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 玲
湖北省麻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湖北省麻城市 438300
【摘 要】目的:研究提高高血压患者依从性的社区护理方法。方法:将240 例原发性高血压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120 例,对照组进行常规降压护理,观察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实施社区护理干预,1 年后随访患者的血压控制率与依从性。结果:观察组患者的血压控制率及依从性明显好于对照组,组间差异具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适当的社区护理能够提高血压控制率,提高其依从性,值得推广应用。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高血压;社区护理;依从性
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高血压疾病的发病率也在逐渐上升。对高血压患者血压进行有效控制,能够有效降低患者发生心脑血管疾病的概率,改善患者预后情况[1]。本文主要对社区护理在提高高血压患者治疗依从性方面的效果进行了比较分析,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自2012 年1 月至2014 年1 月间我院收治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共240 例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125 例,女115 例,年龄为30~79 岁,平均为48.9±3.6 岁,患者均经相关血压检测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将其随机分为两组,每组各有120 例患者,两组患者在男女比例、年龄及病程等方面均无明显差异,p>0.05。
1.2 研究方法
1.2.1 观察组
观察组患者在接受常规治疗和护理基础上接受社区护理干预,包括饮食指导:给患者强调和宣传饮食方面和控制盐摄入对血压控制的重要性,丰富患者膳食的多样性,减少烟酒的摄入;运动指导:对患者进行运动指导,坚持适当进行运动锻炼,控制自身体重,可通过快走、游泳等方式来坚持锻炼;用药指导:在用药方面则监督患者按时、按量服用降压药物,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不可擅自减药或停药,并督促患者定期进行检查测量等。
1.2.2 对照组
对照组患者在入院接受常规降压药物治疗,并给予患者常规临床护理。
1.3 观察指标
对两组患者进行一年的追踪随访,对两组患者的血压控制情况和治疗依从性进行评定。血压控制率评价为最后一次随访中,患者血压控制在140/90mmHg 以下患者数与小组总患者数之比,根据患者服药和检查情况将依从性分为优、良、差三个等级,治疗依从率为治疗依从性在良以上等级患者数与小组患者数之百分比,比较两组之间的差异。
1.4 评价标准
治疗依从性评价标准为:优标准为按医生规定用药,定期复查,遵医嘱;良标准为按规定用药,大部分遵医嘱;差标准为不按规定用药,不遵医嘱。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学工具spss16.0 对两组患者数据进行统计比较,采用卡方检验对两组患者数据差异性进行分析,其中P<0.05 说明数据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对两组患者进行为期一年的随访,在最后一次随访中,观察组依从性:优70 例,良34 例,差16 例;对照组依从性:优60 例,良26 例,差34 例;在治疗依从性比较上,观察组患者的治疗依从率达到了86.7%,对照组依从率为71.7%,观察组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对照组患者血压控制率为60.8%(73/120),观察组患者血压控制率为85.0%(102/120),观察组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
3 讨论
高血压是目前临床常见疾病,也是心脑血管疾病的高危因素,严重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对高血压患者进行治疗,控制血压是减少心脑血管疾病发生的重要手段,而高血压的治疗关键在于坚持和规律用药,定期进行复查。从目前临床的数据来看,社区高血压患者在治疗依从性上表现较差,不坚持用药、不控制饮食等现象比比皆是,这也使得高血压的治疗恢复更加困难[2]。本文主要是从护理方面对提高高血压患者的治疗依从性进行了探讨分析,结果显示,接受社区护理干预的患者组,在血压控制率上明显优于接受常规护理的患者组,且在治疗依从率比较上,接受社区护理干预的患者组,其治疗依从率明显优于常规护理的对照组,这说明社区护理干预能够有效提高高血压患者的治疗依从性,有效控制患者血压。社区护理干预是从各个方面入手,对患者进行饮食指导、用药指导、运动指导等[3] 通过这些护理干预措施能够让患者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坚持治疗,从而有效提高治疗依从性。
综上所述,对于高血压患者要提高其治疗依从性,在给予患者常规降压治疗和护理的同时,还应给予社区护理干预,从而有效控制患者血压,改善患者预后状况。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参考文献
[1] 王红英. 关于高血压患者社区护理干预的效果观察分析[J]. 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5,09(04):177-178.
[2] 唐三辉. 社区护理干预对老年高血压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J]. 中国民康医学,2015,03(01):106-107.
[3] 倪应会. 社区护理干预对高血压病患者降压效果及服药依从性的影响[J]. 保健医学研究与实践,2014,11(05):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