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佳庆 王玉凤
【摘要】新媒体对于中国公民政治参与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在新媒体环境下,中国公民政治参与出现了诸多新变化,这不仅与新媒体的传播特征相互联系,而且与公民对新媒体的运用紧密相关。新媒体助益于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困境。本文从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个人自律三个方面来谈公民政治参与的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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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媒体 政治参与 治理对策
一、新媒体的传播特征
1、传播方式:去中心化的交互性
新媒体能够成为改变的力量,最根本性的原因是传播方式的改变。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通常是一对多式的传播,这种单向式的传播很难实现与信息发布者之间的互动。新媒体的传播方式是多对多式的传播,在传播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可以进行信息的发布,并且自由决定信息发布的内容,同时,完整的信息形成过程是在交互式沟通基础上实现的,而非单纯的依赖于一方。新媒体的传播方式的去中心化的交互性特征,给公众提供了意见表达的空间,也给公众和政府之间架构起沟通的桥梁。①
2、传播主体:高度自主化和社群化
新媒体传播方式的改变带来了传播主体地位的改变,公众摆脱了被动的地位,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媒体,既是信息的生产者,又是信息的消费者,人们拥有了高度的自主性。这样有利于人们通过新媒体来自主的进行议程的设置,参与到公共事件的讨论并表达意见。
传播的互动性特征直接带来网络主体的社群化,互动本身会聚集起具有共同特点的参与主体,同时这种互动会将最初的聚集变成牢固的人际网络,在社群内部相互支持。新媒体环境下的政治参与公众常常通过社群化的形式参与到公共事件的讨论中,一旦形成意见,将会构成政治压力,影响事件的发展,甚至是促成事件的解决。
3、传播速度:无空间限制的即时性
传统媒体具有出版和播出制作周期,有截稿和播出时间的限制,而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则不受此限制,信息可以随到随发,受众可以在第一时间知道所发生的一切。新媒体传播速度的即时性特点,削弱了某个主体或组织意图控制信息的意愿,信息在新媒体环境下拥有了更强的存活能力,而这,也意味着当政府面对着公众的意见的表达时不会单方面的意图打压,而是需要保持倾听的姿态。
二、新媒体时代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新变化
1、政治参与的主体的数量增加
新媒体使用的准入门槛很低,再加之传播方式的无中心的互动性,就会增加公众参与到新媒体的使用人群当中。当前,我国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的使用人数很高, 并且用户数量还在不断的增长,用户覆盖各个阶层各个行业。近年的调查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 年12 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5 亿,继续保持稳定增长。②而这也意味着通过新媒体进行公民政治参与的主体人数也在增加。政治参与主体人数的增加有利于公共意见的形成,也会增强通过政治参与所形成的公共意见的影响力。
2、政治参与途径更加多样化和便捷化
新媒体环境下政治参与渠道更加多样化、便捷化。在新媒体环境下,新媒体的传播特性使公民的政治参与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参与的门槛越来越低,参与的途径越来越便捷。公众只要拥有一部联网的手机或是电脑,就可以随时随地参与到公共事件的讨论中去。通过网络,普通公众可以发表意见、表达观点乃至组织动员,例如通过网络论坛、BBS、博客、微博发表观点,借助QQ 群等网络社区组织行动的等等。总之,公民的参与渠道越来越通畅,这无疑将会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
3、公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政治效能感增强
政治效能感是指普通公民自我感知到的影响政治过程的能力。当公民感觉自己的政治参与行为对于公共政策的制定或政府决定有影响,其政治效能感就高,反之,政治效能感就低。
新媒体环境下,新媒体无中心的交互式的传播方式改变了单一的政治参与途径,政治参与途径的便捷化和多样化促使公众主动参与到公共事件的讨论中去,很多因为公众的参与改变政府的决策,例如厦门的PX 事件,经由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平台,公众聚集成共同的利益团体,对当地政府构成压力,从而使PX 化工项目最终停建。当个体意见得到尊重,就会增强其表达的欲望,从而带动整个新媒体平台的政治参与积极性和政治效能感。
三、新媒体环境下公民政治参与面临的困境
1、新媒体环境提高了无序的公民政治参与的可能性
“无序的政治参与”是指突破现有制度规范的政治参与行为或是合理但不合法的边缘型政治参与过程。③在新媒体的语境下,我国公民无序性政治参与的主要表现在政治参与的非法化、非理性化、过度化以及政治参与过程中过度的滥用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之所以会呈现这样的困境,主要还是由新媒体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首先,新兴的媒介使用给公众释放出巨大的意见表达的空间;其次,新媒体进入门槛比较低及虚拟性特征,使人们可以更加自由的进行政治参与,自由的同时也意味着潜在的无序性;第三,裂变式的传播速度,有时会将意见的表达变成一股强大的情绪化民意。也正是因为这些因素提高了无序的公民政治参与的可能性。
2、群体极化现象限制了公众的意见表达
群体极化是指在一个组织群体中,个人决策因为受到群体的影响,容易做出比独自一个人决策时更极端的决定。新媒体所带来的匿名性和集体性的信息环境,便捷的情绪表达途径推动着形成更大的群体规模,而其所带来的群体压力也会成倍增长。在新媒体环境中,群体极化常常通过网络围观这一形式表现出来。网络围观就是利用群体压力的作用来影响和改变参与者本身和政府的选择和判断。一方面,由于在群体性活动中的责任分散,每个成员都会因此而减轻为自己的决策和判断产生的压力感,而这,恰恰会使群体性决策产生不理性、极端化、低智商化倾向。另一方面,由于在群体活动中会有社会规范的压力。不仅个人在提出意见时会评估他人对自己的评价,为维持与群体保持一致的形象,个体被迫屈从群体的压力而提出与群体一致的意见,或不提出反对意见;而且群体的行为会表现出排斥异议的特点。这样群体的思想便会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在群体极化的过程中,个人的意见表达受到了限制,人们被迫服从于统一的意见。目前,我国的群体极化已初见端倪,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加剧了公众的群体化倾向,这将不利于还原公众的多元意见。
