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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特工门”事件看消息源保护与司法公正之争

  • 投稿李明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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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焱家

【摘 要】消息来源对于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媒体机构来说是安身立命的根本,匿名消息来源虽然能够揭幕一些不为人知的轰动性信息,但同时也容易引起法律纠纷,甚至会是虚假新闻的温床。在美国,记者拥有的拒绝透露消息来源的特权与司法公正之间的争论由来已久,本文通过典型案例—“特工门”事件探讨消息源保护和司法公正之争思潮的演进,梳理争论双方的观点和依据,并介绍其现实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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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消息源 匿名权 司法公正 特工门

为消息提供者保密,与忠于事实、客观公正等一样,是西方新闻界甚至是国际新闻界的一条重要的职业道德准则。1954年制订的《国际新闻道德信条》第三条规定:“关于消息来源,应慎重处理。对暗中透露的事件,应当保守职业秘密”,1954年《记者行为原则宣言》也宣称:“对秘密获得的新闻来源,将保守职业秘密。”英国1994年《英国新闻工作者行为准则》、1868年查尔斯·达纳接办《纽约太阳报》时制订的13条规约、美国广播电视新闻主任协会2000年《道德和职业行为准则》等都对这一问题有相关阐述。

法律层面,记者不履行保守秘密的承诺可能导致侵权民事责任,且法官如果不能获取重要的证据信息将无法做到司法公正,所以记者同样应该接受法院的传唤。

消息源保护和司法公正之间的争论由来已久,虽然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有保护新闻自由的规定,1972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审理“布莱兹伯格”案件中拒绝了给予新闻记者以特殊保护,不过大法官之一的刘易斯·鲍威尔在两年之后的“萨克斯诉《华盛顿邮报》案”中也强调,最高法院对于“布莱兹伯格案”的判决是非常狭隘的,记者并不是不享有保护消息来源身份的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权利。①

发生在2005年的“特工门”则是新近的关于这种争论最典型的案件,从中可以看到各方论证,并从中得到西方新闻传播界的一些启发。

一、案情介绍

2003年7月14日,美国专栏作家罗伯特·诺瓦克撰文披露美国前驻伊拉克大使约瑟夫·威尔逊的夫人瓦莱丽·普莱姆是中情局秘密特工,美国司法部开始展开调查。虽然泄密的“消息来源”一直未知,但联邦法官在2005年7月6日裁决,把拒绝向大陪审团说出消息来源的《纽约时报》记者朱迪斯·米勒关进监狱,罪名是蔑视法庭。卷入这起泄密案的另一名记者—《时代》周刊记者马修·库珀同意出庭向大陪审团作证,米勒成为唯一入狱的“特工门”案牵涉记者。

米勒入狱两个多月,因为其他记者已经指明泄密者是切尼副总统办公室主任利比,而利比也表示米勒可以公开同他关于普莱姆情报员身份的谈话。9月16日,米勒在《纽约时报》公布了她三次采访利比的经过,并答应9月30日出庭向大陪审团作证,9月29日,被拘禁85天的米勒被释放。

二、争论焦点——记者特权和司法公正孰轻孰重

一方面,新闻工作者力图保护其资料和秘密消息来源,另一方面法院需要获得相关的材料,两者之间存在着固有矛盾。②

1、记者匿名权

新闻工作者认为,当他们的作证有悖于他们的职业道德义务或对他们采集新闻的能力产生负面作用时,法律应该赋予他们在传票的强迫下不予作证或拒绝出示有关材料的特权。

(1)朱迪斯·米勒。一方面,她强调为消息来源保密既是个人基本的道德要求,也是新闻工作者所遵循的基本职业准则。如果新闻工作者不保守秘密的话,就不能被信任,这样的后果就是新闻工作者不能行使职责,就不会有新闻自由。③建立在个人良知基础之上的非暴力反抗的权利对我们系统来说是最基本的也是在历史上受到尊敬的;另一方面,独立的媒体之于社会的健全运作能起到监督作用。自由和公平的社会不仅仅是有独立的司法机构,还应该包括那些独立的媒体,通过公布那些政府可能不会想让公众知道的消息来保证政府的负责任状态。④

