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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强化农产品流通体系物流信息和体系功能

  • 投稿淘淘
  • 更新时间201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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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国强

摘要在农产品流通体系物流领域,如果批发市场没有法律上的规章制度,那么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协会等就没有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小生产和大市场存在矛盾且现阶段难以调和。因此,我们的重点任务就是要制定相关法律,尽快向现在批发市场规模化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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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产品流通体系 物流信息 功能

一、我国农产品流通领域出现的矛盾

1.农产品流通体系跟现在的经济发展阶段不一致、不对称,跟小农特征不相符。前几年出现“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等网络流行词,都直指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这一问题。2011年又出现了山东大白菜和内蒙古土豆滞销,这些都暴露出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深层次问题。一方面是存在政策上、制度上的缺陷,这是根本问题。比如,批发市场没有法律上的规章制度,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协会等都没有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小生产和大市场存在矛盾且现阶段难以调和。我们要正视这些事实,探索出构建较为完善的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方式。

2.信息化建设的落后,让农产品滞销产生了连带效应。一个大城市农产品价格上涨,很可能导致全国农产品价格上涨,这种传导性、放大性被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现在农产品的生产和农户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仍然处于20 年前的水平,不管是政府还是中间环节,各个层次对农户销售信息都严重滞后。但是有一点要认识到,农产品价格波动是有规律性的,因为农业是一个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交织的产业。

3.要通过政策导向来保护农民利益。在工业化中期阶段,人均GDP1.5万美元之前人们对农产品消费仍处在刚性增长阶段。但是,人均GDP 过了1.5 万美元之后,消费成熟了,刚性增长不再存在,波动就不是很明显。在这期间,只要我们对各种农产品的消费还在继续慢慢增长,那就意味着整个农产品价格周期性波动、整体性攀升趋势的不利局面无法从根本上扭转,这个阶段就是要理性应对农产品价格不断上涨。并且,这个阶段让我们处在两难的困境。一方面,在城镇化、工业化加快发展的阶段,由于生产资料等农业成本在这期间属于上升阶段,农业成本上升不可逆转,比较利益会有所下降。但是,另一方面,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务农的积极性至关重要,这就要通过政策导向保护农民利益。

二、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原因分析

目前来讲,我们要保证物价水平整体稳定,尤其是当前农产品流通压力比较大的时候,保持农产品市场稳定是一个调控目标。只要有足够的调控能力,物价小幅度上涨也是可以承受的。要保证农产品价格稳定,最关键的是要有结构性补贴政策,要实行区别对象补贴,比如说对城市低收入群体、一些敏感群体,包括高校学生、农民工等,化解价格上涨给他们带来的一些矛盾。如果CPI 控制得太严,对宏观经济反而不利。农产品流通体系有一个自我修复的功能和过程,人为干预后反而波动更加频繁,而且波动幅度更大。

另外,现阶段,农产品金融化现象明显。农产品金融化是指农产品除了一般的商品属性外,更多地体现在投资品属性上。现在,很多农产品都脱离了正常的供需轨道,有的进入了非使用的链条,比如说用玉米做运营的燃料乙醇,跟石油、农产品、能源价格挂钩,于是更多的农产品转到燃料执照领域。这些并不是需求增加导致市场失衡和价格上涨,而是非传统因素影响导致农产品价格高涨。这就是农产品金融化。很多游资、投机资本在美元贬值背景下,为了避险,投资能源、贵金属、农产品,一轮一轮、一波一波,这种能源化、金融化对农产品市场造成非传统冲击,加上近几年以来,有些全球性极端自然灾害,导致市场预期越来越复杂,整个农产品市场波动、价格变化、流通体系的脆弱性全部暴露出来。

因此,对于政府来说,保持农产品市场稳定是对农产品流通体系提出的新要求和更高要求。

三、借鉴经验,建设批发市场

从国内来看,比如批发市场,改革开放初期通过参照日本、美国的模式和制度设计出我国的批发市场模式,改革开放30多年,这套市场体系仍然没有完善,有必要参考一些成熟的国家,学习它们保持农产品流通高效的方式。批发市场的灵魂是交易制度。以日本批发市场为例,日本德川时代开始建立批发商主导的农产品流通体系,1923 年,日本颁布法律,形成批发市场制度,废除秘密交易和对手交易。目前,我国的流通体系有这样几个问题:

1.没有形成市场规则。我国的批发市场起点并不低。80年代我们借鉴日本、美国70 年代的批发市场的框架,但是并没有形成市场规则,基本上交易规则都是对手交易,没有及时调整。整个流通业态体系和流通方式,没有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而转移升级,所以现在流通暴露这么多矛盾和问题,实际上与它本身内在运行跟不上发展阶段有关系。

2.从政府角度来看,突出表现在政策法规比较滞后,政府对于如何提供市场服务没有找到方向。2004 年以前,中央没有关于农产品市场流通的专项政策;2004 年开始中央有了关于农产品市场流通的专门条文;2006 年开始推行“新网工程”。在这么庞大的生产系统中和整个农业、产业、“三农”问题上,把流通放在薄弱环节,过去重生产、轻流通的指导方式还在延续。

3.批发市场和合作组织密不可分。如果有批发市场的话,农户必须联合起来,如果不联合起来,批发市场的农产品就会产生价格波动。进一步分析,现在整个体系存在系统缺陷,整个流通市场主体都是博弈状态,互相恶性竞争,成千上万流通主体竞争,最后还是以剥夺农民利益为代价的。而且,现在很多批发市场都是用地产开发来赚取摊位费和租金,没有公益性定位。日本20 世纪二三十年代批发市场就已经有了公益性定位,政府出资占1/3。

4.整个市场风险管理不健全,主要体现在期货交易严重滞后。这几年呈现出来的价格波动比较大的农产品基本上都没有风险管理机制,从市场角度没有期货交易的贡献机制,另外从自然风险没有保险机制。

四、对策及建议

针对农产品流通体系存在的问题,有两方面建议:第一,政策法规、框架建设应加快完善。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组织是长期研究的课题,时不我待。另外,急需对现行的批发市场改造升级。一定要拿出市场规制、交易制度、标准法律法规等的相应计划。我们要有公益性市场的安排,还要完善期货交易市场、健全农产品风险管理机制。

第二,制定一个农产品流通发展战略规划。从顶层设计开始,包括基本交易规制开始,解决现在结构矛盾和体系缺陷,完全取代现有的结构是不可能的,要用新型业态方式改造并且融合现有的模式和格局。重点的任务就是要将现在批发市场规模化转型升级,整个农产品流通体系则要强化物流信息和体系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