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耀红 吕 磊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医院内科,云南西双版纳 666200
[摘要] 目的 研究分析采用静脉溶栓方式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的临床措施和治疗效果,为其临床治疗提供理论依据。方法 回顾性分析2010年2月—2012年10月期间,我院收治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36例的临床资料,按照患者采用的不同临床治疗方案以及入院时间的不同,将36例采用静脉溶栓方式治疗的患者归为观察组,36例采用常规临床治疗方案治疗的患者列为对照组,将两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溶栓时间和死亡率进行比较,评估期疗效。结果 治疗后观察组患者的开始溶栓时间在0.5~12 h之间,平均(4.±2.01)h,溶栓率为72.2%,对照组患者开始溶栓时间为1.5~14 h,平均溶栓时间为(6.53±2.10)小时,无再通患者,两组比较存在明显差异,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的死亡率低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对急性心肌梗死患者采用尿激酶溶栓治疗效果明显,具有操作简便、再通率高、安全性强的特点,对1 h内发病,并符合溶栓治疗的患者建议采用积极的溶栓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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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尿激酶;急性心肌梗塞;静脉溶栓;开始溶栓时间;再通率
[中图分类号] R5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3(a)-0164-02
急性心肌梗死是临床常见的心血管疾病,其主要是由于血栓急性形成而引起的冠脉管腔阻塞,丧失局部心急流血而导致的。临床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的主要目的是促进相关梗阻血管的再通,加强维护坏死周围的心肌,强化患者的心室功能。临床常用的治疗方案为静脉内溶栓治疗,用于溶栓治疗的药物方案较多,均具有一定的疗效。本文回顾性分析2010年2月—2012年10月期间,我院收治的36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临床资料,探究采用静脉溶栓方式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的临床措施和治疗效果,为其临床治疗提供理论依据,总结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本组研究中所涉及的研究对象是2010年2月—2012年10月期间,我院收治的36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所有患者均经过全面的临床检查,并符合WHO中规定的相关诊断标准[1];其中男性患者25例,女性患者11例;最大年龄80岁,最小年龄50岁,平均年龄(45.13±2.01)岁;梗塞部位主要表现为:前壁梗死患者11例,下壁梗塞患者7例,前壁并下壁梗死患者3例,正后壁梗死患者3例。并选取同期入院治疗的36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作对照组,将两组患者的一般情况录入统计学软件进行初步统计分析,未见组间存在明显差异,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治疗方法
对照组患者临床期间采用常规临床治疗方案治疗,即止痛、抗凝、纠正心力衰竭、控制心律失常、β受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对症治疗[2]等。观察组患者治疗期间给予尿激酶静脉溶栓治疗,经临床检查诊断明确为急性心肌梗死后,在对照组治疗方案的基础上给予0.3 g水溶性阿司匹林口服治疗,1次/d,治疗3 d,用药3 d后改为每次75 mg顿服。采用注射用尿激酶治疗,每次15万U[3],将其加入100 mL浓度为10%的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溶液中,行30 min的静脉滴注治疗。尿激酶滴注治疗结束后立即行1 500U低分子肝素治疗,酶12 h皮下注射一次[4],共治疗7 d。
1.3临床观察
治疗期间注意患者的临床症状变化,加强血压、脉搏、呼吸、神智、心电图等的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给予及时的临床处理,或上报医生处理。
1.4疗效评价标准
患者冠脉再通的判断标准为,经心电显示ST段在溶栓剂输注治疗24 h后抬高,最显著抬高的导联ST段回落迅速,回落幅度为50%;经溶栓剂治疗后胸痛症状在2~3 h内消失;治疗2~3 h有加速型室性自主心律出现,房室传导阻滞突然消失或改善,或下壁梗塞患者有一过性窦性心动过缓出现,窦房传导阻滞伴有吸血呀;血清CK-MB酶峰提前在14 h内。具备上述标准中的2项极为再通,但不包括第二项与第三项的组合[5]。
1.5统计学分析
本组研究采用spss 13.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的分析和处理,计数资料采用均数±平均数(x±s)表示,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观察组患者中有26例患者获得冠脉再通,再通率为72.2%,对照组患者中未见再通患者,再通率为0;观察组患者的开始溶栓时间时间在0.5~12 h之间,平均(4.±2.01)h,其中24例患者在6 h内溶栓,获得再通患者2例,再通率为83.3%,12例患者在发病后6~12 h内溶栓,6例获得再通,再通率为50%,发病12 h前后的再通率存在明显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患者开始溶栓时间为1.5~14 h,平均溶栓时间为(6.53±2.10)h,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治疗后4例死亡,死亡率为11.1%,对照组中出现8例死亡病例,死亡率为25.0%,两组患者的死亡率比较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许多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是给予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的基础,合并患有血管痉挛或板块破裂、出血,激活血小板而导致的血管阻塞。
尿激酶是在人尿中提取而来的蛋白水解物,主要由肾脏合成分泌,能够使纤溶酶原自Arg560-Val561处断裂,进而形成纤溶酶,促进血栓中先容蛋白的破裂,进而加快血管的溶解[6]。采用溶栓治疗的方式能够获得冠脉血流的重建,挽救濒临死亡的心肌,进而促进梗死面积的缩小和维持患者的新功能。本研究中观察组患者治疗中采用尿激酶静脉溶栓治疗,其冠脉再通率为72.2%,与相关文祥报道结果相近,且治疗后患者的死亡率为11.1%,无1例是由于出血导致,可见其临床治疗的安全性。
综上所述,采用尿激酶静脉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具有疗效明显、出血率低和安全性高的特点,能够迅速有效的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提高临床疗效,值得临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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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3-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