(2)新闻界。针对米勒入狱一事,新闻界轰动一时。有人指出以“新闻自由”自诩的美国,法律上却存在着这样大的纰漏,要求议会尽快制定法律,保护记者为消息源保密的权利。

《纽约时报》董事长亚瑟·苏茨伯格力撑米勒的专业操守:“米勒选择了这个行动向消息来源兑现保密承诺,她跟我们一样,相信自由的讯息对于公民的知情权是十分重要的”。《纽约时报》执行总编辑比尔·基勒和出版人阿瑟·塞尔伯格也发表声明,对米勒女士的决定给予称赞。

美国国家新闻俱乐部主席邓纳姆也狠批将一名坚持职业操守的记者收监是个灾难,是“正义的堕落”。无疆界记者组织则说本案的判决“是美国新闻自由与世界新闻自由最黑暗的一天……。美国的这种做法,对全世界发出了一个非常恶劣的讯号。”

(3)学者。乔治·华盛顿大学教授马克说:“虽然这次事件情况特殊,但如果媒体不能为消息源保密,将使那些意欲揭发不正当利用权力的当权者的人裹足不前。”

2、依法作证是每一个美国公民的义务

在美国法律中,有一个长期确立的原则,即公众有知晓每个人的证据的权利,换言之,即法庭具有宪法赋予的权利可以传唤任何一个对某案件有任何直接知识的人到庭作证。

(1)法官及律师。汤姆斯·霍根大法官认为这样的传统不应该受到尊重,并表示米勒进监狱并不是她所说的为捍卫新闻自由而战,因为她一直声称要保护的政府消息源已经解除了她保密的承诺。⑤米勒之所以敢蔑视法庭还因为受到了别人的误导,其中包括他的发行人,这让她以为把自己置于法律之上的行为是可以被原谅的。

检察官菲茨杰拉德指出结束这起案件的主要障碍就是新闻记者。法律需要她作证,陪审团被赋予要求获得每个人证据的权力。他的调查建立在1982年的一部关于在某种情况下揭露特工身份是犯罪的法律。⑥他还强调新闻记者没有被授予可以为消息源完全保密的承诺的权利,美国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这样的权利。

消息源(利比)的辩护律师也说他的客户很久以前就授权米勒可以揭露他的身份,所以对于米勒后来再一次求助相关授权时表示吃惊,而米勒的观点则是必须亲口得到利比的允诺才肯作证。

(2)媒体机构。《时代》首席编辑诺曼·珀尔斯坦最终交出了库珀的采访记录,虽然他称此为“在新闻行业的36年中做出了最艰难的决定”,但他同时说《时代》有义务遵守法律服从规则。“作为一个以指控别人(的非法行为)而引以为豪的组织自己是不能破坏法律的”,“宪法保护新闻自由的同时,也要求遵守法院最后判决。”⑦

其他媒体针对米勒之前在伊拉克战争中的一些报道开始诟病她,米勒之前曾因为在伊战中的报道获得过普利策新闻奖,很多来自匿名消息源的信息最终被证实是虚假的。所以,针对这起事件,很多人也在猜测米勒是在故伎重演。

三、公众对于秘密消息来源的看法

调查表明公众支持对秘密消息来源的使用,不过也担心那些依赖秘密消息来源的新闻的准确性。

判决发生之后的一项调查显示,59%赞成记者应该为消息源保密,即使是在被法庭要求透露的情况下;19%的人说记者应该始终交代消息源,以便使公众理解秘密消息源带来的社会效益。

