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晓剑
当前,受供需不平衡、利益驱动和运输市场不规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货车超载的现象相当普遍,建立整治货车超载的长效机制迫在眉睫。
疾驶的车辆轮胎爆裂、半轴折断、大梁开裂、轮胎脱落、方向失控……
一幕幕惊险的场景,一幅幅凄惨的画面,无不展示着超载的严重危害性。此外,投入巨资修建的公路,时间不长,就被碾压得面目全非。
所有这些,都是超载惹的祸。
细数超载“六宗罪”
其一,对公路造成严重损坏。据有关专家介绍,载重10 吨的货车超载1 倍,对公路的破坏力相当于正常载重时的16 倍;超载2 倍,对公路的破坏力增加80 倍。而且核定载重量越大的车辆超载,对公路的破坏越严重。一条设计使用寿命15 年的公路,如果行驶车辆超载1 倍,其使用年限将缩短90%,即只能使用1 年半。由于车辆严重超载 ,路面出现龟裂、坑槽、沉陷、翻浆、车辙、桥梁辅装破碎、板体断裂,造成公路、桥梁严重破坏,给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有关专家计算,超载者每获得1000 元的利润,相应国家就损失6000 元的公路维护费。
其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超载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由于超载车辆在运行途中制控能力降低,制动效能差,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据统计,70%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恶性重特大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
其三,造成国家大量应收税费的流失。车辆在运营中的主要税费有车船使用税、营业税以及过路费等,这些税费的征收额是依照车辆的核定载质量为依据征收的,然而大量的车辆超载造成超额载重部分税费的漏征。
其四,严重污染了环境。一些运输车辆,本身尾气排放、发动机噪音就比较严重,加之超载行驶,加剧了排放污染,随处可见的冒着浓黑尾气的车辆就是很好的例证。
其五,扰乱运输市场。由于当前运输市场存在着竞相压价的恶性竞争,一些运输企业通过超限超载赚取非法利润,使得运输市场价格长期处于一种扭曲状态,造成守法企业在不平等竞争中生存艰难。
其六,降低公路运输通行效率。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着汽车超载超限现象。由于超载汽车无法达到正常行驶速度,长时间占用车道,直接影响了公路运输的通行效率。
长期以来,为治理机动车超载,各级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可谓是竭尽全力:量化责任、日常查纠、专项治理、设卡堵截……而机动车超载仍然屡禁不止,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治标还需治本
不可否认,治超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方面。目前的执法人员在路面治超,仅仅是治标。俗话说“打蛇打七寸”,笔者认为,治超最根本的办法,是多管齐下,从源头上进行综合治理。
首先,要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治超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但触及业主利益,而且还与交通、公路、资源配置、“菜篮子”工程乃至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这种复杂的背景下,仅凭交警单打独斗的确难以奏效,实行治超综合治理已是形势所需。
其次,要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使运价趋于合理。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坚决打击无证营运、偷税漏税、“黑头车”偷运等不法行为,营造公平的竞争平台,让车主们在同一起跑线上合法竞争,以市场调节运价,让车主不超载也有利润。要想根治超载交通违法行为,还必须依赖政策治超、源头治超。
再次,要采取技术手段限定汽车吨位。简而言之,就是核定几吨的车,只能装几吨,确需设弹性值的话,最多也不能超过所核定吨位的20%。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应该出台硬性政策,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使可以数倍超载的车辆退出货物运输市场。
第四,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大家都知道,只要运输市场存在一天,车主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初衷就不会改变。因此,坚持不懈的治超决心就不能动摇。
切忌上面要求整治了就忙活一阵,整治风一过就刀枪入库。要坚持做到路上巡、面上控、点上纠,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还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统一执法尺度,避免执法不公的消极现象,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运输秩序,使货畅其流,实现公路运输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