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赘说“至”与“致”

  • 投稿姑娘
  • 更新时间20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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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 建

荀况《劝学》中“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的“致”,人教版教材解释为“达到”,这个解释不准确,万泉源在《〈劝学〉中的“致”和“至”》(《语文学习》1997年第5期)中解“致”为“使达到”,非常恰当。现行苏教版教材依然解“致”为“达到”,张忠森先生撰文《释义应从原始义出发》(《中学语文教学参考》2011年第5期),由《劝学》中的“至”和“致”的释义教学而提出文言文字词教学应该尽量从字的本义出发。张先生在文中引用了《说文解字》对于“至”和“致”的解释,列举了语言例,然后总结说:“从上文对‘至’与‘致’的本义考查,我们可知两字的根本区别:‘至’,到达之义,是一种主动性的,不受外界力量的驱使;‘致’,送诣之义,是受外界力量的驱使。在‘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中,‘致’明显有‘使……到达’之义,是受车马等外界力量的驱使到达千里之远。而‘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之‘至’,则是一种主动的行为,只要自己一步步的朝前走,终有一天能到达千里之远,不受外界驱使。这样区别之后,再联系上下文,基本上就可以掌握这两个字。”概而言之,张先生的意思是“至”是“主动性的”“到达”,“致”是“受外界力量的驱使”的到达,张先生显然试图简单明了地区分“至”和“致”以利于掌握,但是这个似是而非的解释无论是对词的本身意义的解说,还是放在具体的上下文语境中,都是不恰当的。

“至”和“致”是同源字,王力先生的《同源字典》解释得非常清楚。

“《广韵》:‘至,到也。’《玉篇》:‘至,来也。’《书·牧誓》:‘王朝至于商郊牧野。’《诗·豳风·东山》:‘我征聿至。’《小雅·蓼莪》:‘出则衔恤,入则靡至。’《墨子·辞过》:‘远道不至。’《礼记·杂记下》:‘大功将至。’注:‘至,来也。’《文选·马融长笛赋》:‘岁五六而至焉。’注引《字林》:‘至,到也。’到的意义也写作‘致’。《庄子·外物》:‘厕足而垫之,致黄泉。’《释文》:‘致,至也。本亦作至。’《周髀算经下》:‘引绳致地而识之。’注:‘致,至也。’”

“《说文》:‘致,送诣也。’《广雅·释诂一》:‘致,至也。’《礼记·中庸》:‘其次致曲。’注:‘致,至也。’《论语·子张》:‘君子学以致其道。’注:‘致,至也。’《孟子·离娄下》:‘可坐而致也。’注:‘致,至也。’《荀子·非相》:‘文而致实。’注:‘致,至也。’《汉书·武帝纪》:‘存问致赐。’师古曰:‘致,送至也。’按,‘送至’即《说文》所谓‘送诣’。《公孙弘传》:‘致利除害。’师古曰:‘致,谓引而至也。’按,师古解‘致’字最确切,‘致’是使至。在上古时代,‘至’是不及物动词,‘致’是及物动词。”

如王力先生所言,“至”和“致”都有“到达”义,比如上引《庄子·外物》《周髀算经下》例中,“致”就同“至”,两者的区别在于“至”是“到”,是不及物动词,“致”是“使到达”,是及物动词。“至”作“到达”是陈述对象的“到达”,“致”作“使到达”是陈述对象“使某人或某事物到达”,形式上就是“致+宾语”。上述引例可以为证,“其次致曲”的意思是“次一等的人可以使事理的某一方面显示(推究事理的某一方面)”,“君子学以致其道”的意思是“君子学习来使道到达(获得道)”,“可坐而致也”的意思是“可以坐着使冬至日到达(推算出以后一千年的冬至)”,“文而致实”的意思是“能辩说而使实在真诚的内容显现(达到实在真诚)”,“存问致赐”的意思是“慰问使赏赐到达(给予赏赐)”,“致利除害”的意思是“使利益到达(获得利益)去除患害”,同样,《劝学》中的“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的“致”也是“使到达”,只不过它的特殊在于“使”的对象是“假舆马者”的自己,而且在文中被省略了,这句话的意思是“借助车马的人,不是脚走得快,却能(借助车马)使自己到达千里远的地方”,张先生引用了《说文解字》对于“致”“送诣”的解释,却误解为“受外界力量的驱使”,“使到达”和“受外界力量的驱使”意义完全不同,张先生的解释是不符合“致”的意义用法的。

