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外伤性腰椎压缩性骨折是指遭受纵向压缩力(人体直立坠落或重物垂直砸伤)或铰链折力(脊柱极度屈、伸)等间接暴力作用所致的腰椎压缩性骨折。
二、案例资料
方某,2017年9月20日9时许,被人打伤,后检查见腰椎壓缩性骨折,要求进行伤情鉴定。
经法医活体检验其体表未见明显损伤,X片见腰4椎体压缩性骨折,询问发现其在此次事件中仅是与对方简单撕扯,并未有倒地行为,那么压缩性骨折是如何形成的呢?慎重起见,法医又让其补拍了CT,CT显示腰4椎体呈楔形改变,椎体前缘皮质断裂,松质骨内见骨折线,骨折线部分欠锐利,椎体旁软组织肿胀不明显,结合上述征象方某压缩性骨折应系陈旧性损伤。后经办案单位调查发现,其于2017年8月2日受伤一次,当时诊断亦为腰椎压缩性骨折。经过对被鉴定人两次X片比较,压缩性骨折部位及形态均相同。
综上材料,法医判定方某腰4椎体压缩性骨折应系陈旧性损伤,故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文件不予评定。
三、分析讨论
由于缺乏医学常识,方某认为第一次损伤后经过治疗已不影响其活动,便认为骨折已痊愈,方某坚持认为此次的打架事件令其旧伤复发,经办案单位调查得知方某受伤后不但没休息还坚持农忙,这对于需要绝对卧床治疗的压缩性骨折恢复非常不利。法医通过与当事人沟通解释,让其了解了骨折愈合的过程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得到了方某及其家人的理解,成功避免了一起上访事件。
作者简介:
陈晴晴(1985.2~ ),女,汉族,江苏铜山人,法医师。
许洁(1988.10~ ),女,汉族,皖定远县人,法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