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谢晓光 内蒙古工业大学 梁超杰 谢晓燕
一、引言
预算是“利用企业现有资源增加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作为一种系统化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预算管理兼具计划、控制、激励等多种管理功能于一体,在现代大中型企业的管理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委托代理关系不仅在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存在,而且也存在于企业内部的管理层与执行层之间,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带来的问题是双方目标的不一致和信息的不对称。在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编制、预算调控和预算考评的过程中,目标的背离和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有碍预算功能的发挥,甚至会引发控制、激励等管理职能的失效,常见的有如激励不足和预算松弛等问题。本文对预算松弛现象基于博弈论的视角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二、博弈论相关理论分析
(一)博弈论相关理论
博弈论是在一定的假设前提下,基于经济、管理以及数学相关知识对事物过程的系统分析。博弈包括参与人、策略和支付三要素。所谓参与人即参与博弈的各主体方,具有经济理性和选择的能动性特点。策略分别是各参与方可供选择地策略组合,也即是策略空间。支付又叫得益,是参与人在各博弈方选择特定策略条件下的收益或亏损(可正可负),是参与人选择策略的依据和主要目标,通常用量化的效用水平或期望效用表示。
博弈论分析基本假设:一是理性人假设,即参与博弈各方都是理性的,通过理性决策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化;二是博弈者理性为共同认识,即每个博弈者都知道博弈参与者是理性的,这种相互知道能无限推演循环。
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对博弈进行不同类型划分。依据决策是否同时和博弈回合数可以将博弈划分为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依据信息完全与否可以将博弈划分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依据其他标准也可进行不同分类。常见分类及达到的均衡如图(1)所示。
(二)预算及委托代理理论
全面预算是由经营预算、长期投资预算、筹资预算等一系列的预算构成,内容涉及生产、采购、销售、财务等领域。由于内容复杂,企业可以根据成本允许选择不同的编制方法。常用的预算编制分类方法有增量预算法和零基预算法;固定预算法和弹性预算法;定期预算法和滚动预算法等。预算具有落实战略目标,明确经营目标,控制经营活动,明确考评依据,激励各层员工等作用。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由于预算决策层、预算管理层和预算执行层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以及目标不一致等情况,致使预算管理并不能完全发挥理论上的功用,会出现激励不足或激励不当(包括预算松弛和操纵预算管理)等问题。
委托代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特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专业化分工的结果。正是这种契约关系的存在,使激励制度成为一种必要的管理措施。因为委托方和代理方之间存在目标的不一致性,在对代理方进行监管的同时,为使监管成本最低,有必要采取相关的激励措施以促使双方目标尽可能的一致,并为委托方带来最大的收益。在此过程中,因为亲身参与管理执行,执行层较管理层拥有更多的信息,管理层较所有者拥有更多的信息,所以使博弈更成为一种可能。
三、预算编制博弈分析
(一)预算编制路径
(1)预算决策层下达目标。是企业最高决策层根据战略目标,基于历史情况,结合预期经济形势以及其他相关约束条件,制定下一个预算期内的预算目标,预算委员会下达到各预算责任执行中心。
(2)提出预算方案。预算执行中心会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可能会虚报,包括高报支出或低报实际生产经营能力。高报支出会带来较大的支出弹性和在职消费,低报生产能力会减小考核压力并能轻易完成考核目标以获取超额奖励。执行中心虚报的同时也存在着相关成本,包括隐瞒真相成本以及隐瞒被发现后遭受处罚成本。