再从文章的内容表达看,荀子《劝学》旨在劝勉人们勤奋学习,第二节文字从学习的作用角度阐述“学不可以已”,荀子认为君子超越常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善假于物”,强调的正是人的主动性。这一节文字的核心句子是“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在“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的前文和后文,荀子用“登高而招”对于“高”的借助、“顺风而呼”对于“风”的借助、“假舟楫者”对于“舟楫”的借助所取得的效果来阐明君子要善于学习,借助前人和他人的智慧,因此,无论从阐述句对中心句的支撑,还是从前后文句的连贯看,都不可能在“善假于物”的统驭之下和四个连续论述的比喻句中掺入一个强调“受车马等外界力量的驱使到达千里之远”的句子,而应该顺理成章地用“假舆马者”,对于“舆马”的借助和前后文句构成系列论述来阐明观点。

语言学界有个说法“例不十,法不立”,对一个词的意义解说必须有大量的语言例作为佐证,张先生在文中没有提供更多的例子。实际上,“致”作“使到达”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用法,下面的句子都是例证,翻译成现代汉语时为了译文的简便通顺容或相机处理,但它的基本意义是确定不移的。

(1)彼于致福者,未数数然也。(《庄子·逍遥游》)

(2)衡善机巧,犹致思于天文阴阳历算。(《后汉书·张衡传》)

(3)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宋濂《送东阳马生序》)

(4)勾践既许之,乃致其众而誓之。(《勾践灭吴》)

(5)薄衣食,致孝于鬼神。卑宫室,致费于沟淢。(《史记·夏本纪》)

(6)如此,汉中之谷可致,山东从沔无限,便于砥柱之漕。(《史记·河渠书》)

(7)单于素闻广贤,令曰:“得李广必生致之。”(《史记·李将军列传》)

(8)其存君兴国而欲反覆之,一篇之中三致志焉。(《史记·屈原列传》)

(9)荆轲遂见太子,言田光已死,致光之言。(《史记·刺客列传》)

(10)将作难,乃治灵公之贼以致赵盾。(《史记·赵世家》)

(11)士以此方数千里争往归之,致食客三千人。(《史记·魏公子列传》)

(12)不至十日,而两将之头可致于戏下。(《史记·淮阴侯列传》)

(13)以兹丘之胜,致之沣、镐、鄠、杜,则贵游之士,争买者,日增千金而愈不可得。(柳宗元《钴鉧潭西小丘记》)

(14)吾非恶此而逃之,是有命焉,不可幸而致也。(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

(15)秋冬之隙,致民田猎以讲武,教之以进退坐作之方。(苏轼《教战守策》)

(16)因人南来,致书访死生。(柳宗元《贺进士王参元失火书》)

(17)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18)然文不可以学而能,气可以养而致。(苏辙《上枢密韩太尉书》)

(19)然人不可遍为,宜乎各致其能以相生也。(韩愈《圬者王承福传》)

(20)及过,泚固致大绫三百匹。(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

(21)图久远者,莫如西归,将成家而致汝。(韩愈《祭十二郎文》)

(22)夫事有人力之可致,犹不可期。(王安石《祭欧阳文忠公文》)

事实上,古汉语中还有很多由“致”作“使到达”而构成的词语,像“致士”的意思是“招致贤士,使贤士至”,如“伯柳达仇人,解狐荐冤家,方回叩头以致士,禽息碎首以推贤”(《抱朴子·诘鲍》);“致仕”的意思是“把官位还给国君,辞官归居”,如“古之道不即人心,退而致仕”(《公羊传·宣公元年》);“致身”的意思是“献身出仕”,如“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学而》);“致政”的意思是“归还政事”,如“五十而爵,六十不亲学,七十致政,唯衰麻为丧”(《礼记·王政》);“致意”的意思是把自己的用意表达与人,如“夫制于服之民,不足与论心;拘于俗之众,不足与致意”(《战国策·赵策》);“致敬”的意思是“表达敬意”,如“迎之致敬以有礼,言将行其言也,则就之”(《孟子·告子》)。现代汉语中依然保留这种用法,如“致函”、“致电”、“致辞”、“致敬”、“致礼”、“致力”、“致谢”、“致意”等等,“致”都带着宾语,作“使到达”解。

其实,从字的构成看,“致”从“攵”,“攵”同“攴”,章太炎先生说:“凡作事之字多从攴。”(《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第三篇下)章先生释“敏”说明:“古人作事皆从攴”。汉语中有很多从“攵(攴)”的字,像“敲”、“啟”、“效”、“政”、“数”、“改”、“敕”、“敛”、“敌”、“救”、“赦”、“败”、“收”、“攻”、“畋”、“牧”、“教”、“攽”、“敉”、“攷”等等,都是带主动色彩的,没有解作“受……”的。

★作者单位:江苏南通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