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灿温
(吉林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摘 要:近三十年来,国内学界研究金丽关系的论著逐渐增多,主要围绕着关系史的梳理、重点事件的考述等展开,研究领域逐渐拓展,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对高丽遣使金朝问题的深入研究,对韩国文献资料的挖掘不够深入、运用不够充分等。本文综述学界近三十年来相关研究成果,企望对今后的进一步研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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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近三十年;高丽;金朝;遣使
中图分类号:K2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3-0004-04
高丽遣使金朝的研究是金丽关系史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重要意义不言自明。然而,学界对金丽关系的研究尚属薄弱,对金丽宗藩关系下的遣使问题,学界关注不够。有鉴于此,本文以国内学界的研究为主,试对近三十年来高丽遣使金朝的相关研究成果加以概述,既是求教于方家,也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一领域的研究动态,以期唤起学界对该课题的重视。鉴于笔者个人学识和收集资料的局限,难免有所遗漏,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一、金丽关系研究总论
国内金丽关系的研究,大多散见于中朝(韩)关系研究的相关著作中,问题主要集中在关系史的梳理上,间或涉及贸易、外交制度、礼仪的探讨。
20世纪80年代,黄宽重《高丽与金、宋关系》[1]一文,是较早专门论述高丽与金关系的文章。该文运用丰富详实的史料,对高丽与金的关系做了爬梳整理,对金丽关系的研究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另外,黄宽重《高丽与金宋关系年表》[2]广泛搜集史料,把高丽与金关系按年月日顺序做了整理,将金宋关系与金丽关系对照,便于结合相关背景全面分析金丽关系的变化,是金丽关系年表的初步展现。王崇时的《十至十二世纪初女真与高丽的关系》[3],则对金建国前女真与高丽的关系做了系统全面的梳理。
20世纪90年代,国内学界涌现出一批致力于研究中朝(韩)关系的优秀学者,在中朝(韩)关系问题的研究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其中涉及金丽关系研究的有杨昭全、韩俊光的《中朝关系简史》[4],其中第六章为“辽、金与高丽之关系”,从政治、经济、文化等角度对金丽关系进行了梳理,对金丽间遣使次数做了初步统计。另外,本书还对金与高丽的官方贸易往来,即所谓贡赐贸易做了简单介绍。刘永智的《中朝关系史研究》[5],第六编第六节“金代与高丽争夺大同江以北的领土”,主要考述了金与高丽的九城、保州等领土之争。
这一时期,主要运用《高丽史》与《金史》对不同时期金丽关系进行梳理的还有杨通方的《五代至蒙元时期中国与高丽的关系》[6],何适之《论十二世纪初金与高丽的外交》[7],《中朝关系通史》编写组编著的《中朝关系通史》[8],蒋非非、王小甫《中韩关系史(古代卷)》[9]等,这些论著大多在前人的基础上,对基本关系史实进行梳理论述,故多有重复。此外,还有朴真奭等编著的《朝鲜简史》[10],陈尚胜的《中韩交流三千年》[11],这些著作由于体例限制,对金与高丽关系的介绍都非常简略。
