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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汤剂说明内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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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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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药汤剂作为中医特色之一,也是中医诊疗中应当说明的重点。通过对中药汤剂说明现状及其问题的分析,并结合中医对汤药的相关研究,提出中医应当将医生的基本信息、治疗效果、药物的毒副作用、中药汤剂的煎煮方法、服用方法等内容对患者进行说明,以规范中医行业对中药汤剂的说明行为。


关键词:中药汤剂;说明义务;说明内容;


作者简介:王梦琳,女,医药卫生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


Study on the content of Chinese medicine decoction informing

Wang Menglin Ran Ye Zhang Jing Liang Qianqian Li Runsheng

College of humanities, Beijing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Abstract:

Chinese medicinal decoction, as an embodiment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TCM), is also the focus that should be informed in the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f TCM.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status quo and problems of notification of Chinese medicine decoction, and the related research on decoction in TCM, this paper put forward that TCM practitioners should inform patients about the basic information of doctors, prognosis, toxic side effects of drugs, decoction method of Chinese medicine tonics and the method of taking them, so as to regulate the notification behaviour of TCM industry on Chinese medicine decoction.


Keyword:

Chinese medicine decoction; The obligation to inform; Information;


中药汤剂,作为中医诊疗中最具专业特色的部分,应是中医说明的重点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也特别要求医生对患者要进行“具体说明”,但实践中对中药汤剂的说明存在不全面、不具体的情况,因此必须加强对中药汤剂具体说明内容的研究,以规范中医诊疗中的说明行为。在张喜案判决中,法院认为永安堂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需要承担477万元的赔偿责任,使中医药行业开始重视说明问题[1]。


一、中药汤剂说明概述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其目的是保护患者知情同意权,而医生的充分、具体、明确的说明是实现患者知情同意的前提。《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在医务人员的说明义务前增加了“具体”二字,要求医生对患者的说明应当“具体”,即明确、不抽象、不笼统,应对需要告知患者的内容进行细化,精确到细节,以确保患者真正知情。


中药汤剂作为中医治疗主要使用的剂型,涉及处方、调剂、配药到药物煎煮和服用多环节的系统工程[2],医务人员对中药汤剂的说明普遍不够全面、具体。究其原因,医务人员与患者对中药汤剂的说明均不够重视。一方面,医务人员认为中药汤剂组成复杂,不宜告知;另一方面,许多患者未充分认识中药汤剂的毒副作用,有调查数据显示仅有54%的患者知道中药存在不良反应,患者对服用方法及禁忌事项的了解意愿及重视程度更低[3]。但是如果医务人员未进行充分、具体的说明,患者不知正确的煎煮、服用方法而误用药物,不仅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还容易引发医疗纠纷。而对中药汤剂进行更为系统、充分的说明,既可以保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使患者做出“最大利益”选择[4],又能保证中医诊疗的效果,确保用药安全,实现医患之间“实质上的平等”[5]。


二、中药汤剂说明内容

中药汤剂,作为一种医学治疗方式,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基本医学说明要求,法定应当告知患者的内容,即为一般说明内容;作为具有中医特色的治疗方式,因中药的煎煮服用多有特殊要求,与患者相关,也属于应当说明的内容,因其有其特殊性,归属于特殊说明内容。


(一)一般说明内容

1.医生的基本信息

患者有权知道医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医生的姓名、执业资格、所属单位等。医生基本信息与患者衡量医师的治疗水平密切相关。利用“老中医”“名医”“神医”名号[6]出售保健品、假药、医疗器械、非法行医的案件时有发生。医生在告知患者基本信息时,除本人确实获得“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名老中医”等称号外,禁止说明中使用“老中医”“名医”“神医”等词语。另外,中医多采用“师带徒”模式传承,师承及学术流派也是衡量医生治疗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准,师承流派也应当属于需要说明的内容[7]。


2.基本治疗效果

患者有权了解所选方案可能达到的基本治疗效果,这是患者决定是否接受此种治疗的重要依据。虽然说医学有其不确定性,对患者进行完全准确告知不现实,但医生应对患者疾病的发展有所判断,预测可能达到的基本治疗效果。患者可能因为医学知识的缺乏、媒体过度宣传、部分医生夸大治疗效果等,对治疗效果及预后情况有过高期待。医生在发现患者对疗效认知错误时不加解释、保持沉默,会导致患者对其疗效有不合理期待,甚至延误治疗。


3.中药汤剂的毒副作用

患者有权了解所用汤剂的毒副作用,毒性和副作用也是汤剂治疗的风险所在。中药的毒性多可通过炮制、配伍、特殊煎煮等方法被消除或减弱,甚至转化为治疗作用;而副作用则是为了达到治疗效果,合适剂量、恰当使用情况下也难以避免的正常用药反应,两者都会导致患者服用后出现不适。医生应提前告知患者中药汤剂存在的毒副作用,避免患者因忽视药物毒性而滥用、误用药物或在副作用发生时过度恐慌而造成身体健康的损害。


