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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醒儿童习作的“自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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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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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市实验小学 (223002) 特级教师 顾 琴

写作是一件非常自我的事情。离开了自我,写作就会魂不附体。正如周国平先生所言:“在我的写作之国中,我是不容置疑的王!”

一、缘由:众里寻“我”千百度

对儿童而言,写作文就是在写自己,写自己的想象、自己的快乐、自己的感悟、自己的发现。可是,从大量的儿童习作中,我们却找不到那鲜活的“自我”、“不容置疑的王”。自我意识的沉睡导致了儿童的习作出现了一连串的问题。

(一)茫然无“我”

雪后的校园真美呀!同学们有的在看书,有的在做游戏。动物们都冬眠了,刺猬、青蛙、小松鼠都不出来了。路上结了厚厚的冰,树上全是雪,同学们都高兴地跑出去玩了。

这是校园的雪景吗?习作的真谛是“我手写我心”。“我”是习作的主体,是习作的灵魂。当习作丢失了自我,丢失了灵魂之后,只能东拼西凑、人云亦云了。这样的校园真美吗?

(二)呆头呆“我”

虽然这次比赛我没有获奖,但是我依然很开心。如果我们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那我们的人生不是更精彩吗?今后,我一定要为中华之崛起而发奋读书!

这儿,童眼没有看到自己的世界,童手写的是成人世界,刻意拔高了语言,看似立意高深了,可是童心稚气全无,天然率真丢失,思想“早熟”,形象“呆滞”。恰如卢梭所言:“成了一些年纪轻轻的博士和老态龙钟的儿童。”

(三)虚情假“我”

老师,您为我们不辞劳苦、呕心沥血。无情的岁月啊,染白了您两鬓的黑发。想到您不论风霜雨雪,都坚持为我们上课、改作业,我的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

习作要诉真情、抒真感。当真情实感缺席,虚假造作充斥,没有了自然纯朴的童心童言,看不到生命主体的个性差异时,习作就异化为一种套路、一种程式。这样的“我”、这样的“泪”还能打动人吗?

(四)似我非“我”

我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头发黑黑的,眉毛弯弯的,眼睛炯炯有神,一笑,就会露出两排洁白整齐的牙齿。你能猜出我是谁吗?

你能猜出他(她)是谁吗?不同的人做同样的事,说同样的话,甚至连长相也完全一样了。个性语言的缺失使得习作千篇一律、千人一面。这个“我”究竟是谁,你能搞清楚吗?

卢梭曾言:“大自然塑造了我,然后把模子打碎了。”这句话穿透了所有表层的现象。《蒙娜丽莎》可以复制,但达·芬奇不能克隆;《西游记》可以再写,但吴承恩不会重生。世界之所以如此斑斓,是因为大家都要——成为我自己!习作中种种“自我”的缺失,不仅是习作的灾难,更是生命的遗憾。

二、追溯:只缘“我”在此山中

为何儿童的习作中很少看到应有的飞扬的“自我”?是什么原因压抑甚至泯灭了孩子们宝贵的童真、可贵的“自我”?

(一)主体无助:学生既没有“百草园”,也没有“三味书屋”

在百草园,少年鲁迅与昆虫为伴,采野花、摘野果、扑蝴蝶、捉鸣蝉,在草木虫鸟的世界里寻出了“无限的趣味”。在三味书屋,虽然学习貌似乏味枯燥,可少年鲁迅天真烂漫、好奇贪玩的天性并未改变。这样的童年,这样的“我”,谁能忘怀?谁不神往?

悠然童年,不仅要有“百草园”的丰富营养,更要有“三味书屋”的心灵皈依。然而,生活的单调、学习的压力、阅读的弱化、知识储备的缺乏,让孩子们越来越偏离了自己的天性,丧失了自由表达的欲望和激情。加之儿童习作大多是奉命而为,在习作时不是主动地思考“我”想表达什么、该表达什么、能表达什么,因而也就不能无拘无束地展露真实的心迹。如此,习作自然就没有了童真的闪耀和丰富灵动的童声。

(二)客体无力:教师既不能“九天揽月”,也不能“五洋捉鳖”

受应试教育的束缚,一些教师思想保守、理念滞后,“怎么考”就“怎么教”,忽视了习作的主体是儿童自我,不是把精力用在训练儿童的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的基本功上,而是用在习作概念的讲解和习作技巧的传授上,对习作的内容和方法限制得过死,习作教学成了一种缺乏生命活力和生命张力的训练模式。加之部分教师自身写作素养缺失,忽略了平时的观察、积累、思考,不是鼓励儿童用富有个性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而是让儿童机械地背范文,生硬地套作文,使儿童习作充斥着假、大、空。