进入21世纪,随着中朝(韩)关系研究的进一步深入,相关研究成果日益增多,金丽关系的研究也有所发展。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魏志江的《中韩关系史研究》[12]一书,上编“辽金帝国与高丽之关系”其中第四至八章按照时间顺序,对金丽关系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对金与高丽的和战、保州问题的交涉、双方朝贡关系的确立、金丽间经济文化的交流诸问题进行了论述,为我们清晰地梳理出金丽关系的发展脉络。杨军的《东亚封贡体系确立的时间》[13],从东亚封贡体系的角度,对金丽外交使节往来的制度化特征进行了初步研究,对金丽使节往来进行了量化的分析。杨教授指出,辽金与高丽已经确立起封贡体系内的册封朝贡关系,标志着东亚封贡体系的确立。这一全新的观点,为金丽关系、东亚朝贡体系的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付百臣的《中朝历代朝贡制度研究》[14],以中朝宗藩关系研究为基础,论述了中朝历代朝贡制度的确立、发展、完善和瓦解的历史过程,作者力图总结出中朝朝贡制度的特征与规律,并阐述其在东亚国际关系中的影响,该书可谓中朝朝贡关系研究的补缺之作。其中涉及金丽关系的方面,作者从高丽对金朝朝贡、金朝对高丽遣使两个方面,详细梳理了金丽朝贡关系的史实,列出了《保州问题解决后高丽向金朝朝贡活动一览表》以及《金朝遣使高丽一览表》等。另外,还有孟古托力的文章《女真及其金朝与高丽关系中几个问题考论》[15],也有涉及金丽之间外交往来、使节礼仪等具体问题。
这一时期还有一个特点,开始有学者对金丽关系之间一些具体问题展开研究,取得的成果是可喜可贺的。魏志江的专文《辽金与高丽的经济文化交流》[16],将辽金与高丽的经济交流形式分为:朝贡贸易、使臣夹带贸易、榷场贸易和密贸易四种。本文虽主要侧重辽与高丽的经济文化交流,但作者指出,由于金丽间经济文化交流的史料匮乏,故依据高丽对金朝贡“一依事辽旧制”而加以推断,得出金丽间经济文化交流当不会逊色于辽与高丽的规模的结论。周峰的《论金世宗时期的金丽关系》[17],以金世宗时期的金丽关系为研究对象,考述了金世宗对郑仲夫之乱、赵位宠之乱的对策等问题,指出金世宗始终在维持金丽宗藩关系的前提下,尽量避免干涉高丽内政。赵永春,玄花的《辽金与高丽的“保州”交涉》[18]一文,针对辽金与高丽间的“保州”交涉这一重大问题,对史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述,并从“保州”交涉这一问题上总结出辽金对高丽“仁者”“友善”,高丽对辽金则“智者”“事大”的不同的外交政策。孙建权的《金丽交聘路线考》[19],是针对金丽交聘路线考查的专文,作者利用金、高丽、宋三方史料来推断高丽与金的交聘路线,主要考述了由高丽开京至金中都这一条金丽交聘的主要路线,同时兼及金初由高丽开京至金上京,金末由高丽开京至南京开封府等两条路线的叙述。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国内高校硕博选题开始关注金丽关系研究,如朱晓乐的《高丽与我国辽金王朝外交关系略论》[20],将辽金时期的高丽外交与东亚局势结合起来,进行了细致分析。玄花的《金丽外交制度初探》[21],从金丽外交制度的研究入手,对金丽外交制度的形成、外交制度的内容、外交使节的使命及派遣,以及金丽间外交的礼仪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吕士平的《金丽使节贸易研究》[22],将金丽使节贸易划分为萌芽、发展、繁荣三个阶段,指出金丽间贸易类型为贡赐贸易、私觌贸易、自由贸易和走私贸易,对金丽之间的贸易进行了深入研究。延边大学博士林国亮的《高丽与宋辽金关系比较研究——以政治外交为中心》[23]一文,将丽金封贡关系分为发展、成熟、终结三个时期,按照分期梳理了丽金封贡关系,并对丽宋、丽辽与丽金的外交关系做了多方面比较,通过比较,作者指出丽金对封贡关系下的权利和义务已有明确规定,这种制度化的封贡关系是对前代封贡关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除此之外,还有麻铃的《辽、金与高丽的战争》[24],曹中屏的《高丽发动争夺曷懒甸的战争与丽金关系》[25],孙希国、宋俊成的《试论女真及其金朝与高丽之间的战争》[26]、《金与王氏高丽的贡赐贸易》[27],黄纯艳的《宋代朝贡体系研究》[28]等论著在不同程度上论及金丽关系。