(3)预算方案审查平衡。针对各中心上报的详细预算方案审核汇总,结合战略目标、决策计划以及实际约束条件,进行平衡调整,提出修改建议下达给原上报中心。预算委员会的策略选择空间为批准通过和拒绝。针对执行中心的“实报”策略,委员会采取“批准”策略,带来的是正常收益;针对“实报”行为,委员会采取“拒绝”策略,这种情况对于理性的博弈者来说不会存在;针对“虚报”行为,委员会采取“批准”策略,会带来额外损失;针对“虚报”策略,委员会采取“拒绝”策略,同样带来正常收益,但会付出更多的审核成本。
(4)预算下达执行。各预算中心根据预算委员会下达的调整建议与其进行协商并调节,最后经审议通过后依照执行。
(二)编制过程博弈分析
(1)模型假设。博弈各方都是理性经济人,且“理性”为共同认识;参与博弈双方的信息是不完美的,即博弈者对对方的收益和策略并不是完全了解;参与双方之间的策略选择有先后顺序,可看作是两阶段的动态博弈。
(2)博弈分析。预算执行中心以A 表示,上报预算方案时其策略空间为{a1,a2}, a1 表示虚报,a2 表示实报,且为私人类型,即执行中心知道取值,而预算委员会仅知道取值概率,P(a1)=q, P(a2)=1-q。执行中心虚报并隐瞒成功时可获得额外收益R(R ≥ 0)虚报的额外成本为C(易知R > C ≥ 0),隐瞒被发现遭受处罚F=θR(0 < θ< 1)。实报时额外收益为0,额外成本亦为0。
运用海萨尼转换时,虚拟参与人以N 表示,其策略空间{n1,n2}, 表示自然发出的执行中心想传递的信号空间。n1 表示自然发出的执行中心不刻意隐瞒虚报行为的信号,n2 表示自然发出的执行中心声称如实申报采取措施积极隐瞒虚报行为的信号。
预算委员会以B 表示,在收到自然发出信号mi (i=1,2)后,可选择策略空间为{b1,b2},表示批准执行中心预算申请,表示拒绝执行中心预算申请。预算委员会在进行审核时,可选择一般力度审核,审核成本为C1(C1 > 0),也可进行大力度审核,成本为C2(C2 > C1 > 0)。当预算委员会审查出执行中心存在虚报行为时,可得到最高决策层的奖励J=γF=γθR(0 < γ < 1)。
当a= a2 时,必有n= n2,因为预算执行中心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不会在如实申报时对外表示出虚报行为。
根据上述假设,预算编制过程中的不完全动态博弈可用如下博弈决策树表示。见图(2)。
分别以U1,U2 表示预算执行中心,预算委员会效益在不同策略选择下的水平为:
U1(a1,n1,b1)=﹣ C, U2(a1,n1,b1)=﹣ C1
U1(a1,n1,b2)=﹣ C, U2(a1,n1,b2)=﹣ C1
U1(a1,n2,b1)= R ﹣ C, U2(a1,n2,b1)=﹣ C1
U1(a1,n2,b2)=﹣ F ﹣ C,U2(a1,n2,b2)= J ﹣ C2
U1(a2,n2,b1)= 0, U2(a2,n2,b1)=﹣ C1
U1(a2,n2,b1)= 0, U2(a2,n2,b1)=﹣ C2
通过对上述博弈模型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当γ ≤(C2-C1)/(qθR) 时,混同均衡{n*(a),b*(n),P(a ∣ n)} 是该博弈的子博弈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预算委员会于混同策略的最佳反应是b(n)≡ b1,预算执行中心最佳反应是混同策略n(a)≡ n2。此时预算执行中心的最佳策略均对外声称如实申报预算,而预算委员会的最佳策略是实施一般力度审查。
(2)当γ >(C2-C1)/(qθR) 时,博弈双方交替使用混同策略和分离策略。预算执行中心的分离策略导致预算委员会的混同策略b(n) ≡ b1 ;而对于b(n)≡ b1,预算执行中心又会选择混同策略n(a)≡ n2 ;对于n(a)≡ n2,预算委员会会选择b(n1)= b1,b(n2)= b2 的分离策略;对于b(n1)= b1,b(n2)= b2 的分离策略,执行中心又会选择对于n(a)≡ n2 的混同策略。
四、对策与建议
本文提出以下建议:(1)完善沟通机制。在权衡收益与成本的前提下,最大可能地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层和预算执行层的沟通渠道,以减少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避免预算编制过程冲执行中心的虚报行为。(2)选择合适的预算编制方法。零基预算编制方法可避免预算不合理情况。鉴于零基预算编制成本较高,可在几个预算年度进行零基预算编制。重新确定各项经营活动实际费用和支出,在经营活动及环境变化不大的情况下,确定的费用支出可作为以后年度内预算编制的基础。(3)加大对预算编制过程中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和编制审核过程中发现舞弊行为的奖励力度。(4)决策层和管理层引导一致稳定的博弈规则和行为,增加长期博弈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为预算编制过程创造约束条件。
编辑:彭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