加强包括非税票据在内财政票据管理,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管理使用制度。明确规定镇财政所负责向市财政部门申领非税票据以及镇级各预算部门和预算单位非税票据的发放、缴销、检查指导等日常管理工作。财政所建立非税票据领、发、结报登记簿,严格手续制度,定期结出票据的领、销、存情况。镇级各预算单位必须统一使用财政票据,严格领用和缴验登记手续并及时办理结报;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票据,严禁转借转让、代开、买卖或相互串用;严格执行票款同行的规定,及时核对收入入账情况,按规定缴销相关票据;严格执行票据年度清理制度,当年领用票据,必须当年结清票款,未使用的票据,必须按照要求办理退领或结转手续。
四、统一财政信息化应用平台,推进镇级财政管理信息化
乡镇财政信息化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该市全面实施了以网络畅通、业务协同、数据安全为主要目标的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一是全面完成镇财政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搭建一体化应用平台。建立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为核心,实现财政基础信息、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缴管理、会计集中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工资统发等综合财政业务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解决了现行财政信息系统的流程分割、信息孤岛问题。实现财政信息一体化后,各部门、各单位面向财政的预算编制、国库支付、非税收缴、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核心业务将实行单一门户操作,基础资料共享,流程更清晰、管理更科学。三是努力实现镇财政财务数据集中托管。采用镇“接入模式”,将全市各镇包括镇属管单位在内的400 多套账务全部迁移到市财政信息中心机房,实现集中统一管理。四是切实加强对镇财政信息化长效管理。市财政出台了财政所信息化建设规范性文件,参与和指导镇财政信息化建设。集中市财政信息化技术力量,加强对财政所人员的信息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基层财政信息化应用水平。
(作者单位:大丰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