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
“分享”是一个老话题,对于很多成年人来说,耳提面命地要求孩子“分享”几乎是一种自动化的行为。我也曾经为自己的孩子幼年时不愿与人“分享”而指责他“小气”,并告诫他这样会失去朋友,甚至强行要求他“分享”。可是,无论怎样,那个任性的小孩依然我行我素。
我禁不住疑惑起来,“分享”这样一个被我们冠以“大方”“慷慨”等美好内涵的高尚行为,为什么孩子却不能接受呢?是当下的孩子被宠坏了,太自私,还是我们成人对于“分享”的含义缺乏正确认识,从而导致我们要求幼儿做到的行为其实是偏离了孩子的天性?
在思考以上问题时,我恰巧看了一本图画书《免费赠送》,我好像豁然开朗了。故事中,施尼佩尔先生本想慷慨地向路人赠送一篮子苹果,可不巧的是,那张写着“赠送”的纸条随风飞舞起来,于是,他原本并没想赠送的篮子、自行车甚至路边的长椅都被“赠送”了。一张“赠送”的纸条让施尼佩尔先生成了一个“慷慨”的楷模。但这并不是故事的重点,故事的重点在于,通过那些赠送的物品,施尼佩尔先生有机会和一些陌生人在一起,在这些偶遇的经历中所有的人包括施尼佩尔先生都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和来自他人的善意,最后施尼佩尔先生决定邀请大家来家里参加欢乐的聚会,
原来,慷慨、分享,并不只是把物品传递出去,更是让爱和信任在人与人之间流动起来。这时,分享成了一条神奇的纽带,传递着每个人真诚的心意和温暖的情感,如此,人和人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你和我,不再陌生,每个人都不再孤单。
这或许才是“分享”的应有之义。那么,我们惯常所说的“分享”是什么呢?是要求孩子把物品让给别人或彼此交换物品,由此可见,我们所要求的分享行为只停留在“物”的出让层面,而没有引导孩子抵达分享行为可以引发的情感和精神交流的层面。
两三岁的孩子已经具有了我的东西我做主的意识,而且他们大多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看待问题的。成人要求孩子把物品出让给别人,表现出损己利人的“奉献”精神,这显然偏离了孩子的天性,不过是成人的霸王条款而已。
不过,孩子天性中就存有对伙伴的渴望,他们小小的心灵也能感受到来自其他心灵的热度。那么,顺应孩子的这一天性,由物出发,通过共享物品的游戏活动,激发孩子的愉悦心情,拉近孩子之间的距离,让孩子心心相印便有了可能。
所以,分享,应该超越物质,抵达心灵;分享,应该指向孩童之间温暖关系的建立。如此,孩子那个小我才能找到跨越“自我中心”的藩篱而融人群体的顺畅路径。
明辨了“分享”的真义,会让我们的教育更富于智慧。
通常,教师在幼儿园会创设条件让孩子学习“分享”,如开展图书漂流活动。孩子虽然能从中分享到更多的书,但是感受到的只不过是物质的丰富。假如幼儿园能够打破班级界限开展诸如“图书俱乐部”之类的活动,让孩子以书会友,既分享图书中精美的故事,也分享由故事激发出的思想火花和内心感动,这样的分享也许更可让孩子交到志同道合的伙伴,收获满满的愉悦和幸福,孩子自然会喜欢,最终会毫不吝啬地把最好的物品拿出来与人分享。
当然,分享的起点不局限于物,也可以直接从内心情感开始,就像《花婆婆》所讲的那个美丽的故事一样,花婆婆分享的是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爱。孩子们也可以分享彼此内心的秘密,分享快乐,分享梦想,分享点子,分享关爱。
我们可以从故事书中汲取教育智慧。美好的故事就像涓涓细流,把甘美的情感轻柔地送抵孩子的心田,其影响力远胜过干巴巴的道理。在《鲁拉鲁先生的院子》里,拒绝任何人进入自家草坪的鲁拉鲁先生,受到鳄鱼的启发,感受到了躺在草坪上的舒适惬意,最终他敞开了心扉,和动物们共享了在草坪上相互依偎的快乐时光。在《彩虹色的花》里,彩虹色的花把自己的花瓣送给了需要帮助的小动物,于是它得以与这个世界上丰富多彩的生命相遇,并在小动物们内心留下了永不褪色的五彩斑斓……更多优秀的故事有待教师去发现,教师可以运用故事丰富孩子对“分享”行为的体验,也可以借此思考和探究“分享”的真义。
善意,发于心,践于行。只有心灵饱满、情感箱子被充实的孩子,生命才会绽放,善意必将溢于外,显于行为。
(作者单位:中华女子学院学前教育系,北京,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