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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应对末成年人说“不”

  • 投稿鬼畜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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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齐志杰

2015年5月,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北京三里屯酒吧街从沉寂中渐渐醒来,灯红酒绿,人潮涌动。手持“未成年人请勿入内”宣传标语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正与街道办负责人、片区民警一路沿酒吧街而行,在多家酒吧的门口醒目处张贴标语。群众驻足围观,其中不乏稚气未脱的学生。

三里屯一中紧邻于此,学校周边娱乐场所遍布,三五成群的中学生在放学后结伴逛街,酒吧忽明忽暗的灯光在这些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眼中充满诱惑力,而酒吧涉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屡有发生。

“未成年人提高自律,对酒吧说‘不’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酒吧要坚决对未成年人说‘不’。孩子是大家的,这是一项社会工程。”在场的检察官说道。

酒吧成为未成年人犯罪“重灾区”

2014年12月一天凌晨,17岁的齐豫与朋友廖湘在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一酒吧的舞池内跳舞,廖湘无意中与王阳发生了碰撞,双方相互瞪了一眼。

回桌后,廖湘气氛难平,认为王阳的态度是对他的羞辱,要求齐豫帮他找些人和王阳“好好聊聊”。齐豫为了帮朋友出气,打电话叫来了三四个人,将王阳约至酒吧门口,替廖湘出气。

王阳也是年轻气盛,双方互不相让,从口角纠纷进而演变成拳脚冲突。齐豫被打倒在地后,看到停靠在路旁的一辆车的车底有把长刀。气愤之下,齐豫持刀向王阳砍去,致王阳背部软组织裂伤、左上唇贯通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齐豫公诉至法院。

酒吧引发的未成年暴力犯罪屡见不鲜,而吸毒、性侵害案件则让人不寒而栗。

2014年8月,17岁的邓颖跟随刚刚交往不久的男友来到朝外大街一酒吧,与男友在社会上结交的朋友一同饮酒。席间,众人聊起了吸毒的话题,邓颖这才发现男友一直在吸食毒品。

在聚会过程中,一人神秘地掏出一小包冰毒,劝邓颖吸食。本不想碰毒的邓颖经不住旁人的反复劝说以及男友投来的谴责目光,便怀着忐忑和好奇心接过了冰毒。没有想到的是,她吸食毒品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发展到“以贩养吸”的程度,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通常,邓颖从上家购买冰毒,再利用网络聊天寻找下家,赚取差价。她甚至还包用黑车司机为其运送毒品。最终,检察院以邓颖涉嫌贩卖毒品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2014年9月,16岁的吴薇放学后与朋友尹扬、赵剑等人来到一酒吧喝酒、跳舞。晚上10点左右,尹扬叫来其辍学无业的朋友,即17岁的周坤。

自来熟的周坤与众人打得火热,对吴薇以“哥”相称。凌晨2时许,已泛酒意的周坤以签单为由要求吴薇前往吧台。吴薇先去了卫生间,出来后发现周坤站在卫生间门口。随即,周坤将吴薇拉人卫生间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吴薇在反抗过程中造成背部皮肤挫擦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周坤恐吓吴薇不能将此事说出,而后他就直接离开了。吴薇与尹扬等人一起离开酒吧。在回去的路上,吴薇一声不语、不住地抽泣。经尹扬等人再三询问,她才将此事告知朋友,并在朋友的帮助下报警。最终,周坤因触犯强奸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吴薇却难以忘却被侵害经历,一直生活在阴影下。

以上是未成年人进入酒吧引发的暴力、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例。近年来,该类案件屡屡发生,悲剧一再上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分析发现该类犯罪呈现如下特点:(一)案件类型以暴力犯罪为主,暴力性犯罪占案件总数的90%;(二)与多数故意伤害案件为预谋性犯罪不同,该类案件多为行为人酒后临时起意实施犯罪;(三)犯罪区域相对集中,多为娱乐场所附近的广场或楼道。

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等娱乐场所引发的刑事案件在犯罪起因和行为表现上较为简单粗暴,一经发生,后果严重,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较大,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极易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酒吧涉未成年人犯罪的多重因素

酒吧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频发是多重因素造成的结果: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未成年人正处于逐步社会化的过程中,其心理有易感性和易变性的特点,难以抵御诱惑;酒吧经营者看中的是经济利益,对于进入酒吧饮酒消费的人是否为未成年人缺乏辨别力,多采取放任态度;学校则缺乏对未成年人的交友观和生活态度的引导。另外,家庭情感的缺失也是未成年人沉迷于娱乐场所的一大诱因。据未成年人酒吧犯罪的社会调查报告反映,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家庭破碎,与父母缺乏沟通,或与父母长期分离,在成长的关键期缺乏父母的管教,使未成年人流连于酒吧。

更为重要的是,现实生活中,公众并不明知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等娱乐场所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与其他部门联合张贴“未成年人请勿入内”宣传标语的行为,正是让公众获知,酒吧与网吧一样,都需要对未成年人说“不”。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交织着泪水和欢笑、忧虑与希望。如何结合该区独特的区域特点,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查找不同预防点,协调各方力量尽其所能做好有针对性的、有效的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成为摆在司法工作者和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

为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处推出了“保护未成年人,贡献一份力量”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三里屯酒吧街正是推进此次系列宣传活动的第一站。

用法律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为了让未成年人远离酒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与三里屯一中等学校联动,选取酒吧涉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以微电影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其传递法律知识,让其切实地感受到不懂法、不守法的危害。让学生们在观察、思考、体会法律现象中总结和领悟,潜移默化地影响其法律意识和守法行为的养成。

与此同时,检察院、公安机关、街道办、司法所等会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单位对于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交流座谈,及早制定解决方案,通过扎实推进各项实实在在的工作,逐步建立多方位的保护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为未成年人撑起一把把保护伞,再汇合成一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大伞。

“我,一名未成年在校生,在还没有成长到身处酒吧还能时刻保持控制自我的意识、辨别是非的能力时,庄严承诺自觉遵守未成年人法律法规,不进入酒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不担任酒吧服务人员,不向酒吧购买酒类制品,不结交经常混迹于酒吧等娱乐场所的人员。”这是参与未成年人青春自护活动的宣言,也是触动社会脉搏的发声。

希望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让未成年人远离酒吧、让酒吧对未成年人说“不”成为深入人心的常态认识。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作者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