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艳艳
“我要提出反诉!我的诉求是原告必须将外挂机挪开,不管怎么挪,不管挪哪去!”2014年8月12日上午,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庭上,被告人李忠仁突然站了起来,气愤不已地指着坐在原告席上的孙红艳大声吼道。原告和被告,因各自家的空调外挂机安放问题闹上法庭。
原告:将自家外挂机摞在邻家外挂机上
李忠仁与孙红艳同住在北京市房山区一个居民小区,两家是同一楼层的邻居。今年4月,同时收房开始装修的两家因为互相探讨装修细节,慢慢地熟络起来。
7月初,孙红艳决定在人住前给卧室装上空调。没想到,空调安装人员上门安装时,发现距离孙红艳家卧室最近的放置空调外挂机的位置上已经安装了一台外挂机,没有办法再安装孙红艳家的外挂机了。原来,开发商在设计时,为每户的客厅分别预留了安装外挂机的位置,相邻两户人家的卧室安装外挂机的位置却是共用的。由于位置狭小,不够两家使用。
孙红艳顺着已安装的那台外挂机的管子看去,发现管子是从隔壁李忠仁家的客厅里引出来的。“开发商不是给客厅预留了安装外挂机的位置了吗?放着专用的位置不用,为什么非要占共用的位置?”孙红艳盯着李忠仁家的外挂机生闷气。
无奈之下,孙红艳拨通了物业公司的电话,向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该工作人员向孙红艳建议,在现有的外挂机上面的墙上安装一个三脚架,让孙红艳把她家的外挂机放在架子上。可是,这一方案被空调安装人员给否定了,安装人员认为这栋楼外墙上的海绵保温层太厚,如果安装架子恐怕不安全。于是,孙红艳又拨通了物业公司的电话。这次,物业公司答复的大意是:孙红艳找李忠仁商量一下,把外挂机摞在李忠仁家的外挂机上;如果李忠仁不同意,孙红艳让一步,让李忠仁家的外挂机摞在她家的外挂机上。
在询问安装人员得知外挂机摞在一起不会影响下面外挂机的使用和安全后,孙红艳沉思片刻后,直接对安装人员说:“装吧!我家的外挂机直接摞在他家的外挂机上面就行!”其实,孙红艳并不是没有听明白物业公司的建议,两家协商好再安装是最稳妥的。但是,一想到李忠仁竟然没有招呼一声就把他家客厅空调的外挂机装在了两家卧室共用的外挂机位置上,孙红艳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她不想找李忠仁协商了。
就这样,孙红艳家的外挂机端端正正地摞在了李忠仁家的外挂机上。为了防止出现安全隐患,安装人员还用电线将外挂机牢固地绑在旁边的铁栏杆上。
被告:协商无果踹歪邻家外挂机
安装完空调不久的一天,孙红艳正在屋子里打扫卫生,听见楼下有人在议论:“哟,这是谁家的外挂机啊,咋歪歪扭扭的呀?”孙红艳赶紧跑下楼,顺着这些人手指的方向看去,惊讶不已。原来,她家的空调外挂机像是被谁猛踢了,斜靠在李忠仁家的外挂机上,要不是边上有围栏,估计外挂机早就滑落下来了。
“这是谁干的?”孙红艳气恼不已,赶紧回家检查空调的情况,空调倒还能继续使用。孙红艳还发现,绑在外挂机上的电线也被人齐刷刷地剪断了。一怒之下,孙红艳报了警。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事实很快明了。原来是邻居李忠仁觉得自家外挂机上平白无故地摞了一个外挂机,心里气不过,就自己动手剪断了电线,将外挂机推开了。
其实,李忠仁并非蛮不讲理的人。他发现孙红艳家的外挂机安装在自家外挂机上面后,曾经试图通过协商的方法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李忠仁把孙红艳叫到现场,要求她把她家的外挂机拆了。可孙红艳坚持说是物业公司让她把外挂机摞在他家的外挂机上面的,不同意拆除。李忠仁不肯罢休,揪着孙红艳不放。邻居闻声围了过来。孙红艳见那么多人看着,觉得很没面子,撂下一句“我就压在上面了,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就走了。
后来,李忠仁去找城管,城管说这事不归他们管;他又报了警,警察也不管。最后,李忠仁找到了物业公司。接待李忠仁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公司经理不可能说允许孙红艳将外挂机摞在他家的外挂机上面,“也许经理说的是‘搁在上面’,也就是说弄个架子安到上面那也有可能,孙红艳应该理解错了”。得知物业公司不承认曾许可孙红艳将她家的外挂机摞在自家外挂机上面,李忠仁觉得自己更有理了。