同时,公众对以来秘密消息源可能造成的潜在影响表示担忧。皮尤民众与媒体研究中心的意向调查显示,约52%的人认为让新闻机构使用匿名消息来源是很冒险的,因为这将导致错误或者不可信的信息。但是44%的人认为这样做是无可厚非的。此外,还有研究发现89%的认为在涉及匿名消息来源时,有必要怀疑新闻的准确性。

最后,大约55%的受调查者支持通过一部联邦新闻保护法,而这在新闻记者中的支持率为87%。⑧

四、关于此案的思考

美国绝大部分州都有关于保护记者消息来源的相关法规,被称为“盾牌法”,但是没有一个联邦性质的法规对此项权利作出保护。2006年,众议院和参议院仍在争论联邦新闻保障法能够保证记者享有保护秘密消息源的特权,2006年2月这些议案由委员会听证,但结果仍是不了了之。

米勒和《纽约时报》都坚称对消息源的保密原则是不可分割的,如果你在一个案件中妥协,那么就是对整个新闻界的一种侵蚀。最终,米勒从《纽约时报》辞职。

1、保护消息来源与司法公正之争在某种程度上是国家、政府与媒体之间的相互博弈

《华盛顿邮报》在论及此次事件时评论道“不是立法者对媒体特别钟爱,而是当涉及到推进自己的政治目标时,他们将会是世界级的泄密者,可能会像记者一样失去很多。”⑨媒体和政府消息源之间存在着某种相互依赖的关系,但是当媒体由此得到的消息触犯了国家了某些法规之后,三者之间的关系就变得紧张。在1972年的“布莱兹伯格”案件中,虽然最终确立了是否要强迫记者作证时需要考虑斯图尔特大法官的“三步检验法”,但关于其中如何界定“证明记者掌握着与具体违法行为有明显相关联的信息、其中包含着令人非信不可的和压倒一切的利益”等还需要以上三方相互争辩。

2、新闻职业道德需要媒体和记者共同维系

“特工门”事件中有消息披露米勒和《纽约时报》的发行人亚瑟·苏茨伯格是很好的朋友关系。当其他的人也认为米勒应该受到责备时,苏茨伯格则表示支持。

《纽约时报》历来都以自己从高层消息源获得独家新闻而著称,这些独家的消息来源是否正当也许在这起事件中得到体现,米勒曾因匿名消息源问题备受诟病,那么在她再次涉及相关问题的时报纸内部为何没有相应的审查或制止机制?难怪一位前《纽约时报》工作人员会说“这就是他们所需求的,也正是米勒能提供给他们的,归根结底是苏茨伯格说了算,别人不敢说什么因为报纸是他的。”⑩

3、媒体和记者要避免因为匿名消息源被利用

在美国,匿名权成功运用的最经典案例是“水门事件”,不过有反对意见指出那些证据是由政府而不是记者弄到的,记者只不过充当了别有用心的人的传声筒。所以在涉及匿名消息源时,需要谨慎处理,并尽可能的获得多方信息,唯此长久的公信力才能使一家媒体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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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唐·R.彭伯 著,张金玺、展江 译:《大众传媒法》[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359

②韦恩·奥弗贝克 著,周庆山 等译:《媒介法原理》[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385

③Julian Borger.(2005,November 10).Judith Miller departs New York Times. The Guardian.

④Adam Liptak.(2005,July 7).Reporter Jailed After Refusing to Na-

me Source. The New York Times.

⑤Miller testifies to CIA leak inquiry(2005,September 30).The Gu-

ardian.

⑥Michael Scherer.(2005,July 8).Miller goes to jail. The Washington Post.

⑦When to give up a source.(2005,July 11).Time

⑧Newspaper public attitude-

2006 annual report-confidential so-

urces.Pew Research Center’s Project for Excellence in Journalism.

⑨The Washington Post.July 7, 2005

⑩Support for Miller exposes r-

ift at New York Times.(2005,November4).The Guardian.

(作者: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2级硕士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