总的来说,金丽关系的研究虽然受史料缺乏的限制而无法深入,但近些年,学者们通过广泛搜集中外文献和碑刻资料,逐步将金丽关系的研究推向完善。
二、高丽遣使金朝研究
关于朝贡关系,韩国学者全海宗在《韩中朝贡关系概观》[29]中将朝贡关系划分为典型朝贡关系和准朝贡关系两种类型,高丽对金朝朝贡属于典型朝贡关系。张博泉先生在《金史简编》[30]里也指出历史上有两种性质的藩属国,一是属于中国国内的藩属,即地方民族政权;一种是中国国外的藩属,但是在政治上同中国王朝有一定的君臣关系,高丽就属于后一种。高丽遣使金朝是其维系与金朝宗藩关系的重要手段,然而在现在的金丽关系研究中,这一方面的研究尚且薄弱。下面按几个重要问题进行综述。
(一)金丽朝贡关系的确立时间
高丽与金朝的朝贡关系何时确立,由于以不同的标准作为朝贡关系确立的标志,故学界存在不同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种:
1.高丽仁宗四年四月。此种观点以高丽仁宗四年(1126),高丽遣郑应文、李侯入金上表称臣为金丽朝贡关系的开始。这是学界的普遍观点,通史著作和大部分学者都持此说。如陈尚胜、孟古托力、杨昭全、周峰、麻铃、付百臣、汪高鑫、张维华、曹中屏、玄花、黄纯艳等。
2.高丽仁宗七年十一月。此种观点以高丽仁宗七年(1129),高丽遣卢令琚、洪若伊入金进纳誓表作为金李朝贡关系的真正开端。
杨昭全、韩俊光[31]指出,1129年高丽遣使入金进誓表之后,双方关系转为君臣之间的朝贡关系。此后高丽经常以贺正、贺节、进方物、贺登极以及告奏、告哀、吊唁等名义使金,金则经常以册封、贺生辰、横宣、告哀、吊唁等名义使高丽。蒋非非、王小甫[32]认为,虽然1126年高丽已向金朝称臣,但迟迟未上誓书,也没有行金朝年号,直到1129年进誓表,才标志着高丽正式成为金的属国。魏志江[33]进一步指出,在金人看来,进纳誓表是其行使对高丽宗主权以及由此确立金丽以贡关系为主要形式的宗藩关系的凭证。朱晓乐[34]、林国亮[35]持同样观点。同样,吕士平[36]认为,高丽1126年上表称臣,与金朝君臣关系虽已“既成事实”,然而朝贡关系只是初步确立,直到1129年高丽进纳誓表,金丽外交关系才算是正式确立。
3.高丽仁宗二十年七月。此种观点认为直到高丽仁宗二十年(1142),金正式册封高丽王,以及高丽正式使用金朝皇统年号,金丽朝贡关系才算正式确立。
黄宽重[37]指出,即便是1129年高丽向金进誓表,实际上高丽并未诚心事金,在其国内民间的资料中,仍有并记宋金年号的,甚至有只记宋年号不载金年号的现象。作者认为,直到1141年,宋向金称臣纳贡,金的东亚盟主的地位亦定,高丽于1141年4月,遣使至金贺上尊号,1142年,金正式册封高丽王,高丽正式奉行金皇统年号,高丽与金的封贡关系才正式确立。何适之[38]同样认为,在1136年,金熙宗“颁历于高丽”之后,高丽于1142年7月始行金皇统年号,才标志着以高丽对金朝贡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金丽宗藩关系全面确立。
(二)高丽遣使金朝的次数
关于高丽遣使金朝的次数问题,学者们因掌握的史料、视角和统计方法的不同,也存在不同的统计结果。
杨昭全、韩俊光[39]统计了1115-1234年高丽遣使金朝一共174次。陈尚胜[40]、汪高鑫[41]皆采纳。对此,孟古托力[42]指出,杨昭全所统计的174次是不准确的,并根据《金史·交聘表》粗略统计为272次,同时指出仍然存在大量遗漏,应远不止此数。
另外,杨军在其专著《中国与朝鲜半岛关系史论》[43]中统计了1115-1214年高丽一共遣使金朝350次,平均每年3.5次。林国亮[44]统计了1127- 1212年为359次,平均每年4.16次。玄花[45]则统计了1142-1213年共197次。
(三)高丽遣使金朝的特点
关于高丽遣使金朝的特点,限于史籍记载的缺乏,目前学界尚未有对这一问题专门研究的文章,只散见于中朝关系研究的论著中,下面介绍几种代表性的论著。
