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宾
讲座开始,专家先讲了一个她做班主任时发生的一件真实的案例。一天,班主任坐在办公室里备课,自己班上的一名女生来找她。班主任问: “什么事?”女生说: “没有事。”但女生也没有离开,专家打量着这个女生,发现女生袖子里流着血,经过指尖,一滴一滴落到地上。
“怎么流血了?”班主任问。
“割腕了。”女生撸起袖子给班主任看,班主任发现割得并不严重。
“用什么割的?”
“小刀。”
“你为什么不用匕首?”
“学校没有卖的。”
“你为什么不再使点劲,割到大动脉啊?”
女生撸起另一只胳膊的袖子,告诉班主任,这个手腕去年割到了大动脉。
“你为什么不抹脖子啊,那样一了百了?”
“我怕疼。”
“死了就不疼了。”
就这样,班主任和那名女生,你一句我一句,最后女生败下阵来。最后专家总结说: “这个女生就是想让我在乎她,我之所以那么说,就是想让她知道我不在乎她,这叫以毒攻毒。学生狠,我比学生更狠。”
这话让人听得额头直冒冷汗。如果当时那个女生一气之下拿出刀子抹了脖子,死在老师面前,该如何收场呢?而且类似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一位初中老师上课时检查作业,发现有几个学生没有完成,就让他们到教室后面站着,并且说:“下一次完不成作业,去跳楼。”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被罚站的学生中有一名女生,因父母刚生了一个男孩,她感觉失去了父母的爱,情绪正无法排解。下课之后,这个女生就从五楼跳了下去,当场死亡。一个花季女孩就这样走了,老师也因此一生不能原谅自己。
这个专家的学生没有继续做过激的行为。但谁知道下一次,或者另一名其他的学生,在班主任的“以毒攻毒”下,是否会做出极端的行为呢?这样当作案例讲给老师们,会误导很多老师。
有的学生,想达到自己的目的或者得到老师的关注,就可能做出过激的行为。例如,有的学生想让班主任给她调座位,而她的要求又不符合规定,她就会做一些诸如假装自杀的行为,来要挟老师。也有的学生,因为学习成绩不好,不被老师关注,是边缘学生,就想通过一些过激的行为获得老师情感上的关注和怜悯。
上述情况,学生并不是真的想自杀,班主任采取激将法,让学生的目的无法实现,从而不再实施类似的行为。如果班主任答应了学生的要求,那么下一次学生还会采用类似的方式来要挟班主任,提出其他的不合理要求。刚才那个专家,就是看明白了这一点,才大胆地让学生去“抹脖子”。
可人总有看走眼的时候,万一学生不是要挟老师,学生真的在班主任“鼓励”下自杀,又该如何收场呢?
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先答应学生的要求,作为缓兵之计,等学生情绪稳定了,再联合领导和家长共同解决。激将法有时管用,有时却把班主任和学生都害了,所以要慎用,少用,或者不用。
真诚地希望班主任不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如果遇到了,就要首先本着尊重生命的原则。教育很重要,但与生命比起来,生命更重要。当学生以生命作为筹码,我们就得尊重生命。
(作者单位:山东威海市第三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