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法”成功教学的反思
文/郭冬梅
【摘 要】教学反思对促进教师的成长,具有极为重大且现实的意义,强化教学反思,不但有助于教师教育理念的进一步完善,同时对优化教学目标设计,改善教学手段,都极为有利。在实际的中职劳动法教学过程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展开教学行为,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而为了进一步提升劳动法的教学效率,那么对劳动法案例教学法进行反思是必要的。基于此,文章将对案例教学法在中职劳动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阐述,并展开反思,提出改进措施,进而使中职法律课堂焕发活动,达到提升课堂教学效率与质量的目的。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中职;案例教学法;劳动法
前言
中职院校是实行就业教育的一个重要场所,因此,加强对中职生法律素质的培养与教育,使其树立法律意识,且时刻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去看待问题、处理问题,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然而,在实际的中职法律课堂教学中,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对课堂教学进行反思显得尤为重要。
1.劳动法案例教学法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虽然自案例教学法用于劳动法教学以来,获得了广大师生的认可与欢迎,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学生在利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依然较差,劳动维权意识也较为淡薄。由此可以发现,在中职劳动法教学课堂中,案例教学模式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具体表现为:
1.1案例质量不一,功能简单
由于我国是沿袭大陆法系的传统,并未把判例当作真正的法律渊源,因此,并没有对司法裁判进行高效、合理的整理。在中职劳动法教学课堂中,虽然十分注重案例的运用,然而在收集案例、整理案例上,依然无法达到与其他先进国家法律课堂上任意使用案例的程度。我国法律教育教学过程中所使用的案例,其来源极为复杂,大部分是源自于各种辅导书、报纸以及杂志等,亦或者是教师以自身所代理的案件作为教学案例,有的甚至是闭门造车,上述种种情况造成教学案例的质量不一,一些教学案例生硬、老旧,缺少真实性,无法有效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与热情,难以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例如教师在讲“劳动合同法”时,给出一个案例,即:工人王某在上班期间乱扔烟头,进而导致工厂起火,给工厂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提问,工厂有权单方面解除和王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吗?学生会回答:“有权利”。这种类型的案例生硬、老旧,没有新意,对发散学生的创新思维极为不利。
1.2案例教学过程中师生作用两极分化
在中职劳动法案例教学课堂中,教师占据主导地位,由教师选择案例,提出问题,并且对问题进行分析,最终得出教学结论。在这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受教师的控制。这种教学模式虽然与中职生的实际水平相符,中职生因为缺乏社会实践,对比如劳动保护、薪资待遇等内容缺少认识,因此难以针对案例提出问题。但是教师的这种教学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阻隔了学生依据案例提问的机会,使其丧失了对问题探究的兴趣。
2.中职劳动法案例教学的反思
2.1选择典型教学案例
好的教学案例,不但是一个让师生展开分析与学习的重要工具,还能够将部分现实的生活融入于教学课堂中,引人深思。这对劳动法课堂教学中,培养中职生的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教师应当对教学案例进行严格的选择。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应当将依据理论所“制造”出来的案例抛弃掉,这种案例无法为学生打造一个良好的法律学习氛围,其所能得到的教学效果也极为有限。因此,教师应当从实际生活中取材,同时还应当及时对自身的案例内容进行更新,以确保案例的“新鲜度”。在平时,教师应当注重对有关案例的收集,例如从《今日说法》等节目中收集一些典型案例用于实际的教学。
2.2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
要想真正达到提升中职生法律意识与利用法律知识处理问题的能力,那么单一的理论教学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组织学生对典型的案例进行讨论与辩论,通过这种方式来加强学生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例如在中职劳动法教学课堂中,教师可以选择百度公司“裁员门”作为教学案例,要求学生对这一典型案例进行辩论,进而使其可以准确的了解并掌握“劳动合同解除”该法律制度;又如为了使学生能够更加深刻的认识“最低工资制度”,教师可以选择“北京和合谷餐饮公司海龙分店小时工最低工资案”,要求学生对其展开充分的讨论。在整个讨论过程中,教师可以不断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引导,掌握课堂氛围,并且在讨论后进行总结。利用这种方式能够有效的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与兴趣,提升学生对有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结束语
综上,虽然案例教学法在中职劳动法教学中存在较为明显的优势,但是并非是完美无瑕的,依然存在一定的缺陷与不足,例如案例过于生硬、老旧。针对这种情况,教师应当积极转变观念,展开教学反思,凸出学生学习主体的地位,优化典型案例,改善教学方式,以便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劳动法有关知识的兴趣与热情,有效提升中职法律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参考文献
[1]李旭.如何提高中职法律教学的实效性[J].电子制作 ,2013,(16):164-164.
[2]李洁春.对中职学校法律教学中发挥学生主体性的探讨[J].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7(6):16-18.
[3]刘岩松.中职院校法律教学存在的问题分析[J].消费导刊,2010,(8):159.
(作者单位:江苏省如东中等专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