孟古托力在《女真及其金朝与高丽关系中几个问题考论》[46]一文中指出,高丽作为金朝的藩属国,依据传统承担一些义务,其中,按特定礼仪定期朝贡、国王接受册封、使用金朝正朔等尤为重要。高丽常将多种使团同时派往金朝,这些使团各有专项任务和名称,不能混淆,不可兼代,但可搭伴而行,同时被接见。正常情况下,高丽使节的专一性很严格。同时,作者对高丽使臣出使金朝的过程,如时间、贡道、贡品等做了简单叙述,遗憾的是没有进一步展开研究。至于高丽对金朝的遣使臣服,作者强调,高丽不仅仅是慑服金朝的军事威力,而且也信服、崇拜金朝文化的发展和成就,所以高丽藩属于金朝,进入以金为首的天朝体系,不断遣使赴金。朱晓乐[47]在其硕士论文中采纳此种观点。最后,作者强调,对于金丽使节的研究,应该将《金史·交聘表》与《高丽史》关于使节的记载互补。
杨军在《中国与朝鲜半岛关系史论》[48]一文中将金丽之间使臣往来分为两类:一种是常规性的遣使,即高丽每年按惯例遣使4次,贺正旦、贺生辰、进奉使、谢生日使,同时指出,自大定以后,此种出使已经制度化。双方间常规遣使的比例多为高丽4、金朝1,或高丽5、金朝2。一种是应对突发性事件的遣使,如对国丧的遣使,高丽要派出奉慰使、祭奠使,金朝则派出敕祭使、慰问使、起复或册封,同时高丽针对金朝的遣使需要逐一派出回谢使臣。因此,杨教授指出,金与高丽之间不仅保持着稳定的朝贡关系,而且,双方朝贡关系已经呈现出制度化的特点。
朴云龙的《高丽与宋朝交聘问题探讨》[49]一文,对高丽遣往宋朝的使节的选派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总结,对分析高丽遣往金朝使臣问题具有借鉴意义。玄花的硕士论文[50],运用前辈学者所使用的常使与泛使的概念,对金丽使节及其专任使命做出了分析。作者列出了高丽常使和泛使的类型,在高丽使臣的选任问题上,作者借鉴发展了朴云龙的观点,认为高丽使臣的选派和金朝使节的选派一样,无专任使节之官,皆临时委任,且高丽多选能文知礼的人充当使节。作者指出,从使节个人角度而言,其与统治中心的关系越近,越易被派遣出使。遣使特点方面,作者认为双方遣使已经制度化,有一系列象征金丽君臣关系的使节,且这些使节的派遣存在制度性的对应关系,高丽必须回应金国的使节。另外,该文还对金朝接见高丽使的礼仪做了介绍。
付百臣在《中朝历代朝贡制度研究》一文中指出,高丽与金朝除保州投入人口问题外,并无太大矛盾,双方礼尚往来朝贡表明了宗藩关系的象征意义。作者论及,由于金朝对高丽朝贡的钥匙是求名不求利,在这种情况下,高丽大臣争当朝贡使,遗憾的是,作者并未对使臣的特点与选任等问题展开进一步的探讨。
另外,林国亮的博士论文[51],将高丽对金遣使与高丽对宋、对辽遣使做了比较研究,其中涉及遣使的频率、使节的品阶地位等问题。黄纯艳在《宋代朝贡体系研究》一书中,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对高丽与金朝朝贡关系的建立、高丽与金朝的使节交聘、受册封与行年号、朝贡礼仪及文书格式等几个问题做了叙述,是关于高丽遣使金朝研究的最新成果。
综上所述,由于学者们的辛勤笔耕,近年来国内金丽关系的研究成果不断出现。许多文章视角新颖,论述缜密,极具启发性,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国内学界对高丽遣使金朝这一重大课题的研究,一方面多散见于中朝(韩)关系史研究的著述中,只是在梳理史实时附带提及;一方面仅仅关注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问题,缺乏系统性的分析与研究,故学界对于高丽遣使金朝的研究还比较分散,未能做到系统而深入。笔者认为主要是由于学界对韩国方面的资料的挖掘还不够深入,或者说还没有充分利用所掌握的韩国资料,对史料的运用仍停留在《金史》《高丽史》《高丽史节要》,对韩国碑刻墓志资料的运用不够。笔者相信,随着资料的不断发掘以及学者的不懈努力,今后在这一问题的研究中必将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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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