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龙 湖南工学院 谢俊明 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此文系陈云龙主持的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 年度高校党建研究专项课题《健全高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研究》(课题编号XJK12DJA004)的部分成果。
摘要:在分析高校招生领域腐败现状的基础上,深入阐述了当前高校招生腐败的原因,主要有大学缺乏自主和自治权、制度缺失等四个方面的原因。在此基础上,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和自治权、完善招生廉政责任制、完善高校招生工作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和全面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提出了完善高校招生领域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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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招生 权力运行 腐败
随着高校办学自主权的不断扩大,高校可以自主利用和支配的资源逐渐增多。由于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的缺失,高校腐败现象日益凸显,涉案人员呈上升态势,尤其是招生领域。这严重阻碍高校改革进程,扭曲了高校教书育人职能,违背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损害了高校的社会声誉。为此,建立健全高校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杜绝高校招生腐败现象发生是当前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一、高校招生领域腐败的现状
当前,高考高招过程中存在的腐败现象日益严重,据研究表明,近年来考取名校生源来自农村的比例越来越低,农村与城市升学机会不均等,存在明显不公。部分有钱有权之人利用权力和金钱为子女升学铺路,高校招生潜规则触目惊心。随着高校招生扩招,高考的录取率高,但名牌高校和一些热门专业的报考竞争非常激烈。在招生过程中,特别是自主招生高校可以自主设定招生标准、招生流程,特别是面试环节,存在漏洞,不够规范严密,对招生权力也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为招生权力运行带来了寻租空间。这突出表现在,人才评价标准具有很大“弹性”;“点招”和递条子的现象存在,造假舞弊获取保送名额和加分,将赞助费与录取挂钩,通过调剂补录等环节进行暗箱操作。这严重损害高校招考的公平性,严重影响普通考生对社会的信任和自主招生的信心。
二、高校招生领域腐败的原因分析
1.大学缺乏自主和自治权
当前,高校行政化色彩较浓,高校缺乏自主性和自治权,学校管理官僚化。高校领导都是由上级组织部门任命。因此,高校的人事、财权很大程度上被学校之外的行政力量所掌控,高校不自主,也无法自治。在招生过程中,面对走后门、打招呼的现象,学校根本不敢违抗,只有想办法解决关系户,为招生腐败提供了条件。
2.制度缺失
在招生领域,高校公职人员凭借手中的权力资源进行交易现象较普遍,且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尤其是随着高考招生制度的变革使高校招生人员的权力不断扩大,旧的相关体制已不适应当前形势,新的体制还尚未建立健全,存在着较大的漏洞,这种制度结构的变化使得招生人员对当前的环境难以适应。特别是面对外界的诱惑,手握权力的招生人员往往经受不住“糖衣炮弹”的袭击,运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导致招生腐败现象越来越严重。
3.主管部门监督缺位
主管部门普遍认为高校管理者素质高,政治素养过硬,拒腐防腐能力强,对高校领导干部充分信任,因此对高校监督不够重视,也忽视了对高校管理者的有效监督;同时,随着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办学经费的来源趋向多元化,不再单一依赖政府拨款,使得主管部门对高校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的监管难度加大,对高校的监管仍停留在经费划拨和报表审核等方面,监督机制没有与时俱进,无法进行有效监督。
4.纪检监察部门职能弱化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专门的监督机构,其职能较弱。其原因主要是高校对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不太重视,分管纪检监察的工作人员只能被动工作,形同虚设;其次是高校监察纪检部门的管理实行的是同级党委领导为主、上级纪检部门业务指导为辅的双重领导模式,其人事任免都掌握在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手里,使得纪检部门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三是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安排一般不会从工作实际出发,导致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能力通常不足。
三、完善高校招生领域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
1.扩大高校办学自主和自治权
首先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政府对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政府应减少行政手段干预学校内部事务,应将工作重心放在拟定法规政策和服务监督上来,促使高校依法办学,面向社会办学,以大学章程和“契约”手段促进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实现,从而增强高校办学的自主权,减少招生领域的外界干扰。
2.完善招生廉政责任制
完善招生廉政责任制是高校建立健全权力制衡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防止高校招生腐败的有效手段。要完善高校招生廉政责任制,首先应明确权限职责和行为准则,规范高校领导和招生部门人员的行为。其次,全面分解廉政责任,全方位覆盖,层层落实。做到学校、招生处,以及招生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落实到位,不留责任缝隙。最后,完善招生工作的过程监督。第一,加强自我监督,要求学校领导和招生部门人员,按照自己工作的权责,进行自我约束,自我检查,对高校招生工作进行事前防腐,自觉纠偏;第二,加强纪委监督,要求纪委监察全程参加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杜绝招生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第三,加强社会监督,做到招生政策、招生录取流程和录取结果公开,让社会参与监督,创造社会监督的良好环境,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实现阳光招生。
3.完善高校招生工作制度
完善高校招生制度是预防高校招生腐败的有力武器。应该在设置高校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成立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不断完善招生流程,对自主招生、录取和优惠政策的执行等重点环节、重点工作人员的相关制度要具体细化,防止相关人员权力寻租。
4.完善责任追究制
对招生过程中违反招生规定的贪腐行为,要严刑峻法,实行责任追究制,避免过去那种以教育为主,从轻处理,大事化小的现象。对违法违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事件要依法依规处理,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涉案的教育主管部门、高校领导到招生工作人员都要追究责任,从重处罚,形成招生领域不敢腐的局面。
5.全面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化建设
在高校招生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中,高校招生已建立互联网统一招生录取平台,这使得招生工作更加规范,但违规行为仍然存在,如打招呼、递条子的现象还没有完全杜绝。因此,实行招生工作全程电子监控,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以有效防范和减少招生违规行为,实施阳光招生,为推进教育公平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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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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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云龙,1963—,男,湖南永州人,湖南工学院党委组织部部长兼党校常务副校长、研究员,主要从事管理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谢俊明,1980—,男,湖南郴州人,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金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