3、数字鸿沟使公民政治参与呈现不平等
“数字鸿沟”又称为信息鸿沟,即“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之间的鸿沟”。信息之间的鸿沟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为因为受教育程度、地区发达程度之间的差异所造成的差距。虽然目前新媒体环境下公民的政治参与是面向全社会所有公民开放,实现了公民参与的无门滥准入。但是由于我国现阶段国情下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知识经济多元并存,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教育科技相对落后,地区经济文化发展高度不平衡,使得这种数字鸿沟仍然存在。仍然有一大部分人被隔离到新媒体政治参与之外。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统计的《2011-2012 年中国内地各省(市、自治区)互联网普及率调查》显示:北京上海分别为72.2% 和68.4% ,而江西、云南等地不及30%,显示出我国不同地区互联网普及程度存在较大差距。同时,目前城乡互联网普及率仍存在较大差距:截至2012 年12 月底,城镇居民中的互联网普及率已经达到约六成,而农村地区目前只有23.7%。④这也就说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参与到新媒体建构的公共领域当中,也说明这种政治参与主体仅是全体公民中的一部分人,并不能完全代表民意。
信息富有者可以有效的进行政治参与,而信息贫困者则被排斥在新媒体环境下的政治参与之外,不能通过新媒体参与到公共事务的管理和讨论中,处于政治的边缘,也说明了这种政治参与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的公众政治参与将不利于民主政治的发展。
四、新媒体环境下的公民政治参与的治理
1、完善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建设
(1)制定法律法规,规范和保障公民权利。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但由于新媒体尤其是微博的迅速发展,有一些条文已明显滞后,缺乏可操作性。当没有明确的相关立法的情况下,新媒体环境下的公民政治参与既会因为其无序性对政治稳定构成潜在威胁,同时又不能保证公民的政治参与的权利。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环境下,有很多因言获罪的案例,也存在着因为政治参与的无序性引发暴动,因此亟需通过制定相关法律,规范和保障公民权利。
(2)开展电子政务,扩大公民政治参与途径。在现实的政治参与中,我国公民政治参与渠道都无法切实的发挥其本身应有的作用,公民的意见表达与互动都受到了限制。
电子政务是政府利用电子数字平台为公众提供服务和建言的平台,让公众可以参与到政府公共决策当中,这恰恰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提供了制度化途径,公民先通过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对政府建言,政府对公众的意见进行整合,并通过政务平台进行反馈,这就实现了公民政治参与的行为。
2、公众自觉提高媒介素养与道德自律
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的治理不仅需要立法式的他律机制,同样需要网络伦理规范式的自律机制,他律机制仅能规避硬性的违法行为,并不能避免公众的非理性参与,还需要依靠道德自律和媒介素养提高的补充,三者的共同作用会使公众在思考和处理公共问题时会更加理性和审慎,也会避免或减轻公众政治参与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推动公民的政治参与有序且有效的进行。
首先,要进行有针对性的网络道德教育,提高网络道德意识,倡导文明上网;其次,转变政府角色,由管理者角色转变为服务者,政府只有转变角色,放低姿态,才能真正吸纳公民的意见,才能真正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最后,营造主流的政治文化,只有营造主流政治文化,才能提高公民的政治素养和判断能力,实现公民理性化的网络政治参与。
3、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缩小数字鸿沟
(1)加快广大农村和西部落后地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媒体环境下公民政治参与的前提。政府应该加大扶持力度和政策倾斜,通过资金、技术、人才的支持来加快广大的农村和西部落后地区的信息的基础设施建设,使落后地区可以更加低成本、快捷、方便的获取信息资源,从而更加有效的在新媒体平台上进行政治参与。
(2)开展互联网普及教育。新媒体依赖的最重要的平台是互联网络。如何有效的利用互联网,不仅需要政府提供的物质保障,还需要公众有能力利用互联网。开展互联网络的普及教育,让公众掌握网络知识,提高获取信息和利用信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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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石磊:《新媒体概论》[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1
②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第33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4-1
③刘雅静,《群体性事件频发背景下的公民政治参与研究》[J].《厦门特区党校学报》,2011(2)
④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11-2012年中国内地各省(市、自治区)互联网普及率调查》
(作者:均为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3 级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