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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女因嫖资被偷报警维权

  • 投稿BB姬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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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够厚道的嫖客林先生只想白占便宜,竟趁卖淫女李小姐熟睡之际,从对方的挎包里拿走嫖资闪了人。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他遇到的是个法律知识匮乏但维权意识却很强的“超级辣妹”,当李小姐发现自己的“劳务所得”被林先生给偷走后,便怒火中烧地报了警,想通过“维权”拿回嫖资。结果是,李小姐因涉嫌卖淫,和嫖客林先生一起被关进了拘留所,这便是日前发生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的滑稽一幕。

现年19岁的李小姐,2014年8月独自离开河南老家,前往乌鲁木齐市打工,案发前在乌市小西门成功广场里的一家服装店打工。因每月工资仅2500元,手中缺钱的她决定找份“兼职”干一干,于是从同年11月中旬起,她便通过手机聊天软件“陌陌”推销起了自己,并很快结识了现年27岁、经营着一家小通讯器材店的乌市人林先生。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李小姐同意以1000元的价格陪林先生睡一夜。11月18日晚,两人来到一家快捷酒店开房交易,然而到次日凌晨1时许,林先生却以“身上现金不够”为由,只愿向李小姐支付900元钱。李小姐倒也表现得挺“大度”,把钱塞进挎包后又和林先生睡下了。但到了当日清晨,李小姐睡醒后却发现林先生已不在屋内了,而她挎包里那900元嫖资也被林先生“偷”走了。一想到自己付出了却没能得到一分钱报酬,李小姐便感到特别窝火,于是急忙拨打了报警电话,希望警方把偷了她钱的林先生抓回来,并帮她要回她的“劳务所得”,似乎丝毫都没有意识到她的卖淫行为其实也已经违法了。当天中午,林先生便被警方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因涉嫌卖淫嫖娼,李小姐和林先生随后被乌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西河街派出所分别给予了行政拘留10天和15天的处理,涉案的900元嫖资也被警方收缴。

(狄秋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