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体育教学,由于受到学校的不重视以及教师的错误观念,常常被忽略甚至被无视,导致体育课也常常流于形式。另外,由于教学方法的陈旧以及教学内容的限制并不能吸引学生的兴趣,导致体育教学的效果低下。本文从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方法这四个方面入手来为提升学生主动参与体育教学提出一些建议。
一、让情感体验走进初中体育课堂
情感是教学活动中的润滑剂,它能让教学活动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一方面能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也能让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教师在体育教学中要充分尊重学生的情感需求,学生的学习本质上是一种自我实现的活动,学生在学习中会非常注重自己的尊严,急于想要表现自己,渴望能够得到权威者的认可。当学生受到夸赞或鼓励时,就是他的价值获得实现时,他就会越发的渴望学习,更加地想要参与到教学之中。所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到每个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并引导他们激发自身的潜能,通过鼓励、奖赏等方式让每个学生都能够看到自身的价值,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主动积极地投入到学习中来。
二、让热点时事走进体育课堂
传统的体育课堂只是以单纯的体育知识、体育竞赛规则作为主要教学内容,这对学生而言既枯燥又无趣,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教师的教学。因此,在体育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利用各种渠道来丰富教学内容,可以利用网络技术搜集相关的体育课外知识,如体育新闻、知名体育赛事、各国体育文化、知名体育明星等相关知识。另外,由于初中生缺乏安全意识,常常会在体育运动中无意识的伤害到自己和别人。例如,在“足球运动”中,学生常常会模仿专业球员去试着完成一些危险的专业动作,如铲球、头球,但由于缺少专业技术可能造成骨折或脑震荡等严重后果。因此,在体育课堂教学中,教师应结合实际生活来给学生普及相关的体育知识、卫生保健知识,以及运动中自我保护的方法。这些实用的知识对学生来说非常有帮助,可以保护他们的安全并树立一定的安全意识。
三、让情境游戏走进体育课堂
传统的体育教学形式单一,不能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达不到教学目的。每个学生的兴趣与个性各不相同,所以单一的教学方式根本无法适应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要。
(一)运用多样教学形式
在体育课堂教学中,教师需要灵活地运用多样教学形式来吸引学生的兴趣,激发学生学习体育知识的积极性。
首先,教师可以结合学生日常生活中的运动进行情境创设,将学生带入教学之中。例如,在进行“乒乓球”的室内教学课中,教师可以给学生讲解不同的球路原理,不同的手法会使球发生怎样的运动,可以让一个同学到讲台上做演示,教师负责讲解。其次,教师可以设计一些游戏来帮助学生锻炼思维和身体,将游戏和教学内容相结合,培养学生对于学习体育知识的兴趣。例如,在课堂上举行一个小型的体育知识竞赛,将学生分为两个大组,然后以组为单位说出自己知道的篮球、足球明星,哪一组说得最多就获胜。这样能激发学生的好胜心与学习积极性,经常举办这样的活动能让学生养成主动学习、自主学习的好习惯。另外,教师可以在课堂上教授学生一些锻炼反应能力的游戏,如击鼓传花、吹乒乓球之类的小游戏,在课堂上锻炼学生的反应能力与协作能力。
(二)转变传统的教学方法
在体育课堂教学中,教师要转变传统的教学方法,把体育知识与技术为主的体育课程改变为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兴趣给予学生一定必要的引导与练习,引导学生根据计划、要求、自身兴趣与爱好进行各种体育活动项目的练习。另外,教师也可以在课下的时间给学生一些辅导、示范,并且发展多样的课外活动的组织形式,既可以根据学生的需要和兴趣分组,也可以让学生自由结组实施,甚至可以给一些较为普及的体育活动项目设置一些俱乐部或兴趣类的社团,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社团与俱乐部定期开展体育竞赛活动。
初中学生心态改变,我先以男女区分,男学生积极好动,好胜心特别强,往往会因一件小事情就发生争执,更严重的会大打出手,这是我们经常看到的。而另一种文静的一类却安安静静,循规蹈矩地按照老师的指令进行,无论成绩是否良好都一概不理,就算有时候自由活动都是坐在一边,从不参与。两种学生差异很大。初中的女生变化更大,好动生与文静生分化很大,假如一个班当中女同学占大部分,而且爱运动的女生占15%的班级,体育活动就容易开展。以打篮球为例,先由15%爱动的女同学开展篮球活动,有部分是拉引进去,有部分是受影响也拉进去,还有一部分是有兴趣但又害羞的,这样可以办一半的女同学引导开展活动,已经属于成功了。然后就可以把男同学调动起来。这样,整个班就引导学生能够积极参加体育运动。
总而言之,要想在体育教学中提升学生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就必须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三方面入手,教师应当在实际教学活动中结合具体的教学实践灵活地设计课程、开展教学,从而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卓子海.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学生的主动参与性[J].科学教育,2000(04).
[2]孟庆灵,陈东云.浅议体育课堂中怎样提高学生的主动参与性[J].考试周刊,20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