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秉公为村民调解矛盾,却引火烧身,遭受矛盾一方当事人的辱骂和推搡,诱发心脏病住院治疗,花去巨额治疗费。在当事人不愿赔偿的情况下,一场官司不可避免地走上了法庭……
文/李悠
2014年10月20日,北京市密云县某村村主任宋广强就一起赔偿官司经判决后被告人拒不履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起官司,是因为村主任履行工作职责为村民劝架劝出来的。
邻里生纠纷,村主任急调解
48岁的张刚家住北京市密云县一个村庄。一直以来,张刚和邻居李凤茹家的关系紧张。虽然两家已经记不清究竟是因为什么引发的矛盾,但彼此就是仇视着,甚至很小的一些邻里间的摩擦,都可能成为引爆积怨的导火索。
2012年4月8日,李凤茹一家因翻新院墙,在沿着张刚家的墙根处垒砌了新院墙,占用了之前两家之间的面积并不大的空地。张刚认为这片空地属于自己家的宅基地,李凤茹无权占用;而李凤茹则认为这片空地是自己家的宅基地,张刚是强词夺理。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言语激烈之时,张刚动手将李凤茹刚刚砌好的院墙给拆了。李凤茹阻止不了,急得破口大骂。眼见矛盾要升级到动手打架,围观的群众赶紧拨打了村委会的电话。得知村民之间因为宅基地引起纠纷,作为村主任兼村委书记的宋广强急忙赶到事发地。作为一村之长,宋广强觉得自己有义务、也有能力在第一时间调处村民之间的纠纷。
宋广强赶到李凤茹家时,看到张刚和李凤茹正在对骂,而李凤茹家刚刚垒好的院墙被拆得七零八落.满地是粘着水泥的砖头。
见宋广强到来,原本处于弱势的李凤茹像见到救星般立即向宋广强倾诉委屈。宋广强还没来得及回答李凤茹的问题,张刚就指着李凤茹嚷了起来:“你怎么不说我为什么拆这个墙?要不是你先占了我家的宅基地,我能这么干吗?”张刚和李凤茹两家的矛盾由来已久,绝不是一时半刻就能化解的,宋广强心里清楚。看着张刚和李凤茹投来希望自己“主持公正”的眼光,宋广强依照之前的经验,先安抚两人的情绪。
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后,宋广强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即然你们对宅基地有不同的说法,要通过正当的途径解决问题。你们可以向村里反映问题,也可以向镇里主管宅基地的部门反映问题,甚至可以去法院起诉。可人家李凤茹家既然已经垒好了墙,张刚你就不能随随便便把人家的墙给拆了!”宋广强觉得自己的话拿捏得很到位。没想到,原本情绪已经缓和的张刚听到这番话,火气再次窜了上来,竟然冲着宋广强嚷了起来:“我没权利拆她的墙?她墙垒在我家的宅基地上,我凭啥没权利拆?我要是在你家院子里垒了道墙,你干不?你不给我拆了?谁信啊!”
宋广强见张刚的态度强硬,语气也硬了起来:“张刚,你这样说话就不对了,有矛盾应该找政府解决,怎么能自己动粗?”
你一言我一语,随着宋广强和张刚之间越来越激烈的言语,原本是张刚和李凤茹之间的矛盾,逐渐变为张刚和宋广强纠缠不清。张刚将不满的情绪全转到了宋广强身上,从宋广强着手调解时,他就认定宋广强偏心。张刚认为自己在村主任选举的时候与宋广强是竞争对手,最终虽然张刚落选了,可他觉得宋广强看自己始终不顺眼。
被辱骂推搡,村主任犯病住院
几番争执后,张刚更加笃定地认为“宋广强拉偏架”。一边是积怨已久的邻居李凤茹,一边是不秉公调解矛盾的村主任,张刚火气一来,拽起宋广强的衣服领子,一副“揍你没商量”的架势。而在宋广强眼中,张刚则蛮横不讲理。很快,两人由言语冲突转变成肢体冲突。旁边的李凤茹见两人打了起来,急忙拨打了当地派出所的报警电话。
民警赶来时,张刚和宋广强已经停了手。因为身为村主任,又是为调解矛盾而来,尽管动了手,宋广强也始终处于防御的姿态。而张刚就不同,多少有些泄愤的意思,出手猛了些。面对到场民警的询问,张刚表示:“我没有打人,我们两人只是互相推搡。”这时,宋广强突然觉得心慌气短,喘不过气来。早在两年前,因急性心肌梗,宋广强动手术装过心脏支架。此刻,他意识到,恐怕是自己心脏病发作了。于是,他赶忙叫了车赶往医院。
形势的陡然转变让张刚傻了眼。张刚觉得宋广强是在装病,目的是想讹自己一笔,他索性回家了。经过这么一闹,李凤茹看着满地的砖头,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念头,索性按照之前老院墙的痕迹,留出了争议的空地,重新砌好了墙。
此时,宋广强赶到北京市密云县人民医院的急诊科,被诊断为“胸壁软组织损伤”,并因“胸闷憋气”被留在急诊科观察治疗。治疗完毕后,回到家的宋广强觉得自己的胸口一直不舒服,并不时地冒虚汗,遂于4月13日再次前往医院诊治。当天,宋广强被诊断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被要求住院治疗。直到4月26日,医生才允许他出院。住院期间,宋广强共花费医疗费5303元。
宋广强认为自己此次生病住院是因为张刚在撕扯过程中向自己的胸口锤拳造成的,故在出院后找到张刚,要求张刚承担赔偿责任。但张刚认为,宋广强患有心脏病已经很久,即便发病也与自己无关,遂拒绝了宋广强的索赔要求。2012年9月,因多次索赔无果,宋广强将张刚诉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要求张刚赔偿自己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1.2万余元。
法院判决赔偿,被告拒不执行
在庭审中,张刚并不承认自己打了宋广强,他认为他们两人之间只是发生了互相推搡的行为,并认为宋广强即便是真的生病导致住院治疗,也是其自身原因,与自己无关,故不同意宋广强的诉讼请求。
虽然法院组织了调解,但因为双方强硬的态度,调解以失败告终。最终,法庭认定宋广强对张刚与李凤茹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的行为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张刚即便对调解方案不满,也应通过正当的途径解决,而不应与宋广强发生撕扯。张刚因推搡宋广强,导致宋广强诱发心脏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法院认为宋广强索要的赔偿数额过高,依据证据判决张刚赔偿宋广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168.9元,限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
虽然按照要求签收了判决书,但是,张刚明确表示自己要上诉,要“到上一级法院去讨公道”。面对张刚上诉的行为,宋广强表示自己对判决结果也有异议。
几天后,张刚和宋广强分别提出上诉。案件被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1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拿到终审判决后,张刚仍旧认为判决不公,拒不履行。宋广强作为村主任,考虑到日后开展工作还要得到张刚等村民的支持,关系闹僵不好相处。本着“和为贵”的原则,他主动找到张刚商量和解。但张刚对宋广强的赔偿要求丝毫没有妥协的意思,两人不欢而散。
宋广强及其家人多次找张刚要求其给付赔偿款,但张刚始终态度强硬,他们放弃了和解的想法。
无奈之下,2014年10月20日,宋广强向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申请法院通过强制手段迫使张刚履行判决。目前,宋广强正在等待执行法官的消息。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严谨上网、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