李忠仁再次找到了孙红艳,可孙红艳还是坚持说是物业公司经理允许的。为找到真相,李忠仁再次来到物业公司,找到了经理。经理始终不承认自己允许孙红艳将外挂机摞在李忠仁家外挂机上。“你们的矛盾我们管不了,你们自己协商吧。”公司经理对李忠仁说。
因为问题始终没有解决,李忠仁和孙红艳最终约着一起来到了物业公司,让物业公司给个解决方案。“你们不是说我可以把外挂机摞在他家的外挂机上面吗?”孙红艳对着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说道。她希望物业公司有人站出来为自己说话。可工作人员始终闪烁其词,谁都不承认曾经这样说过,也没有提出什么好的解决办法。“这是设计方或是施工方的问题,两家共用位置太小。”最终,物业公司将责任推向了施工方,协商不了了之。
李忠仁见自家的外挂机被压着很是心疼,左思右想气不过,就趁孙红艳不在现场.将她家外挂机的绑绳剪断,用脚狠狠地把外挂机踹开。
孙红艳报了警。“凭什么她要把外挂机摞在我家的外挂机上面?我家的外挂机是真空的,根本受不了这负压,出了问题她负责呀?”虽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点儿过了,但李忠仁仍倔强地向民警辩解道。由于这次纠纷并没有对他人财产造成明显损失,民警调解未果后离开了。
孙红艳知道,以李忠仁的性格,跟他商量赔偿的事肯定没戏。于是,孙红艳一纸诉状将李忠仁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
2014年8月12日,是法院安排开庭的日子。孙红艳和女儿、女婿早早地就来到了法庭。不一会儿,李忠仁和妻子也坐到了被告席上。
“被告李忠仁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将我的空调外挂机踹倒,并将捆绑外挂机的线剪断。我认为,被告的破坏行为造成我无法正常使用空调,并严重影响了小区的整体外观,空调随时可能从高空处落下而对楼下的人造成威胁。”在法庭上,孙红艳提出要求李忠仁为其购买新的外挂机,并按照原放置方法安装外挂机,同时承担因此支出的误工费。
对此,李忠仁辩解道,他只将孙红艳家的外挂机挪动了一点儿位置,不存在安全隐患。而且在挪动外挂机之前,他也向物业公司咨询过,物业公司并不承认曾允许孙红艳将外挂机摞在他家外挂机上面,物业公司还说他若觉得不好可以挪动一点儿位置。李忠仁还说,孙红艳将其外挂机摞在自家外挂机上,将会给维修、加氟带来不便,对外挂机造成的负压也影响其使用年限。
在法庭上,李忠仁的情绪越来越激动,当庭提出反诉。他要求孙红艳必须将外挂机挪开,并要求孙红艳承担因协调空调事件产生的误工费用:“自空调事件发生后,给我们全家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我无法正常工作,精神疲惫。我爱人为此事休病假一周。连带在此期间的车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5000元,原告应予赔偿。”
李忠仁认为,孙红艳家摞在他家外挂机上面的外挂机超过栏杆高度,影响市容,且小区内很多家都是将外挂机架起来的,很少将外挂机摞在一起的。
庭审中,双方都认可放置外挂机的位置是两家共用的,但对于孙红艳家外挂机的放置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对到底谁应该赔偿谁损失以及是否应该挪走外挂机的问题,双方各执一词。
为了解真实情况,庭审后,法官到现场进行了勘验,并向物业公司核实了相关情况。考虑到是邻里纠纷,法官在调查清楚事实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无果。
2014年10月29日,房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李忠仁赔偿原告孙红艳经济损失505元,驳回孙红艳的其他诉讼请求及李忠仁的反诉请求。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