(三)社会成因:“文辞取士”下的程式训练

习作中自我缺失的现象,也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始于汉代的文辞取士制度推动了写作教学中功利性目的日趋强化;发展到宋代,为博取功名成为读书人奋力写作的终极目标,作文开始走向程式化道路;明代后,终于演变成“八股文”,一直沿用到清末。长期的文化专制和程式化训练,阻滞了学子的思想发展,束缚了他们的思维,使他们在社会生活中不敢展示个性,缺乏自由的想象,因而也就很难写出有个性有魅力的文章。此外,由于多年形成的一种政治道德绑架的倾向,教师普遍认为如果没有反映出和主流意识形态相一致的思想感情,就不是一篇好文章。于是,很多教师在评价儿童习作时,常常以成人的标准来衡量,结果儿童习作的主题是“明”了,表达是“巧”了,但可爱的纯、可贵的真却在孩子的笔下渐渐消失。

三、求索:柳暗花明能见“我”

(一)认识自我,唤醒“本能的缪斯”

人类的每一个成员都有一种伟大的创造力量——“本能的缪斯”。儿童“本能的缪斯”包含着他们拥有的语言、思维、情感、表达等多方面的自然能力。这些能力与生俱来,不需要“教”,要做的就是保护和唤醒。明白了这点,我们就会把目光投向儿童的世界,理解儿童,亲近童心,拉近儿童与习作之间的距离,让儿童“我手写我心,我手写我口,我手写我思”。

1.“我”的沃土:蓝天下的课堂。

生活是习作根植的沃土。龙应台说:“上一百堂美学的课,不如让孩子自己在大自然里行走一天;教一百个钟点的建筑设计,不如让学生去触摸几个古老的城市;讲一百次文学写作的技巧,不如让作者在市场里弄脏自己的裤脚。玩可以说是天地之间学问的根本。”我们要尊重儿童玩耍的“本能的缪斯”,放开手,让他们到蓝天下、自然中,和草木交往,与虫鸟倾谈,尽情地奔跑,自由地呼吸。儿童采集的信息越多,习作的源泉就越丰富。当然,写作行为的发生,不仅在于外在的生活,更要将生活内化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不仅要“身入”生活,更要“心入”生活。最佳的习作过程应该是儿童“心动”和“行动”的完美结合,是内在体验与外在行为的有机统一。

春游后,一个孩子这样诉说她的快乐:

“前面是一大片高高低低的草坡,我们‘呼啦’一下全散了。干吗?滑草呀!小豪率先爬上一个草坡,看都不看就猛地朝下一躺,大喊一声‘冲啊’。结果因为速度太快,滚到了坡下的缺口里,撞到了另一面高高的‘坡墙’,痛得他龇牙咧嘴。我们却‘幸灾乐祸’地朝他大喊:‘继续冲啊!’他爬起来,‘恶狠狠’地说:‘你们等着。’没等他上来,我们已经找了一块平坦的草坡,像滑滑梯一样滑了下去……大家滑着、滚着、笑着,草坡成了欢乐的海洋。”

与自然相融,和生活贴近,“我”便有了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再平凡的生活也会在“我”的笔尖弥漫出沁人的清香。

2.“我”的氧吧:心灵中的家园。

唤醒儿童“本能的缪斯”,还意味着要使儿童的生命得到舒展,心灵得到润泽。因为习作首先应该指向儿童的心灵,习作的真谛就在于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满足儿童的内在需要,重视儿童的生命感受,让儿童的精神家园纯净而充盈。这样,习作将不再是一件难事。

指导学生写《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时,我没有急于指导他们怎样审题,怎样选材,而是在班级组织了一次“角色互换”活动:假如你是老师,你怎么指导学生写好这篇文章?这一放,竟放出了意想不到的精彩!大家集思广益,想出了许多金点子:①展览。每人挑选一张自己最喜欢的照片,贴在教室的墙上,供大家欣赏。②贴星。在自己最喜欢的照片下面贴上红星。③讲述。每人在小组内讲一讲自己那张照片诞生的经过,每组再推两名同学在全班分享自己照片的故事。④答疑。接受同学们的采访,完善自己的构思。⑤评比。习作完成后,把文章和照片贴在一起,比一比谁写得最棒……

越是接近心灵的,才越是本真的、完美的。汲取了精神的滋养,实现了心灵的交融,“我”也就有了自我表述的需要、与人交流的需要、生命成长的需要。习作,也就成了快乐的生命之旅。

(二)悦纳自我,唤醒“情感的体验”

巴金在《给家乡孩子的一封信》中说:“我写作不是我有才华,而是我有感情,对祖国和同胞有无限的爱。”如果情感未被触动,灵魂都“不在场”,那习作中的“我”也就是个稻草人,没血没肉,无心无情。习作,当从悦纳自我,唤醒儿童的情感体验开始!

