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论文网免费提供儿科医学论文范文,儿科医学论文格式模板下载

晋宁县妇幼保健中心婚前医学检查对出生缺陷的影响

  • 投稿殷浩
  • 更新时间2015-09-16
  • 阅读量790次
  • 评分4
  • 63
  • 0

朱惠莲

云南昆明晋宁县妇幼保健中心,云南昆明 650600

[摘要] 目的 探讨婚前医学检查对出生缺陷的影响效果。方法 对2007—2012年晋宁县各年份出生缺陷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内容包括全县出生缺陷发生率、出生数、孕妇婚前检查史、孕妇基本情况以及出生缺陷具体表现等,分析方法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回访相关人群等。对上述所得结果进行统计学分析,得出结论。结果 2007—2012年晋宁县孕妇数量、平均孕周、平均孕次、妊娠并发症发生率以及平均年龄等情况对比结果无统计学意义(P>0.05);而孕妇具有婚前医学检查史几率逐年上升,且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则逐年下降,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 大力推广婚前医学检查措施有利于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保障新生儿身心健康及孕妇生命安全,可较大程度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及家庭和睦,降低社会、家庭及个人负担,保障人民生活质量,值得今后工作中推广应用。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 婚前检查;新生儿出生缺陷;临床应用价值

[中图分类号] R16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3(c)-0031-02

本文将对晋宁县妇幼保健中心自2007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发现的出生缺陷情况进行统计,从而探讨婚前检查对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影响效果,为临床降低出生缺陷率提供可靠依据,保障新生儿生活质量及生命安全,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晋宁县2007年产妇数2637,出生数2643;2008产妇数2458,出生数2468;2009年产妇,2362人,出生数2369;2010年产妇数2606,出生数2620;2011年产妇数2724,出生数2736;2012年产妇数3041人,出生数3056。2007—2012各年份产妇数与出生数比例对比结果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

自2003年起,因国家取消强制婚前医学检查政策后,仅完全凭借双方自愿原则进行婚检工作,自愿婚检人数极少,婚检率一度下滑到10%以下,自2010年随着昆明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相关政策的出台,我县加强了妇幼、民政,妇联、计生等部门联合宣传,由县妇幼保健中心进行婚前医学检查项目的具体实施,婚前检查率显著上升,2007年婚检率7.12%,2008年婚检率8.75%,2009年婚检率9.34%,2010年婚检率76.88%,2011年婚检率90.79%,2012年婚检率99.72%;对2007—2012年全县各年份出生缺陷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内容包括出生缺陷发生率、出生总数、孕妇婚前检查史、孕妇基本情况(年龄、孕周、孕次等)妊娠并发症发生率、以及出生缺陷具体表现等,分析方法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回访相关人群等。对上述所得结果进行统计学分析,得出结论。

1.3统计学方法

所有数据均使用spss 13.0软件包进行统计学分析,对于计量资料用(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孕妇基本情况

晋宁县妇幼保健院2007、2008、2009、2010、2011、2012年孕妇例数、孕周、孕次、年龄、是否接受婚前检查等基本情况对比分析,具体结果见表1。

由表1可知,2007—2012年全县产妇数量、平均孕周、平均孕次、妊娠并发症发生率以及平均年龄等情况对比结果无统计学意义(P>0.05);而孕妇具有婚前检查史几率逐年上升,P<0.05,对比结果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2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情况

  2007—2012年晋宁县妇幼保健中心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及具体缺陷类型对比分析,结果见表2。

由表2可知,2010年以前,出生缺陷发生率均7‰以上、2010年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2011年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为5.12‰、2012年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为5.56‰,各年份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对比结果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各年份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类型均为神经系统、多发畸形较多。

3讨论

研究表明 [1],我国每年约有100万人发生新生儿出生缺陷,约占我国年新生儿人口总数的5%左右,严重影响新生儿生活质量以及身心健康,为社会、家庭及个人均带来严重负担,已引起广大医务工作者高度重视。因此,如何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已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

婚前医学检查,简称婚检,是指未婚男女在登记结婚前实施的各项身体检查措施,也是预防后代出现遗传性疾病的重要保障。婚前检查的主要意义 [2]:全面掌握男女双方身体情况、精神状态以及传染、遗传病史,可正确指导双方婚后夫妻生活及优生优育措施,对保障双方身体健康、生活和睦以及顺利繁衍后代提供可靠依据。有研究表明 [3],自2003年以来,国家取消强制婚检措施,实施自愿原则,因此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显著提高,由此可知,婚前医学检查对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研究可知,自2007年晋宁县妇幼保健中心开展婚前检查推广工作以来,孕妇实施婚前检查率逐年上升,而出生缺陷发生几率则逐年下降,但出生缺陷类型无显著变化,即神经系统、多发畸形等缺陷类型较为常见。此外,孕妇孕周、年龄、孕次以及妊娠并发症发生率则无显著变化。由此可知,孕妇婚前检查率与其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呈反相关,即婚前检查几率越高,则出生缺陷发生率越低,此结论与范迎 [4]等人研究结果相符。

综上所述,大力推广婚前检查有利于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保障儿童儿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可较大程度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及家庭和睦,降低社会、家庭及个人负担,保障人民生活质量,值得今后工作中继续推广应用 [5]。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参考文献]

[1] 韦秋华.南宁市10年婚前医学检查情况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10,25(31):4493-4494.

[2] 杜莉, 陈英耀.婚检医学检查的作用履意义[J].中国妇幼保健, 2009,21(4):448-450.

[3] 洪梅,熊腊香,薛春芝,等.出生缺陷儿易患因素分析及预防对策[J].护理学杂志,2012,17(1):37-38.

[4] 范迎,孙江平.婚前医学检查开展情况及影响因素[J].中国健康教育, 2011,22(3):225-226.

[5] 王秀芳.运城市婚前检查率对出生质量的影响[J].中国生育健康杂志,2010,18(5):196-198.

(收稿日期:2013-12-18)