(二)中药汤剂特殊说明内容

1.中药汤剂的煎煮方法

中药汤剂的煎煮方法不仅影响疾病的治疗效果,错误的煎煮方法还可能产生另外的毒副作用。煎煮涉及煎药器具、用水、时间及特殊煎煮方法等诸多问题,药品包装上统一煎煮方法不能完全满足中药汤剂治疗的具体需要,为保证中药汤剂的疗效,作为需要患者配合的主要环节,需要详细说明。


首先是对煎药器具的说明。

中药汤剂的煎煮一般有砂锅,陶瓷锅、不锈钢锅、中药壶等多种选择。现代研究发现煎煮使用性质较活泼的铁锅、铝锅、铜锅,可能与部分中药发生化学反应,降低中药疗效甚至生成有害物质[8]。医生在首次诊疗中应明确告知患者可用煎煮器具以及错误使用器具的后果。


其次是对煎煮用水的说明。

以20~30℃的温水浸泡中药可以提高有效成分的煎出率[9],水温过高可能影响药物有效成分煎出率,水温过低则会增加浸泡及煎煮的时间[10]。医生告知患者正确的煎药用水要求,可以使中药汤剂发挥最好的治疗效果[11]。


再次是对煎药时间的说明。

煎药时间会对中药汤剂疗效以及毒性变化有明显影响,如解表药、清热药、芳香药不宜久煎,防止有效成分破坏;滋补药、贝壳药、矿石药则需先煎,保证有效成分的充分煎出,部分药物长时间煎煮会加剧毒性,部分药物长时间煎煮则可以减弱毒性[12]。医生应对需要增减煎煮时间的药物及其增减原因应进行具体说明,对煎煮时间明显影响毒性的药物需要特别说明。


最后是对特殊煎药方法的说明。

一些药物会有特殊煎煮要求,如果不对患者进行告知可能造成药物有效成分的浪费。质地较轻,较为细小或带有绒毛的药物多需要包煎;一些药物在煎煮前需要打碎或捣碎,才能保证有效成分的煎出;一些药物则需要在其他药物煎煮好后进行冲服或烊化,才能最大程度保证药效。对此类有特殊煎煮要求的药物,医生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在处方中加括号注明,以保证患者可以正确处理特殊药物。


2.汤剂的服用方法

服药方法包含服药时间、服药频率、服药禁忌、特殊服药方法等具体细节,这些细节正是影响中医临床疗效的关键,也是医生临床能力的重要体现,因此应当告知患者。对中药汤剂的服用方法的说明应准确规范,按照《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在处方上注明,特殊服用要求需要医生口头特别说明。


一是对中药汤剂服药时间的说明。

一般认为中药需要早晚服用,但部分中药有其最佳服药时间。安神类汤剂睡前服用疗效好;驱虫类汤剂空腹服用起效迅速;补益类汤剂饭前服可以缓解滋腻感;消导类汤剂饭后服效果明显;泄下作用强的汤剂早晨服用避免影响作息。还有特殊时间的服药要求,如申时服药或巳时服药等都需要向患者进行说明。


二是对中药汤剂服用次数的说明。

服用次数可以影响汤剂中有效成分的摄入,进而影响疗效,可以避免病重药轻或者病轻药重情况出现。一般认为中药汤剂每日服用2次,特殊情况下需要根据汤剂的特性和患者的情况增加或减少每日的服药次数,对患者进行特别说明。病情紧急的患者应增加服药次数以求更好的疗效[13];老人、儿童、脾胃病患者可以少量多次服药,防止影响饮食;而毒性较强的汤剂应减少服药次数,起效后立即停用,避免毒副作用的发生。


三是对中药汤剂服药禁忌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孕妇禁用”“孕妇慎用”“忌食辛辣、油腻”“风寒感冒者慎服”等用药禁忌。一般情况下,医生多要求患者中药汤剂与西药间隔半小时服用,清淡饮食,避免辛辣刺激。有特殊服用禁忌的药物则需要特别说明,如服用含有乌头碱的汤剂后不能饮酒[14]。对服药禁忌的说明不仅能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还能在损害发生时减轻恐惧心理,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手段降低损害[15]。


四是对特殊服药方式的说明。

中药汤剂特性各异,常需要采用不同的服药方式。对中药汤剂特殊服用方式的说明越准确,临床治疗效果越好,反之则会影响汤剂疗效,甚至加重病情。解表散寒类和活血化瘀类等药物多需热服增强药效,而清热解毒类和止呕吐类等药物多冷服预防不良反应;有的汤剂服用后需要喝热稀粥以增强药效;还有的汤剂需要加酒服用、配合茶叶水服用,这些内容都需要对患者进行具体说明。


总之,对中药汤剂进行充分说明是中医药未来发展的大方向。中药汤剂说明的规范化,可以大大提高中医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保护患者知情同意权。更为合理、规范的中医说明模式仍需要我们不断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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