1.“进入角色”——在感悟中找寻属于“我”的句子。

劳于读书则逸于习作。我们更期望的是一种身临其境的主动的阅读状态,即“进入角色”的“我阅读”。阅读时,把“我”放进文本中,变成“他”、“她”或者“它”,进入角色的内心世界,去感悟、体验,把自己的生活、感情和作品所展示的以及你要展示的生活、感情相比照、联系……在不断地内化中,用“属于自己的句子”写出“我”的绚丽之作。

《爱如茉莉》一文中,这样写道:“初升的阳光从窗外悄悄地探了进来,轻轻柔柔地笼罩着他们。”阅读时,要抓住这处细节描写,启发学生思考:这里为什么用“探”而不用“照”呢?读中感悟,悟中生情。触摸这些有温度的语言,儿童的情感也细腻起来。

2.“活动课程”——在体验中烙上属于“我”的生命印记。

儿童习作,要大力倡导活动化的习作课程,寓习作兴趣激发于活动中,寓习作知识传授于活动中,寓习作技能训练于活动中,寓习作交流于活动中,让儿童在充分的活动中历练言语。活动为儿童创造展示自我的机会,搭建张扬个性的平台,同时也焕发儿童的生命热情,激活儿童习作的灵性。

同时,要让不同层次的儿童都能在活动中有真切的体验,活动设计一定要开放,要创设多种视角和维度,让儿童活动由单维走向多维,由平面走向立体。在活动中,应当给予儿童选择的自由、游戏的自由,巧妙地拨动思维的琴弦,点燃情感的火花,使儿童回归生命的本真状态,无拘无束地畅谈成长中的心里话。

组织“跳蚤义卖”活动,我给予了学生充分的自由,让他们“我的小组我来选、我的商品我来定、我的价格我来谈”。孩子们无比兴奋,忙得不亦乐乎。活动结束后,发自内心的感悟,真真切切地诉说在了文笔间。

丰富多彩的活动课程,既为儿童提供了鲜活生动的习作素材,又使他们在体验中获得了独特的感受,更在生命成长中烙上了一个个属于“我”的美丽印记。

(三)放飞自我,唤醒“自由的表达”

习作是一种个性精神的创造过程,是对自我第二次生命的成长和建构。天高任鸟飞的前提是要给儿童松绑,让他们的思想自由、感观自由、肢体自由、个性自由、言语自由……自由,是最美丽的姿态。发现、保持这种姿态,儿童习作就不会迷失“自我”。我们要为儿童的自主、自由习作营造如下四种“场态”,以形成强烈的“习作场效应”,使习作氛围越来越浓,习作水平越来越高。

1.营造心理场,让儿童“敢”自由表达。

唤醒习作的“自我场”,需要给儿童营造一个民主和谐、自由愉悦的心理场。教师不以权威自居,不以评判者自居,写什么、怎样写,尽可能启发儿童自由讨论、自我感悟。要尽量淡化诸如题材、结构、字数等方面的要求,减轻儿童的心理压力;不能只从技能水平的高低去衡量儿童习作的优劣,要更珍视儿童完成习作过程中的童心童趣、真情实感、想象力和创造性,要让儿童敢于自由表达,相信“人人天生会写作”。

2.创设情境场,让儿童“想”自由表达。

习作链接的是儿童健康而鲜活的生命体验。轻松愉悦的情境,能为儿童搭建起探索、体验、顿悟的空间,引发儿童的感官追求、思维激活和记忆强化。我们要通过活动体会、实践感受、语言描述、角色扮演等途径,让儿童“以身体之,以心验之”。当儿童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就会在内心深处萌发强烈的表达欲望,写“我”的自得之见,抒“我”的自然之情,用“我”自由之笔,显“我”的自在之趣。

3.催生语言场,让儿童“善”自由表达。

语言是习作的载体,习作必须在语言上下工夫。要遵循儿童的心理特点和语言学习的规律,课内课外相结合,通过创设富有感染性的习作情境、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等途径,抓住语言训练的着力点,帮助儿童积累语言、内化语言、锤炼语言、运用语言,提高理解和运用语言的能力,让他们敢说话、善表达。语言的出彩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引导儿童多阅读、广积累、勤练笔、巧运用,从而在自己的习作天地中自由驰骋。

4.构建思维场,让儿童“乐”自由表达。

习作不仅是一门语言艺术,更是一种以语言为建筑材料的思维过程。唤醒习作的“自我场”,必须要构建一个思维场,加强儿童思维的训练。或结合课文、或结合范文、或结合儿童生活实例,培养儿童思维的流畅性、变通性、独特性,让儿童在积极的思维活动中,拥有畅所欲言的欢乐、产生灵感的欣喜,易于动笔、乐于表达,使儿童笔下的“自我”成为个性鲜明的“唯一一个”,习作成为童心飞扬的“唯一一篇”。

随着新课标的推行,由“立言”而“立人”这一习作教学新理念深入人心。习作教学的出发点是“立言”,终极点则应指向“立人”。儿童表达自我的过程,也是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进而超越自我的过程。“立言”与“立人”、作文与做人,是相统一的。当我们把关注的焦点由文转向人,基于儿童的立场,归还儿童生活在场、阅读在场、习作在场的权利时,儿童的习作就会彰显出一个个教育原生态的活泼的“我”。

(责编 韦 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